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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爱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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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对沈惜没有实际意义。更多小说 LTXSDZ.COM对於他这样的逍遥派来说,如果他放心书店和茶楼的员工的能力和态度,只要他愿意,每天都能给自己放假。

但这难得的七天长假,对平时必须按时按点上班的人们来说,还是很有意义的。

就拿王逸博请沈惜吃饭这事来说,自从上次沈惜帮他解决了难题,他就一直说要带上女朋友请三表哥吃饭以示感谢。可就在那晚之後没多久,新学期就开始了,一直没能抽出时间。好不容易挨到国庆长假,他才终於在放假的第二天晚上把沈惜约了出来。

一起吃饭的就是兄弟俩加上王逸博的女友,所以也没讲究什麽,找了家火锅店。

沈惜第一次见王逸博的女友张沐霖。

她个子在160cm上下,略显清瘦,但应该有肉的部位明显还是很有料,皮肤很好。小巧的瓜子脸,五官精致,嘴唇略薄。戴着一副紫色渐白纯钛镜框眼镜,短发齐耳,看上去很是干练,似乎比王逸博还要成熟几分。

本以为张沐霖和王逸博一样都是英语老师,聊起来才知道她原来是教数学的。

也不知道王逸博此前是怎麽向她介绍自己的,沈惜看得出这女孩对自己很热情,还规规矩矩地向他敬酒道谢,话里话外满是亲近的意思。看着就比王逸博更会做人。

细细一问,才知道原来这姑娘比王逸博大了差不多两岁。

看着张沐霖今天的举止谈吐,不像是热血上头,就能冲上去和刘凯耀干架的性子。对此沈惜倒是很有些疑惑。但他随即又自嘲似的笑:「事情都过去了。管那麽多干嘛?万一人家当时正义感突然爆发呢?」

沈惜和王逸博关系一直以来都很好,又碰上开朗懂事的张沐霖作陪,总的来说,这顿饭吃得十分愉快。

其间趁着张沐霖去卫生间的机会,王逸博凑到沈惜身旁,问:「三哥,你觉得霖霖怎麽样?」

「什麽怎麽样?她是你女朋友,又不是我的相亲对象,你干嘛问我怎麽样?」

「唉,我那麽爱她,哪里还需要考虑这种问题。我是说,从长辈的角度看,你觉得我妈会不会喜欢她?」平日在沈惜面前总有些倚小卖小的王逸博这会儿看上去半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满脸紧张兮兮。

沈惜一愣:「啊?小姑还没见过这丫头?你不是和她谈了很久了吗?」

「没,我没敢……」王逸博苦着脸,「我妈那人,你也知道,我看着就有点怕……霖霖比我还大两岁……」

沈惜理解地点点头:「我懂我懂……」

随即却又换了口气:「人家比你大两岁,你还一口一个『霖霖』叫得那麽溜,我一直以为是个小丫头呢!你该叫她姐姐,懂不懂?」

王逸博瞪大眼,仔细琢磨了会,最终想明白沈惜这些话纯粹只是耍他,并没什麽深意,脸又苦了起来:「三哥,我跟你说认真的!」

「我说的也是认真的。」沈惜在桌子上转着眼前的空酒杯,王逸博很狗腿地端起酒瓶,为他满上了一杯。

沈惜拍了拍他的肩膀:「孺子可教!」

王逸博嘿嘿笑,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架势。

「你也知道自己在跟一个比你大两岁的姐姐谈恋爱。这个呢,可能是最严重的问题。大上几个月,关系不大,但她大了你差不多两年,要说小姑完全不介意这一点,是不可能的。不过就我对小姑的了解,她应该不会因为这一点而死揪不放。她最看重的,应该还是你到底喜不喜欢这丫头,还有呢,就是这丫头对你好不好。」

「那还用说……」王逸博一拍大腿,正要详细描述自己和张沐霖之间如何情比金坚,沈惜一把将他的的手按在腿上,示意他稍安勿躁。

「别激动,别激动……你呢,不用问也看得出你肯定很看重和霖霖之间的感情,不然上次也不会那麽紧张,怕刘老三报复她;今天也不会找我谈这个事。但你得明白,你们俩之间关系多好和让你爸爸妈妈明白你俩之间有多好,这是两个概念。Understand?」

王逸博若有所思地点头。

「你得想办法让小姑知道,比如你的业余时间基本上都跟霖霖待在一起,舍不得分离;霖霖很贴心地关心着你的衣食住行,你现在的衣服鞋子、日常用品她都有份;你工作里有些什麽难处,她会跟你一起商量,帮你解决,为你分担压力……总之,她帮你很多,也给你很多,你现在工作、生活,都离不开你的霖霖了……这些话你总会说吧?总能找到一些实例来说给爸妈听吧?」

「嗯嗯嗯……」王逸博一个劲点头。

「还有一条,是你千万要记住的!绝不能为你的霖霖,跟小姑吵。有很大可能,一开始小姑会不赞成你和她在一起,你要做好心理准备,绝对不能急。千万千万不能让小姑觉得你现在身边多了这麽一个女孩,就敢和妈妈瞪眼了。你是她儿子,就算你敢和她瞪眼,最多被骂几句,还能怎麽样?可罪名就全落在你女朋友头上了。儿子为了女朋友跟妈妈吵架,最後十有八九倒楣的是女朋友。你得和风细雨的,跟妈这儿陪笑脸,还得让你妈知道,是你女朋友平时一直和你说,甭管家长是啥态度,在家一定得规规矩矩的。这样争取让她在小姑那儿留个好印象。最後呢,不管你态度多好,要记住,自己的女朋友,自己一定要挺住。时间一长,你妈自然就明白,这丫头,你是认准了……」

「嗯嗯嗯……」王逸博抠着膝盖,满脸严肃,像在默背这些话。

沈惜从锅里捞出一片莴笋,放入口中,轻松一笑:「也别那麽紧张。除了比你大两岁这一条以外,我看这丫头应该能让小姑满意。大原则上,你就把握两条:一个是绝对不能表现出有了媳妇忘了妈;一个是必须在自个媳妇背後替她顶住。剩下的就见招拆招啦。」

