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 网) 第一点不欢其人(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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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的手并没有塞进~罩中,我那有优势的正呈现着它最完美的形态,我那半透明的内衣中诱人的曲线正隐约呈现,我那从碧姨处借来的香水正幽幽地占据着屋子的每个角落。
一切,都是这么完美。
李徘古背对着光,面容有些模糊,湿发上的水正顺着颈脖流淌至前,从那粉红的小小的樱桃尖尖处继续向下,最终落入浴巾深处,去和那理肤泉200ml爽肤水瓶子进行会师。
在那一刻,我非常希望自己就是那滴水珠。
“不欢,有事吗?”李徘古问。
他的神色,十分平常,并没有问屋子里等待着太阳他或是被他太阳的那个女人的去向,也没有问我为什么要穿着几近透明的感内衣站在这里。
他的镇定让我的心开始发毛。
见我不答,李徘古也没有追问,只是径直走到床头柜前,弯腰拿起手机查看。
等他再度起身时,动作却停滞了——因我从后抱住了他的腰。
静谧的夜,轻幽的风,诱人的香气,暧昧的灯光,一切都是如此适合做床上运动。
我将脸贴在李徘古□的背脊上,肌肤吸收着他背脊上清洁的水滴,很想时间就这么停止。
但李徘古打破了沉默:“不欢。”
我闭着眼:“恩?”
“你的手放在哪里?”他问。
“你的腰上。”我环住他腰的左手紧了紧。
“我是指,你的右手。”
右手?
自然是在和水滴,理肤泉200ml爽肤水瓶子进行三方会议了。
我抓紧时间,右手继续索着他那浴巾包裹下的成熟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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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和h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于是,v也相对增大。
在脑海中迅速地进行了李徘古家圆柱体体积公式的计算后,我得出了这个令人惊喜的结论。
很好,虽然这些年来使用了多次,但胜在质量好,并没有磨损一丁半点,反而越练越强。
正在我陶醉于他的圆柱体时,李徘古一个转身,将我压在了床上。
居然比李李吉还急,我一边唾弃一边将长脚攀在他的腰上,深入浴巾之中,用刚磨过皮的脚心与他那光滑有弹的屁股做进一步的深入接触。
这个姿势是高难度的,幸好我平日有做瑜伽。
为了让李徘古更欣赏我一些,我用脚大拇指与二指夹住了他屁股上的一块嫩,正准备用一种既能使其得到被sm的快感又不至于真正伤害皮的力气进行向左一百八十度,向右二百七十度的旋转时,李徘古的一句话让我保持着这个姿势,在接下来的十分钟内都没有动弹。
“不欢,我喜欢你。”他说。
我顿时激动得□横流,当下只有一个眼泪花花的念头:不枉我刚才磨了那么多白花花的雪花状的脚皮啊!!!
下一秒,他接着道:“可是,我不会爱你。”
闻言,我横流的□凝固住了。
我看着李徘古,一寸寸皮肤地看,一个个毛孔地看,一汗毛地看去。
他是认真的。
隔了许久,我才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不单是你,我不会爱上任何女人。”他说。
“可是,”我看着他依旧温柔如水的表情,喃喃道:“你明明对我这么好。 ”
“我对任何女人都好。”他的眉宇仿佛蕴着雾气,柔和飘逸,水润的唇,却说着残忍的话:“包括刚才被你丢下去的那个女人。”
“在你心中,我跟他们,是一样的吗?”我问。
“不一样。”李徘古伸手,将我额上那缕叛逆的发归顺入黑丝之中,他的声音是一种低低的倾诉的姿态:“你是我的人,你没有自由。”
随着时间的流逝,李徘古皮肤上沾染的沐浴后的热度也渐渐地消失,我感到有些冷。
可我不死心,继续问道:“但你总归是需要一个特别的女人的,就像是你爸也有了碧姨一样。”
