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晔今天还是一身黑蓝色的土布衣服,打了好几个补丁,依旧是小圈套大圈,除了干净一点,在林薇眼中真的是哪儿哪儿都看着难受。
可相比较,宋晔在人群中看起来反倒正常一点。
这一路上,宋晔几乎没怎么说话,原主形容他木讷无趣,但林薇对此持怀疑态度,能做生意的人,再木讷也是有限的。
“你家离得远吗?”
“还好。”
“你是怎么来的?”
“走路。”
林薇觉得宋晔有一种能力,那简洁的回答,慢吞吞的语调,能让谈话的气氛瞬间下降至冰点,陷入一种凝滞在空气中的尴尬。
“你几月份生日?”林薇又问。
宋晔刚要回答,林薇接着道:“等一下,我会算,我给你算一下。”
她掐着手指头,看向宋晔,信心满满地道:“月对不对?”
宋晔愣了,不是因为林薇答对了,而是一个人答错竟然也能这么自信。
“我月。”
“几号?”
“2。”
“嗯?”林薇微微皱眉,有些疑惑道,“不应该啊,巨蟹——竟然是渣男星座……”
宋晔:“……”
没太听懂,但渣男似乎不是个好词。
林薇对上他认真而疑惑的目光,只好说:“这是个玩笑。
少年黑润的眼眸在她身上停留了两秒,之后移开目光,“哦”了一声,眉眼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静了几秒后,才又慢吞吞地道,“很好笑。”
林薇:“……”
事实证明,他们两个气场不合,
林薇怀疑他真的喜欢原主吗?
这位曾在报纸上被称为港商新贵的名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宋晔很擅长经商,在港城白手起家,一人打拼多年,其中艰辛自不必说,那是不菲的一笔财产,死后毫无保留地全部赠予了方砚棠。
只可惜,即使如此,方砚棠仍旧没能喜欢上宋晔,最后有的也只是遗憾和愧疚。
无怪有人说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无论是方砚棠还是宋晔,在感情方面都是一塌糊涂,他们都是那个被辜负被抛弃的人。
对宋晔,林薇是抱有一丝同情在的。
就好比是言情小说里的深情男二,总是让人不免慨叹。
可惜方砚棠也不是女主,她的一生满是憋屈和遗憾,一手好牌打得稀烂,每一个选择都精准地踩在那个错误的选项。
让人恨不得想穿进日记里告诉她该怎么做——
结果,她就真的穿进来了。
天知道,她只是想一下,真没想多管闲事。
百货公司离他们住的地方不远,走了大概二十多分钟,就看到远处质朴的三层小楼,林薇感觉比她想象得要好一些,虽然气质仍旧像是某个乡镇的百货商店。
不过,她突然有点犯难,谁知道那个小萌还是小孟的是男是女啊?
当时怕露怯,也没好意思问。
林薇自然而然地让出身位,让宋晔走在前面。
可是没等他们进去,身边就挤过来几个男人将他们撞开。
“搞乜嘢?”
两人猝不及防被挤到了一旁。
林薇有些疑惑地抬眼。
那几个男人经过的时候,视线从林薇身上扫过,眼前募地一亮:“靓妹……唔好意思。”口里说着道歉,脸上却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容。
他旁边的男人直接停了下来,看着林薇,调笑道:“骚婆,你和野男人鬼混,李川知道吗?”
这人竟然认识她。
剩下的几人闻言,用猥琐的目光对着林薇上下打量,就这么大刺刺地看着她,眼十分露骨。
他们想绕过去,结果这几个街溜子模样的男人,挡着不让他们过去。
路过的人看着他们,都绕过去躲远了走,可见这些人是平时横行霸道惯了。
林薇见状立时躲到宋晔身后,怯声道:“你们干嘛?耍流氓,我们告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