王逸博又是一拍大腿:「好嘞!这两天我就抽时间把霖霖带回家!」

「这就是你自己的事了。话说回来,怎麽过小姑那关,我多多少少还能给你出点主意。但是和女朋友的感情这一条,你就只能靠自己去把握了。」

王逸博眼睛一亮,正要开口,沈惜连忙摆手:「别别别,我知道你要说什麽。你这一开口,准都是你的霖霖有多好。这我信。话又说回来,就算她身上有什麽不好的,冲你现在和她之间这麽热乎,你也看不到。我呢,就是给你提个醒。找女朋友,你还是得自己先看准了……甭管感觉有多好,还是得从不同的角度多想想多看看……」

王逸博突然觉得沈惜的色变得有些落寞。

这时,张沐霖从卫生间回来,两个人之前的对话自然就没有继续下去。

吃完饭,王逸博问沈惜要不要和他俩一块去KTV。沈惜以「不愿做电灯泡」为由推脱了。

他说的当然是实话,谁会傻到这种时候和一对恋人一起去KTV?

但他之所以想都不想就推脱,还有另外一个理由,那就是他已经和别人约好,第二天要一起去唱歌。沈惜可不想连着两天都泡在KTV里。

唉,为什麽别人一到国庆假期,就意味着休息,我就得在这几天到处赶场呢?

第二天与沈惜有约的,是巫晓寒。

对巫晓寒一块去唱K的建议,沈惜持一定的保留意见。他觉得一共就俩人,坐在KTV包厢里很有可能变得冷清又尴尬,要麽就是没人唱歌导致冷场,要麽就是两个人不停唱直到累死。

为什麽不找个地方坐一坐,喝点东西聊聊天呢?

可是巫晓寒执意要去唱歌,沈惜也就由着她了。

两人约在下午一点半,约会的地点就在离沈惜家不远的一个商业娱乐广场。

沈惜订了一个小包厢。巫晓寒比他只晚到了十分钟左右。

今天的巫晓寒,一如既往的优雅美丽,穿着一身合体的丁香紫色包臀连衣裙,配Tiffany纯银心型项链,看上去在简约中透出几分贵气。

很多男男女女一旦开始闹离婚,就会变得和往日大不相同,本性也好,伪装也好,平素里的斯文、雍容、理性等等都会被撕破,闹得十分难看,好端端的人,浑身上下戾气满满。但在巫晓寒身上,却看不到持续了几个月的离婚官司给她造成了什麽影响。

刚在沙发上坐稳,巫晓寒就伸出自己的左手,在沈惜面前不住挥动。

只扫了一眼,沈惜就看出这只手与往日的不同。

「这样一个结局,虽然是遂了你的心愿,但我该说祝贺的话吗?」沈惜皱皱鼻子,略显无奈。

巫晓寒的左手无名指上空无一物,一直戴着的婚戒不翼而飞,这意味着她已经正式离婚,再加上此刻她脸上轻松的笑容,更说明她还得到了的女儿抚养权。

当然,沈惜无法确认,这事儿究竟算喜事还是坏事。

巫晓寒扁扁嘴:「说吧!我也想听听对这事儿,你还能说出什麽样的贺词!」

沈惜伸手挠了几下鼻尖。这还是他第一次要祝贺别人离婚。

头疼了片刻,终於让他想到一句相对还算得体的话。

「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祝贺巫大小姐在人生旅途上和一个不太合适的旅伴说了再见。」

「咦?你还读过《圣经》?」巫晓寒略感讶异。

沈惜翻翻白眼:「什麽叫『我还读过』?貌似我读过的书,应该比你多那麽一点点吧?」

巫晓寒撅撅嘴,纠正了自己此前的说法:「好吧,算我说错。应该这麽说,你也读《圣经》啊?」

沈惜老实承认:「只是翻过两遍,记得一些片段而已。」

「好吧……」巫晓寒也没真把沈惜究竟读没读过《圣经》的事放在心上,她此刻想的是另一码事,「我本来还以为你会对我说,祝贺我旧人去了,心结解了,所以……」

「嗯?」沈惜有些发懵。「旧人去了,心结解了」这八个字怎麽听怎麽耳熟,但他却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巫晓寒做出一个很不爽的表情:「你都忘了?」

「你在说什麽?」

「哼!男人啊!都是这个样子!」巫晓寒大失所望,「真是不可信赖啊!什麽承诺都能抛到脑後,连你都这样!」

沈惜一头雾水:「姐姐,你到底在说些什麽?」

「哼!不说了!老娘要唱歌!去,过去帮老娘点歌!」离了婚的巫晓寒仿佛一夜之间从人妻人母回归到了青春正盛时的大小姐时代,使足了脾气。

「好嘞,姐姐您想唱些什麽呀?今天就咱们俩人,您唱个痛快,我给您伺候着!」沈惜倒也凑趣。

巫晓寒满意地点点头:「乖!伺候得好!姐姐给你吃糖!」

她唱的第一首歌是许茹芸的《破晓》。

「忘了时间,忘了人会改变;忘了亏欠,忘了梦只剩一瞬间。看你还肯依恋,我也舍得沦陷。对你已无语言,一心想搁浅。关上门窗,锁住长夜漫漫。陪你一段,却赔上我一生遗憾。无力爱到永远,至少留住缠绵。不懂爱情,有那麽多苦难……」

巫晓寒从小就是文艺骨干,能歌善舞。这首歌她唱得动情。从沈惜坐的位置回看,巫晓寒情淡然,看上去只是特别认真在唱歌,像在缓缓讲述自己的心情。但她此刻心底究竟在想些什麽,就只有她自己最清楚了。

「我爱你到明天,从此不再相见。任誓言,一千遍、一万遍,一千年、一万年,牵绊我,不能如愿。我爱你到明天,不留一句怨言。任昨天,心再痛,爱再甜,风再冷,人再远,任一切如云烟,我也心甘情愿。留你到破晓,决心把你忘掉。夜夜盼你到,比心死还煎熬。早知道,你对我太好,只是不能到老。倒不如,爱过了,就够了,苦过了,就忘了,你我形同陌路,天涯海角……」