“我需要的,是一个很强大的女人,一个谁都杀不死的女人,一个不用担心她安全的女人……但不欢,你还不够强。”
李徘古的眸子上,蒙着薄薄的柔光,我努力地往里探寻,第一次发现,那深处,是不动声色的清冷。
我明白了。
但我没放弃:“至少今晚,你不能让我空手而归。”
“如果我的感觉没错的话,从刚才开始,你的手,并没有空着。”李徘古很镇定地回答。
是的,从被压下的那刻起,我的双手也放在了他那弹媲美qq糖的小屁上,吃了很多的豆腐。
李徘古不知道的是,当他说自己不可能爱我时,我非常想将手中的两瓣屁屁撕开,将他的黄瓜折断,直接塞进里面。
不知这算不算是另一个意义上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错了,是小雏菊。
第一点不欢其人(十四)
我从李徘古的房间里出来了,不是因为他的话,而是因为——我那一直在吃他豆腐的脚不幸抽筋了。
姿势过于高难度,不抽筋是困难的——原来吃豆腐也是个技术活。
为了在他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我努力压住疼痛,一步步地走了出去。
本想快速回到房间中泡泡脚,可在楼梯口,我看见了一只鬼。
李李吉站在那里,双眼绿得像鬼片中常用的那种色彩,渗人极了。
“为什么去这么久?”他问,声音和往常不同,就像是染上了厚厚的岩浆灰,听上去格外不舒服。
“肚子有些痛,顺便上了个大。”我解释。
闻言,李李吉沉默了。
虽然披了件风衣,但在这楼梯口的通风处,还是挺冷的,我找个借口,准备溜回房间:“刚才拉着拉着,发现我那个来了,估计碧血洗银枪这种事你是不会做的,这床我们还是留在改日再上吧。”
说完,我在那抽筋的脚上抹上色拉油,越过李李吉,准备开溜。
李李吉却拉住了我的手臂,他的力气格外地大,像是要将我的手臂给折断,事实上,我的骨头开始发出恐怖的“咯吱”声响。
“刚才,你进了徘古的房间。”
李李吉用的是陈述句,也就是说,他什么都看见了。
我点点头:“我房间的洗手间被堵住了,所以去他那借个厕所。”
我发现自己撒谎的技术是很好的,脸不红,心不跳,就连膀胱也没缩一下,肛~门也没紧一个。
同时,我还发现,我撒谎的目的,是为了不惹李李吉生气——因为愧疚。
但李李吉并没有接受我的好意,他的手,越握越紧,我的手腕,像是被一块烧红的烙铁给烫着:“何不欢,刚才在我房间中,你对我做的一切事,都只是练习是吗?只是为了勾引徘古而做的练习是吗?!”
最了解你的人,便是你的敌人。
我佩服说这句话的人。
既然已经瞒不住,我只能承认:“是的。”
接下来的几秒钟,发生了很多事情。
比如,李李吉的额头冒出了闪电形状的青筋。
比如,他的手,像是一把大刀般向着我的头挥来。
比如,我承受了这一力量大得足以扇出我脑浆的一巴掌。
比如,我稀里哗啦叮叮咚咚地从楼梯处滚了下去。
后来,碧姨问我为什么不躲开这一巴掌,毕竟,凭我当时的身手,这件事是轻而易举的。
我语气平淡,但气势却豪气万千地回答道:“是我欠他的,我该还。”
然而事实却是,那时,尽管我的中枢神经不断地在发出指令,但那酸麻得快失去知觉的双脚还是一动不动地在回味着李徘古臀部光滑肌肤弹肌的**滋味。
牡丹花下死,是一件风流雅致足以流传千古的事。
但为那暗藏着小雏菊的屁股瓣死,我认为不值得——为了激素催熟的黄瓜还差不多。
所以我没有死,但我的右小腿,骨折了,最重要的是,我的头部遭到了严重的撞击,昏迷了五天。
五天之后,我醒来,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两样东西。
一是厚厚的石膏。
二是一种能力——别人的动作,在我的眼中,似乎要比平日慢那么一拍——然而实际上,他们的动作并没有慢。
如此一来,我便有更多的时间对突如其来的攻击做出反应。
估计是因为某神经被撞得异常了。
不论如何,我算是因祸得福了。
因为这,我不太恨李李吉了,决定最多爆下他的菊也就完了。
我的这种能力对于干我们这一行的人而言,是极为有利的。
前段时间,和合堂时常与清义帮作对,我们好几个场子都被他们砸了,小弟也被打伤不少。
李封不是吃素的,当即展开还击,直接将对方老巢剿灭,从此,和合堂这个名号在江湖上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