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就算是死,也不能死得没有一点交代。「请记住邮箱:ltxsba @ 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
沈忱昏昏沉沉起身,拖着沉重的双腿往季岸那堆摆放整齐的行李走过去。季岸不仅随身带了笔,甚至还带了好几支笔,滚珠笔签字笔都有。他拿过抓过签字笔,又把那一摞打印出来的资料也拿走,重新坐回火堆旁,曲着腿,开始在资料的背面空白处写遗书。
爸妈:
我被困在一个荒岛上了。
写完这句,沈忱就不知道该写什么了。
长这么大,他还没怎么想过自己要是英年早逝会怎么样。
他握着签字笔,盯着那行字,就像回到了读书时候似的,自然而然地便开始转笔了。虽然沈忱的成绩一直是中游平平,但转笔可是校中翘楚,什么花里胡哨的招数他都会,最沉迷的那段时间,他能边转笔边去食堂,笔永远在他指间绕,不停更不会掉。
虽然高中毕业之后他就再没这习惯了,但当年的肌肉记忆还在。签字笔在他手指间到处绕到处转,转着转着,遗书的下一句他没想出来,可这支笔却让他觉得很熟悉。
沈忱想着,忽地停了手,握着笔仔细打量了一番。
……这不是,他高一时候“赔”给季岸的那支笔吗?
这支笔价格不低,金属的外壳,打磨得很丝滑趁手,笔身黑色,笔盖金色,笔尾有一个凸起的金色logo,是国外的牌子。『地址发布邮箱 ltxsba @ gmail.com』他手里这支,logo已经被磨得有些褪色了,看起来像是被反复摸过。
——他懂,这logo手感老好了,他以前也经常摸。
沈忱很难想象一支笔用十年,毕竟他是丢笔大户,从没哪一支笔能把油墨用完的。
大概是,季岸也觉得这牌子趁手好用,所以又买了几支?
他这么想着,却很难克制自己的思绪跑回从前。
那是运动会之后,季岸生日,他送的礼物。当然,在那之前,他因为老是丢笔,经常用季岸的;然后季岸的笔也被他弄丢了不少。季岸倒没让他赔,就是很讨厌的在他上课悄悄转笔的时候当着全班的面跟老师告状,说他转笔影响自己听课。
这只是他们那三年同桌时光里争锋相对的一小部分,是件很不起眼的小事。
后来因为那次运动会,他们经常在练习的间隙一块儿去小卖部买水,练完之后一块儿溜出学校去外面的苍蝇馆子吃饭。人好像在筋疲力尽之后,反而会变得和善且真实,那段时间他们相处得居然很融洽。
所以才有了这支笔做生日礼物——他也没刻意记着季岸的生日,只是有女生跑来找他转交礼物,他才得知对方生日将近。
……其实,如果他没转学,他和季岸,说不定会变成无话不谈的朋友。
他一边回忆,一边把笔轻轻拧开,里面的芯子油墨几乎是满的,肯定是换过的。他又把笔拧回去,盖上盖子,目光不自觉便又落回了logo处。
沈忱想得出,遗书的后文该写什么,他一个字都没想到。
“在想什么?”
忽地有人发问,他下意识回答道:“想有没有人一支笔能用十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