听到最後一段,沈惜耳边像响起一声沉重的叹息。

「早知道,你对我太好,只是不能到老。倒不如,爱过了,就够了,苦过了,就忘了,你我形同陌路,天涯海角……」

三十岁的人,听到这段歌词,总会比十几岁的小孩更有感触。

巫晓寒一口气唱了四首歌,和《破晓》基本都是同类型歌曲。沈惜倒也不觉得有什麽怪。无论巫晓寒现在对周旻究竟还抱有什麽样的感情,毕竟他们之间有过十多年的感情和五年的婚姻。无论她性情多麽洒脱,刚离婚没几天,总不能指望她马上就在KTV 开唱《嘻唰唰》。

所以沈惜只是静静坐在一旁,每当巫晓寒的视线落在他身上,便轻轻鼓掌。

巫晓寒总是展颜一笑。

唱得累了,巫晓寒终於放下话筒,靠在沙发背上休息。沈惜为她点了杯果汁,但她还是给自己倒了杯酒,和果汁换着喝。

歇了一小会,巫晓寒仰起身,对沈惜说:「我不大会唱男人的歌。你会唱《命悬一线》吗?我想你唱给我听。」

「啊?」沈惜有些为难,「歌我倒不算陌生,可是这歌有点偏门,这儿不一定有。」

巫晓寒十分执着:「那不管。我很想听这首歌。你唱给我听嘛!机子里没有,你就清唱啊!」

不太习惯拒绝巫晓寒的沈惜只好在点唱机里搜找,居然还真让他找到了这首原创歌手河图的《命悬一线》。这首歌他不算很熟,但总算听过很多遍,歌曲本身并没有什麽难度,唱起来倒也还顺口。

其实,不用唱,他也明白巫晓寒为什麽想听这首歌。毕竟这首歌的歌词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巫晓寒现在对爱情的看法。

「广场上有多少人在表演,努力试验去投入热恋。有人反复说着誓言,用力相信信念,离去时却仓促像一阵烟。世界从来没有所谓永远,一切愈美也就愈会变。快门企图凝固时间,不知举止肤浅,谁能够把幸福存进相片。一刻高山一刻深渊,陌路同途并肩沦陷,从开始之後到结束之前。什麽操控种种收拢成掌中的线,让所有表情都映射终点。有人曾沿着世界绕几圈,最完美飞机舷窗中的侧脸。在云端回忆过一生画面,到最後哭泣在坠毁的一瞬间。有人曾站在金字塔高点,最廉价数不清妒忌与羡艳。走过了这段万人簇拥路,逃不过墓碑下那孤独的长眠……」

进入间奏前,沈惜回头看了眼巫晓寒。见她盯着萤幕上的字幕,嘴唇微微开闭,喃喃地跟唱。

「……广场上有多少人在表演,努力试验去证明永远。有人追过岁岁年年,谨记约定时限,转身後却忘了如何思念。一刻海水一刻火焰,陌路同途并肩沦陷,从开始之後到结束之前。什麽操控种种收拢成掌中的线,让所有表情都映射终点。一句话从生涩说到熟练,台风雨造访了风球第几遍。总有人情愿去吞下谎言,看不到甘甜後要背负的锁链。一首歌从深情唱到敷衍,坏掉的卡带它倒不回从前。总有人相濡以沫二十年,却输给天真或妖冶的一张脸。高架桥依然喧嚣着蔓延,摩天楼分割天空视线。人群中匆匆陌生眉眼,依然各怀心愿,在一无所知时彼此擦肩。」

「唉,『相濡以沫二十年,却输给天真或妖冶的一张脸』!什麽样的经验,让人写出这样的歌词!沈惜,好像有句话叫什麽……情义千斤不如……不如什麽?」

沈惜苦笑:「你还真是什麽话都听过。是『情义千斤,不如胸脯四两』。」

「对!对!就是这句!」巫晓寒把手中的酒杯拍在桌上,低头看了看自己本就丰满,被束身连衣裙紧紧包裹,曲线愈发明显的胸部,「我这里应该不止四两吧?你说我这又有情义,又有胸脯,为什麽还是这麽失败?」

沈惜支着下巴,若有所思:「爱情这东西,没道理可讲的。纯洁温柔如奥黛丽·赫本,一生结过三次婚。艳美聪慧如伊莉莎白·泰勒,甚至结过八次婚,有七个丈夫……」

「结八次婚,七个丈夫?」巫晓寒好地插嘴。

「是啊,她和理查?伯顿结婚、离婚、重婚、又离婚,所以算结两次婚,但只是同一个丈夫。像她们这样的,你说她们是少情义?还是少胸脯呢?或者是少地位,还是少头脑呢?婚姻还不是一样分分合合的?哪有那麽多道理可讲?」

巫晓寒淡淡地笑,无言地摇头。

「所以,爱情这种事,有时候只需要经历,不需要思考。因为思考需要遵循逻辑,而爱情,没有逻辑可言。来,我给你唱首歌。」

「好啊!」巫晓寒鼓掌。

沈惜找出黄舒骏的《恋爱症候群》,开始放出前奏。

「关於恋爱症候群的发生原因,至今仍然是最大的一个谜……」

这首歌沈惜唱过很多遍,哪怕它号称是史上歌词最长的中文歌曲,他也唱得十分熟练,甚至很多时候根本不需要看萤幕上的歌词。

「……不管你同不同意,自古到今许多例子证明,恋爱不但是一种病态,它还可能是一种变态。一般发病後的初期反应,会开始改变一些生活习性,洗澡洗得特别乾净,刷牙刷得特别用力,半夜里突然爬起来弹钢琴。有人每天站在阳台对路人傻笑,有人突然疯疯癫癫突然很安静,有人一脸痴呆对着镜子咬着指甲打喷嚏,有人对小狗骂三字经……」

「……随着病情越来越变本加厉,人会变得格外敏感勇敢和恶心。写的说的唱的都像天才诗人一般才华洋溢,愈肉麻愈觉得有趣。有人恋爱之後每天躲在厕所哭泣,有人开记者会宣布恋爱的消息,有人总是喜欢两个人躲在黑漆漆的地方,像做了不可告人的事情。每天忙着找人算命,挖空心思改变自己配合对方的习性,把每天都当作纪念日,把自己当作纪念品……」

「……经过一段轰轰烈烈热恋时期,不久就会开始渐渐痊癒。两人开始互相厌倦互相攻击对方缺点。所有甜言蜜语都随风而去,然後开始从错觉和误解中清醒。惊讶自己为何如此不聪明,为了爱情不顾一切,不顾父母朋友姐妹兄弟,开始感到後悔不已。然後开始感到疲惫沉闷气喘心悸牙痛头痛梦呓,然後是精不济瞳孔放大脾气暴躁四肢麻痹,终於受不了要分离……」

巫晓寒不是第一次听这首歌,但每次重听还是会忍俊不禁。

「唉,黄舒骏把恋爱说得这麽麻烦,可是还是会有那麽多人想要恋爱啊……真是自寻烦恼……」

沈惜很能理解巫晓寒的感慨。

「呵呵,不光是恋爱,婚姻也是一样?颠颠倒倒,纠结反复,五味俱全,不外如是。爱情中,错觉和误解其实永远都是占大头的。总会有一天,甜言蜜语会随风而去。剩下的,终归是沉淀下来的平淡。仅此而已……何必多想,徒增烦恼。」

「哎呀!高僧啊!」巫晓寒一拍巴掌,「大师真是一语惊醒梦中的我!」沈惜又翻白眼,不理她。

聊了这麽一会儿,两人好像突然陷入自己的思绪中,一时无话,也都不想唱歌。沈惜把原本点好的几首歌的原声放出来,在歌声中两人静静对坐,各自喝着杯中的酒和果汁,偶尔对望,相视而笑。

听了三四首歌,巫晓寒喝完了手中那杯果汁,把空杯往桌上一放。「好了!继续唱歌!帮我点一首《泪海》。」

「你还真喜欢许茹芸,又唱她的歌?」沈惜一边碎碎地唠叨,一边乖乖帮巫晓寒点歌。

巫晓寒又连唱了三四首苦情歌,显示出了今天想要一苦到底的节奏。虽然看不出她在情绪上有什麽波动,以沈惜对她的了解,也知道她不是那种动不动就悲春伤秋的性格,多唱几首这样的歌也没什麽大不了,但眼见她总选这样的歌来唱,作为朋友,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

抱着逗她开心的目的,沈惜抢过她手中的话筒,挑了首欢喜闹腾的《胡说胡有理》来唱。

沈惜对这首歌其实并不熟,他平时也不怎麽擅长说唱,好几次进不了歌,还连着唱错词,总算靠着嘴皮子还算溜,勉强唱完了。好在这首歌原本就是靠歌词来逗巫晓寒开心的,唱得多烂关系都不大。

巫晓寒平时几乎没听过花儿乐队的歌,这还是她第一次听到这首《胡说胡有理》。听着相声包袱形式的歌词,觉得很新鲜。一开始她还只是抿着嘴笑,在听到「大家要等我说开始以後再抢答,一定要等到我的始(屎)出来再抢……明白吗」这句时,实在忍不住笑出声来。

在听到最後一段「偏偏这时发现旁边有一个,面相凶狠的人瞪着我,一手伸进包里像是要掏家伙!小夥眼里哪能容下这个,气宇轩昂坦然自若地走过去就说:『大哥有事您就说!』『知道去年护城河碎屍案谁干的吗?』(『啊?』)『知道上月有人被打成弱智谁干的吗?』(『啊?』)『那前两天就你站这地方捅死一人,你应该知道谁干的吧?』(『啊?我不知道啊,你要干什麽啊?』)『你真不知道啊?』(『我真不知道啊!』)『唉?那你还不来份法制报!』」时,巫晓寒终於完全不顾形象,哈哈大笑地滚倒在沙发上。

巫晓寒今天穿的包臀裙下摆只到膝盖,滚到在沙发上後,裙底难免会暴露在沈惜面前。两条白生生的长腿显得十分亮眼。好在包厢里灯光昏暗,裙子里的春光还不至於完全展露。沈惜即便面对着巫晓寒此刻不甚优雅的姿势,也不至於太过尴尬。

听完这首歌,巫晓寒的心情明显好了很多,选歌不再一味走刚开始时的路子,紧跟着就选了首黄龄的《痒》。

「来啊,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时光;来啊,爱情啊,反正有大把愚妄;来啊,流浪啊,反正有大把方向;来啊,造作啊,反正有大把风光;啊……痒……大大方方,爱上爱的表像;迂迂回回,迷上梦的孟浪。越慌越想越慌……越痒越搔越痒……」

唱得兴起,巫晓寒站起身,在萤幕前伴着歌声扭动身躯跳起舞来。她身段美妙,腰肢绵软,在灯光摇曳,明暗掩映的KTV 包厢中,显得格外妖娆。

一曲唱罢,巫晓寒回眸一笑:「痒不痒?」

沈惜微微一怔,望着她刚浮现的满脸红晕和因为加速呼吸而显得急速起伏的饱满胸部,有些胸闷气短。他借着喝酒,遮掩了一下情绪。

「呵呵,你在唱这首歌,应该问你自己痒不痒吧?」

「痒啊……我就是有点痒了才唱这首歌啊!反正老娘现在单身,想痒就痒,谁也管不着啦!」

沈惜低头大口喝酒,不看巫晓寒。

巫晓寒自顾自地又点了两首快歌。包房里的气氛和此前已大不相同。

又唱得累了,巫晓寒就学着沈惜刚才的处理办法,放出歌曲原声,当作背景音乐,两个人闲坐聊天,有时又不说话,只是安静听歌。

「喂,问你个事!」巫晓寒喝完果汁完一直都在喝酒,也不知是不是微醺的缘故,言行举止都显得略有些放肆。她不怎麽顾忌仪态地斜靠在沙发上,把两条腿都架在面前的矮桌上。

「姐姐您说……」

「你交新女朋友了吗?」

沈惜倒是没想到她这时会突然关心自己的感情问题。「没有……哪那麽快?」

「那就是说,你和我,现在都是可怜兮兮的单身喽?」

沈惜转转眼珠:「是啊……无处收留的孤男寡女……呵呵……」

巫晓寒微笑着,像要说什麽,却突然停口。

机子正在播放刘若英的《不朽》。

「我走出那扇门,又变成一个人,但我知道自己不会再转身。阳光里的灰尘,飞舞得再兴奋,也犹豫不了梦想启程。风也许太冷,心跳却像打鼓声,寒冬里奔跑热血会沸腾。不妥协的灵魂,不绝望的认真,配不配不无聊的人生。在眼光里有一种笑容,我推开玫瑰和说谎的手。更多小说 LTXSDZ.COM越勇敢越有用不完的自由,原来不朽的是,做自己的快乐。我走进一群人,心情却像空城,他们不能理解我胆敢纯真。最微弱的星辰,在某一个清晨,将证明自己叫做永恒。朋友问恨不恨,曾让我伤痛的人,我说我有很忙碌的青春。回忆是一扇门,踏进去是荒城,跨出来视野无限延伸。在眼光里有一种笑容,我推开玫瑰和说谎的手。越勇敢越有用不完的自由,原来不朽的是,做自己的快乐。不停地走,世界就没尽头,从绿洲沙漠大海到港口,以後到底会是什麽。我越来越懂,原来不朽的是,自由!」

「姚若龙的词写得真好……」不知什麽时候起,巫晓寒已经重新坐得端端正正,双手拢在胸前,眼突然变得十分温柔。

「听得懂的人才会觉得好。」沈惜补充了一句。

「沈惜!」

「嗯?」

「和我一起唱几首歌吧……」

沈惜拿起桌上的另一个麦克风。

「好啊。」

巫晓寒跑到点歌机边,认真选了好一会,终於挑出两首男女对唱的歌曲。一首是海莉·贝内特和休·格兰特合作的《Way Back Into Love》也就是电影《K歌情人》的主题歌,还有一首是张信哲和刘嘉玲对唱的《有一点动心》。

他们两个一人在英国留过学,一个在澳大利亚读大学,唱起英文歌来倒是一点都不生涩,和唱中文歌也没什麽太大区别。唱到「I've been watching but thestars refuse to shine (我仰望,然而繁星不愿发亮),I've been searching but I just don't see the signs(我寻觅,却看不到任何徵兆)I know that it's out there(但我知道,它就在那里),There's gonna be something for my soul somewhere (在某个角落,必有一些东西是为我的灵魂而生)」这段时,沈惜心底还平添了几分小小的感触。

但在合作唱第二首歌时,巫晓寒凝视着他的双眼,柔情万种地唱出「我对你有一点动心,不知结果是悲伤还是喜,有那麽一点点动心,一点点迟疑,害怕爱过以後还要失去……人最怕就是动了情,虽然不想不看也不听,却陷入爱里。我和你,男和女,都逃不过爱情,也许应该放心,让爱一步步靠近。」

沈惜望着她清澈如镜,温柔似水的双眸,心头像被重锤撞击似的。

放下麦克风,两人坐回到沙发上,一时都不知说什麽。

还是巫晓寒先开了口:「和你商量个事……」

沈惜毫不迟疑:「说。」

「收留我这单身女人几天,方不方便?」巫晓寒紧盯着沈惜。

沈惜微微发愣,随即若有所悟。「行啊!巫大小姐想来住,随时开口,不方便也要创造条件方便!」他的回答斩钉截铁。

巫晓寒做了个得意的鬼脸。

「那剩下的假期,我可都赖在你家了!你得想好怎麽招待我哦!」

到这个阶段,唱歌其实已经尽兴。两人就此结帐离开。

室外大雨如注。

还不到下午四点,天色却阴沉得像即将入夜一般。

沈惜把巫晓寒送到了她父母家楼下。她说要先回家去取些换洗衣服和个人用品,毕竟准备要在沈惜家住好几天。离婚後,巫晓寒和女儿周馨藟一直住在自己父母家里。此前她和周旻的那个家,虽然离婚後归巫晓寒所有,她还有很多东西放在那个房子里,但她以後肯定不会再回那里去住了。巫晓寒准备过段时间就把这房子卖掉。

约好一会再过来接她,沈惜驾车去了附近的超市。家中突然多出一位贵客,他开始郑重考虑晚上的菜谱。

此前好几天,沈惜一直没在家里好好做过饭。上周六是他和沈惋双胞胎姐弟共同的生日,中午在爷爷家里吃得饭,晚上则是在沈惋家里,和姐姐一家三口一起共进晚餐,三个大人坐在一起喝了点酒,不方便开车,索性在沈惋家过夜。

周日沈惜去了袁姝婵家,和她一起窝在沙发里看了一下午电影,顺便做了几次爱做的事,晚上也没回家。

国庆前两天,沈惜在书店办了一个本市知名青年作家的联合签售会,十分忙碌,更不可能回家从容吃饭。再加上王逸博头天晚上请他吃火锅,细算起来,沈惜已经有五六天的功夫没用过自家的厨房了。冰箱里好像连牛奶都没了。

巫晓寒说过剩下的国庆假期都要在他家过,那就是说还有整整三天一夜,确实应该补充一些食材,才不至於怠慢了她。总不至於叫人家陪着自己吃外卖吧?

快五点半的时候,沈惜终於载着巫晓寒回到自家别墅。他让巫晓寒随意在家里自由活动,自己一头紮进厨房,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才招呼巫晓寒上餐桌。

「饿死啦!饿死啦!七点多啦!要在我爸妈家,碗都洗好了!」巫晓寒看着沈惜往来於厨房和餐桌旁,将菜一盘盘端上桌,轻轻地拍着桌子抗议玩闹着。但看她开心的笑脸,哪有半点生气的样子?

沈惜倒也不辩解,只是抱歉地笑:「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手慢!」

巫晓寒原本就只是傲娇地闹,没有真怪沈惜动作慢的意思。在他第三次从厨房端菜出来时,就闭口不言,准备吃饭了,见沈惜放下手中的菜却还不坐下,再次走向厨房,不由得有些惊讶:「还有啊?你做了多少菜啊?我们就两个人,吃不完的!」

这次,沈惜端出来一碗汤,又取出一瓶白葡萄酒,这才在桌边坐下。

餐桌上摆放的简简单单的三菜一汤:蚝油芥兰牛肉、西芹炒百合、葱香蒸蟹和海带萝卜汤。都是些家常菜,但色泽很丰富,绿、红、白、黄、黑,搭配得煞是好看,热气蒸腾,香味扑鼻。

「哇!看不出你这麽能干啊?」巫晓寒先是夹了一筷百合,塞进嘴里,还没咽下,就对着沈惜不住点头,又把筷子伸向牛肉。

「在英国,想吃好的,只能学着自己做。你难道不是这样过的?你也知道国外那些所谓的中餐馆,里面的菜究竟是什麽味道。」沈惜先给巫晓寒舀了一碗汤,小心地放到她面前,又分别给自己和她倒上了两杯酒。

「那倒是。」巫晓寒深有体会地点头,「只是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搞出来的晚餐还像模像样的!我的手艺也不差哦!这样,明天我来做,让你尝尝我的本事。」

「好啊!」沈惜举杯祝酒。

巫晓寒灿烂一笑,举杯回应。

两个人一会开上几句玩笑,一会讨论某种菜式的做法,一会又说起几件小学和高中时的趣事。一顿晚饭吃得开开心心,圆圆满满。

等沈惜收拾完厨房和餐厅,巫晓寒已经洗过澡,换上一身纯黑的无袖真丝睡裙,坐在沙发上等他出来。

「要不要喝咖啡?」用最快的速度匆匆洗完澡的沈惜回到客厅,站在沙发边问巫晓寒。他很喜欢整个夜晚的气氛。

巫晓寒抬眼望着他,眼中柔情万种,她慢慢摇着头,突然问了一句:「外面还有没有在下雨?」

「啊?」沈惜一怔。

「我想知道外面还有没有在下雨?」

沈惜走到大门边,掀起窗帘,望向窗外。

「雨很大。」

「我猜也是。室外风雨如晦,而我们刚刚享受完一顿丰盛的晚餐,洗过澡,舒舒服服地待在家里,我怎麽觉得那麽幸福呢?」巫晓寒微闭双目,淡淡地感慨。

沈惜微笑不语。巫晓寒像想起了什麽,突然睁开双眼:「你还记不记得?『风雨如晦』这个成语,小学时,是你教我的。」

「是吗?」沈惜真想不起来这样一件小事了。

巫晓寒双手合十,放到唇边,微微摇头叹息。

「你看,对两个人来说,就算是一起经历的事,记忆却是不同的。我记了那麽多年的事,你却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沈惜在她身边不远处坐下。

巫晓寒沉默了一小会,像在想什麽重要的事。沈惜也就没有开口打扰她。

「你和孙易峰现在还有联系吗?」沈惜不太理解巫晓寒为什麽这时候突然提起她的高中男友。

「几乎没有联系。大学时候,有个暑假,办过一次高中同学会,见过一次。後来还办过一次同学会,那时候我在英国,没参加……」

「你没参加那次,我已经回来了,我去了。不过孙易峰那一次也没来,我没见到他。我记得,高中时候你和他也算是好朋友,为什麽後来一直没联系?因为我啊?你这麽有义气?」

沈惜认真地想了一下。

「可能真是因为你吧……其实你和他之间的事,发生在我们都还很年轻的时候。在那个年龄,我们以为什麽都懂,其实我们什麽都不懂;我们以为自己最懂爱情,其实我们最不懂的就是爱情。在那个年龄段,很难说谁真的爱谁,更说不上谁辜负了谁。从理性来讲,我知道不应该因为他和你分手,就不再和他做朋友。这样好像有点幼稚。但是……这都是站在今天的立场上,三十岁的我,回头看时才会说的话。在我们十八岁的时候,对於他那麽无情地和你分手,我还是怪他的。」

巫晓寒歪着头,盯着沈惜的眼睛,嘴角稍稍上翘,有一丝难言的意味。

「怎麽说呢?现在想想,孙易峰那时候可能很纠结。一方面他告诉自己要专心读书,备考;一方面却又难以抑制地被你吸引,希望能和你在一起。最终他没控制住自己,向你表白,还和你谈了大半年的恋爱。可是到了高三,高考的压力一大,他最终还是选择果断和你分手,全力备考。我可以理解他的压力,作为中考时的全市第三名,作为高中那几年里常年的年级第一,所有人都在说他一定会考上清华。在最关键的时候他选择集中精力,无可厚非。但是,他的选择却让一个女孩子承担了原本不需要承担的痛苦,这是我那时怎麽都无法原谅他的。是他追你的,是他主动表白的,又是他二话不说毫无余地地决定分手的。在这段感情里,你什麽都没有做错,相反,却付出了很多。好多次,我们学生会在放学後留下开例会,你都会呆在教室里等他,和他一起走;很多个周末,我们在学校里有活动,你会到学校里来陪他。你知道吗?孙易峰比我帅,成绩也一直都比我好一点,他足球技术比我稍差,但篮球技术比我好得不是一点半点,他有很多地方都强过我,可我从来没有羡慕嫉妒过他。只有一次,只有一次,我对他有那麽一点点羡慕……」

「是吗?什麽事啊?」巫晓寒大感兴趣。

「那次,你在校广播站为他放了一首刘若英的《当爱在靠近》。你在广播里没说他的名字,只说你想把这首歌送给一个人。谁都知道,那个人,是孙易峰。」

巫晓寒像是陷入多年前的回忆。

「不能说,孙易峰在那个时候坚持要和你分手,是多大的罪过。但是,我更加无法承认,他这样做是对的。时至今日,即使我能更加宽容地看待他,可我还是愿意站在你这一边。不管我们能做到多麽理智,人,总还是会有立场,对吧?」

「我为孙易峰放那首歌,大概是高三刚开始的时候吧?那时候好像规定我们高三年级的播音员最多只能继续参加广播到国庆日放完假,然後就不能再参加广播站活动了。其实,那时候我根本想不到,第一个学期刚到期中,孙易峰就说要和我分手。我好像还为这事请了两天假……」

「对。那时候我们说要去看你,但你把所有人都拒绝了。很多朋友都担心会不会影响到你高考的状态,但你回来上课後,却好像什麽事都没发生,期末还考了全班第四,比我考得还好。更没想到,高三下半学期,你一边备考,一边又和周……旻谈起了恋爱。」说到最後一句时,沈惜稍有停顿,见巫晓寒完全无所谓的样子,就坦然地把话说完。

「我很厉害吧?是不是很坚强啊?」

「是啊,小弟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其实没什麽厉害的。一开始的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很坚强,失恋了却完全不当一回事,明明在一起的时候好像很喜欢他的样子。很多年以後,我才找到真正的答案。」

「嗯?是什麽?」

「初中的时候,有个男生追我,我告诉他,我只想考上一所好的高中,再考上我最想去读的大学。高考之前,我绝不会谈恋爱。没想到,我斩钉截铁的这句话,在进入高中第一个星期的时候,就作废了。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一个男生。」

「哦?」沈惜微微一怔,巫晓寒和孙易峰是在高二时候开始恋爱的,而且一直以来大家都知道是孙易峰苦追巫晓寒的。难道那时候巫晓寒另有心上人?

「我和那个男生其实早就认识了。初中没在一所学校读,高中又分到一个班里。而且,我们一起成为了校广播站的播音员。我第一次播音就是和他一起完成的。後来我经常会在足球场上看到他,每次,我都觉得我的视线会随着他的身影走……我觉得我真的好像是喜欢他了。」

沈惜的笑容凝固在脸上。他越听越觉得,巫晓寒口中的那个男生,很像一个他原本从没想到过的人。

「可是那个男生好像对我一点意思都没有。我们是很好的朋友,可我看得出来,他对我,没有一点点男生对女生的那种喜欢。那时候我胆子小,心里有感觉,可也没到想主动去找那个男生表白的程度。一年多过去了,我觉得可能我真的没机会和那个男生在一起。就在这时候,孙易峰向我表白。说真的,在那个时候的我眼中,孙易峰和我喜欢的那个男生很像,他们的成绩都很好,都很擅长体育,长得也都很顺眼,课余的活动能力也很强,都参加了很多学生会的活动。如果把这些标准列出来,一条条细细对比的话,孙易峰看上去甚至比我喜欢的男生更好一点。他说喜欢我,我没有马上答应,但心里还是有一点点开心的,毕竟,我也不是没有人喜欢,对吧?孙易峰和我喜欢的男生那麽像,他对我那麽热烈地表白,让我觉得,这种感觉也挺不错的。一开始我很犹豫,时间长了,慢慢的,我就觉得自己也挺喜欢孙易峰的,他对我也很好,终於有一天,我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沈惜虽然觉得这时不是插嘴的好时机,但还是忍不住想问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你,到底是不是真得喜欢孙易峰呢?」

巫晓寒吐吐舌头:「如果我说不知道,你会不会觉得我那时候很不负责任啊?」

沈惜摇头。

「其实,这哪说得清啊?哪个女生在那麽年轻的时候,不糊涂呢?我们爱的究竟是那个人,还是那个人身上闪现出来的那些光环?我们分得清吗?我答应做孙易峰的女朋友,是因为我喜欢上了他,还是因为他在各个方面都那麽像我喜欢的男生?真的,我不能下断言。但至少,在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很看重这份感情,我也很认真。後来,孙易峰说要专心读书,不能再分心,所以要和我分手。我很难过。因为我真的很投入。现在我三十岁了,回头看那个时候,我真的会想要微笑。大概只有小女孩才会那样投入一段感情吧,哪怕其实这段感情根本说不清楚……可是很快,我发现自己好像也没有那麽难过了。我一直对自己说,是因为我够坚强,才能那麽快治癒情伤。但是很多年後,有一天,也不知道是什麽东西触动了我,我突然间意识到,不是的,我没有那麽坚强。我之所以只难过了很短的一段时间,是因为在我内心深处,孙易峰只是很像很像我喜欢的那个男生,给了我爱的错觉罢了。其实,像就只是像而已。孙易峰,毕竟是孙易峰,他,不是……沈惜。」

沈惜短暂地低下头,轻轻吐出一口长气,随即又自然地抬起头,继续看着巫晓寒。

巫晓寒继续娓娓而谈,像要把过往十年中的碎碎思绪一吐为快:「可是,只有孙易峰喜欢我,沈惜却不喜欢,又有什麽办法呢?而且孙易峰也只是喜欢了短短的一段时间,就和我分手了。我想,也许是我天生和你们这样的男生不搭吧?高三时,周旻来追我。我知道在我所有的朋友,包括你的眼中,我和周旻根本就不合适。可在那个时候,对十八岁的我来说,我真的被他身上的一些优点打动,他胆子很大,很讲义气,而且对我很好。他的世界对我来说,很陌生,有点害怕,可也很有吸引力。何况他和我在一起後,就慢慢地改变了很多。我感觉到一个男生愿意为我做出改变。我很感动。反正我曾经喜欢的男生只把我当作好朋友,而和他很像的那一个又和我分了手,有一个虽然看上去坏坏,但是对我真的很好很好的男生喜欢我,追我,我觉得也不错……真的说起来,即使到了今天,我也不想说,自己当年的选择是错的。就像许茹芸唱的『早知道,你对我太好,只是不能到老』,虽然今天我和周旻走到了离婚的地步,可我们之前毕竟在一起十几年,回想起来,是开心的时候多,还是不开心的时候多呢?如果换作另一个人,我是不是也能和他在一起整整十年呢?谁都说不准的事。」

沈惜默默点头。

「从澳大利亚回来,和周旻结婚,我当年喜欢的那个男生也从英国留学回来。我们常常见面,吃饭,聊天,我觉得挺好的。我没想过自己对这个男生还会有什麽旧情复燃的可能。年轻时候的喜欢,就像是一种美好的纪念。长大以後的友好相处,就像是在宣告我们各自的成长。只有不切实际的人,才会一直活在过去的梦里。人,总是应该站在现实,然後向未来看。如果没有後来发生的事,我想,我应该会和那个男生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喜欢,真的只会是曾经的怀念而已。」

沈惜认真地看着巫晓寒,而她也没有逃避,两人不约而同地凝视着对方。

「可是,事情有了新的变化。我和周旻终於到了难以继续生活的地步。那天晚上在酒吧,周旻那样对我,那个男生冲进来救我,他站在我的身前,不管有多少人多少事,他都为我挡着,替我遮挡所有的,他牵着我的手带我离开那里。在被他的手握住的那个瞬间,我好像回到了十八岁的时候。现在,我离婚了,而且我已经三十岁了。十八岁的时候,我没有去向自己喜欢的男生表白,可三十岁的我却不能再放弃这样的机会。如果这时候我还是不说,也许真的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了。所以,我想对你说,沈惜,我爱你。」

沈惜轻咬嘴唇,目不转睛,眼温柔如水。

「你不要说话。因为这时候我不想听到任何回答。无论你想说什麽。其实我知道,你一定不会对我说你也爱我,对吧?」

沈惜缓缓点头。「对。晓寒,我很喜欢你,可是,我觉得好像那不是爱的感觉。即使,我们从今天开始,将来有一天,我会找到对你的爱,那也不可能是此时此刻马上就爆发。如果我那样说,就是个感情骗子……」

「我就知道。」巫晓寒皱了皱鼻子,满脸都是可爱的表情,「你这家伙,真不是一个演言情片的好物件啊!我刚才多麽深情的表白啊,换来你这麽一句回答,哈哈……」

沈惜轻轻叹了一口气。他听得出巫晓寒话中略有遗憾,却并不伤感。她很清楚自己今晚说了些什麽,那还不是最重要的,真正的重点在於她也很清楚沈惜会怎麽说,会怎麽想。

即便不可能马上就迸发蓬勃的爱意,但沈惜心中还是感动不已。

「不过无所谓啊。不需要你立刻就爱我爱得死去活来,只要你喜欢我就够啦!喂,健忘的男人,我要提醒你一件事哦!」

「什麽?」沈惜自问没有忘记和巫晓寒之间任何重要的事,不知道为什麽被扣上一顶「健忘」的帽子。

「你记不记得自己答应过我啊:『如果有一天,你的旧人去了,心结解了,只是单纯想要看一下的话,我会考虑给你看哦』!这句话是不是你说的?」

沈惜微微一怔,稍作回忆,终於想起这是上次巫晓寒借住他家时,自己说过的话。联想到KTV包厢里她说过的那句自己没想明白的话,不禁发笑,不得不严肃地承认:「对,是我说的。」

「那好!」巫晓寒站起身,落落大方地走到沈惜身前,「现在,我旧人已去,心结已解。我是个爱上你的单身女人,而且还是一个你很喜欢的女人,我说我想和你上床,你怎麽说?」

沈惜这时需要仰起头才能看到巫晓寒的脸。他微微侧脸,紧盯着巫晓寒的眼睛,微笑着站起身,揽住巫晓寒的腰。

这时,两人间根本不需要再说什麽话。

巫晓寒轻轻将身体贴了过来。她个子很高,只需微微踮起脚尖,就能搂住沈惜的脖子。沈惜顺势把手掌从她腰部向下移到了臀部,稍稍用力,将她更紧地抱住。两人开始热情地湿吻。

大约两分钟後,他们终於将唇舌分开。沈惜觉得手感有异,又着意在巫晓寒的屁股上游走了两圈,这才讶异地轻轻问道:「你好像,没穿内裤啊?」

巫晓寒媚媚地白了他一眼,沙着嗓子凑到他的耳边:「你自己摸一摸,就知道啦。」

沈惜毫不客气地把两只手都伸进裙底,顺着大腿向上探索,把裙摆一直捋到了巫晓寒胯边,使她整个臀部都露了出来。果然,巫晓寒的翘臀不着寸缕,什麽都没穿。沈惜两手都按在了她光溜溜的臀瓣上,托着屁股,用劲地将她整个人都抱了起来。巫晓寒紧搂住沈惜的脖子,借着沈惜托她的力量,向上一跃,两条长腿盘到他的腰间,整个人都挂在沈惜身上。

「抱我上去吧……」巫晓寒咬着下嘴唇,两腮飞红,目光中春意盎然。

沈惜也不说话,就这样端抱着巫晓寒,往楼上走。巫晓寒吊着他的脖子,始终与他一同盯着对方的眼睛。就这样沈惜一直抱着巫晓寒走进二楼自己的卧室。

沈惜小心将巫晓寒放到床上。

一沾床,巫晓寒好像换了个人,一骨碌坐起来,情端正地将裙摆重新拉好,将一幅裙角塞到身下,用屁股牢牢地坐住。

沈惜淡定地站在床边,看她作怪。

「咳咳,沈先生,摸了那麽久,觉得手感怎麽样啊?」

沈惜忍俊不禁,随即又装得一本正经的,抬起手在鼻子底下使劲嗅了几下:「四个字:肥、滑、香……」

「不是四个字吗?」

「还有一个是『骚』!巫大小姐,刚才你好像已经很湿了哦……」

巫晓寒再也绷不住,终於露出一丝媚艳的情。她不用伸手去摸,就知道自己下身早就已经湿滑无比。对於一个惯於且乐於性事的三十岁熟女来说,几个月来没有性生活,和一个自己心仪的男人亲吻许久,臀部这样的私密部位又被长时间触碰,自然早就已经春水洋溢了。

「我骚,你喜不喜欢?」巫晓寒伸手握住沈惜的手腕,把他的手掌隔着睡裙按在自己的乳房上。她的乳头早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挺立起来。沈惜有力地揉搓着她的乳房,用手指夹住她挺翘的乳头,轻轻搓弄。

混杂着酥麻痛痒的快感,一波波地刺激着她,巫晓寒好像清晰地感觉到股间的滑腻感越来越浓。

沈惜温柔地脱去她的睡裙,坐到赤裸的巫晓寒身边,将她搂在怀中,一边继续揉弄她的乳房,一边吻着她颀长的脖颈和滑嫩的肩膀。

巫晓寒的鼻间发出诱人的呢喃声。

就在两人正要开始进一步的动作,身体却同时僵住了,脸上都露出讶异而专注的情。

「好像有人在敲门……你听到没有?」巫晓寒有些犹豫,她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说实话,这种时候无论被什麽人打搅,她觉得有些尴尬。

突然,她想到一种可能,万一是沈惋到弟弟家来拜访,那还真的有些尴尬。毕竟都是老同学,她在沈惜面前可以收放自如,可要让沈惋知道自己正在和她弟弟亲热,还是会有几分羞涩的。

沈惜也隐约听到了敲门声,但他也很怀疑是不是错觉。已经过了晚上九点,外面风雨大作,这时候,会有谁到他家来?

再细听,果然再也没有声响。两人面面相觑,同时露出滑稽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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