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挺突兀的,但白浩早就已经习惯圈子里的人时不时就要矫情文艺一把了,随口就回她:“哪有什么原因呐,老师我年轻的时候,玩乐队就是顶时髦的事儿——现在不时髦了,现在老土,哈哈哈哈!”
“我那个时候是学音乐的,赶时髦就去玩儿了。觉得还挺好,好多人崇拜,还有姑娘,最重要的就是姑娘......”说着说着,白浩也想起了那个光芒万丈,仿佛金子一样的时代。
“最后能正儿八经玩儿进去,还是因为足够个性吧。那个时候年轻,就想要不一样的东西,想要表达自我。”
人对于自我的认知是不断积累起来的,经过青春期之后,‘自我’就基本塑造起来了。这个时候鼓胀的自我急需向这个世界宣告‘我来了’‘我是这样的’‘我想和你谈谈’,没有什么时候比那段时期更有激情了,不断向外辐射着能量。
等到年华老去,大多数人的‘能量’就会减弱,甚至消失。这个时候就不再是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了,而是要依靠向外汲取能量活着,习惯倾听外界纷纷扰扰的声音。人们把这当成是成熟,当成是智慧——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但终究是青春的消逝。
程程在聚会上也solo了一段,水平算不上突出,只不过和白浩相似度极高的小技术引起了朋友们一阵吐槽和调侃。为了自证清白,白浩只能强调,自己今天才认识程程,才第一次上课。
就是因为这样,才会惜才,才会邀请她来这次聚会。
大家看他不像撒谎,也是啧啧称。
说实在的,其中也有一些人想法比较‘龌龊’,觉得白浩这是打算玩花的。而这姑娘呢,就和他们年轻时遇到的那些女孩儿差不多。国外管这叫‘骨肉皮’,国内大约是乐队的核心阵地在京城,管这叫‘果儿’。
这些想法程程一开始还没看出来,但后来隐隐约约是有觉察的...那种‘你知我知’的暧昧眼和笑,她又不是傻瓜,而且上辈子可是在演艺圈里混的,怎么可能一点感觉都没有。
但她只当看不到,回档之中,伴随着新一次回档,过去的事不会留下一点痕迹。
新一次回档,她又重复了之前的一切,当然也参加了晚上花园路的聚会。不过,来了几次之后,程程就没有再来了,而是根据自己了解到的混这片的乐队的信息,开始自己找新鲜的场子‘见识’。
在这些场子‘见识’的时候,程程在乐队方面的眼界越来越开阔,有些东西就是这样的,见识多了,自然就了解了。这个时候问她乐队是什么,乐队人的青春是什么,她还是说不出来,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却有了。
“嘿,姑娘,你也是弹吉他的吧?”有个染着金色长发,背了一把贝斯的男青年朝程程打了个招呼。
广场上有乐队表演,无偿的、即兴的,都是些年轻人。一支乐队的吉他手大概是意外没来,他们便想要邀请别的吉他手临时帮个忙——玩乐队不容易,好多乐手都有在不同的乐队兼职。像这种临时帮忙的,就更多了。
特别来问程程,倒不是他们对程程有了解,而是因为程程长得漂亮,背着个吉他包,在人群里忒显眼了...大家一起唱唱歌、玩玩音乐,回头要个联系方式不过分吧?要了联系方式,再约着吃个饭,也不过分吧?
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交个朋友,交个朋友嘛。
“嗯,玩儿吉他的,什么事?”程程现在已经完全代入‘艾米’了,每当晚上她出没在乐队们聚集的地方,她就会开始‘扮演’艾米。她本人并不太适应这种有点儿乱的环境,但‘艾米’很适应。
对于这种搭讪的,‘艾米’是爱搭不理的,眼皮微微一掀,就有一股酷劲儿。
这就叫人更加心痒痒的了,金发的贝斯手邀请她:“我们这儿吉他手有事儿没来,要请人帮个忙...姑娘你赏个脸吧!”
程程看了看他,‘哦’了一声:“你们怎么样啊?太差的话我懒得玩儿,没意思。”
一开始在这种场子,程程的技术也就能看的水平,那个时候她底气不足,演技再好也说不出这样的话。但随着回档中一次又一次在白浩那里上课、高强度的练习、晚上各处开眼界,情况就不一样了。
自从第一次花园路聚会之后,又过了百来次回档。这百来次回档,她还适当削减了声台形表的练习,留出了更多时间练吉他,简直练的疯魔了——那个练习强度,正常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坚持!精坚持得住,身体也坚持不住,该把手练废了。
但‘回档’解决了这个问题,回档让程程无法保持肌肉记忆,练形体的效果也会大减(她回档期间练形体,与其说是在练形体,不如说是在练舞)。可相对的,回档中程程发了狠的练,也不会弄伤自己。
上一次回档,她的芭蕾就由业余过渡到了职业。能完成这样关键的蜕变,她发了狠地练,一点儿不考虑劳损、受伤的问题,也是原因之一。
现在练吉他也是一样,只要练不死,就往死里练!反正一觉醒来,身体方面都会重回204年月2日早晨该有的状态,一切归零。
这样发狠学、发狠练的结果就是,她的技术突飞猛进。和白浩那种国内一线水平肯定没法比,但在这些小场子里也够露脸的了,别人一听就知道她是行家里手。
有了这样的技术,她扮演‘艾米’似乎越来越得心应手——艾米的乖乖女形象是演的,她其实是个很傲的人,自己之外很多人在她眼里实际上就是傻逼。而在外面的场子,没有技术是支撑不起傲气的。相反,有技术的话,傲气自然而然就生出来了。
程程这样说,金发贝斯手反而更兴奋,笑了起来:“那肯定不孬啊!来吧,咱们先试试。”
程程走了过去,就陪着他们试试:“什么曲子?不能是你们自己的曲子吧?那我不知道啊。”
乐队有很多自作曲,如果是名气不大的乐队,她肯定就不知道了。
“那不能!我们唱《火风》——”主唱回了程程的话,他似乎有点儿紧张。
程程猜他是新人,才加入这支乐队不久,至少在演唱之外,还没有主唱的气势——当然,也不排除,乐队看中的就是这种生涩感。每支乐队都有自己的气质,这种事也说不好。
在对方回答完之前,程程已经转过了头,取出了吉他。这把吉他是上午在白浩的琴行买的,程程原本也有一把吉他,之前学吉他时买的入门款。随着她水平提高,早就看不上了,每次都会在白浩的琴行买走这把吉他,这一天‘临时使用’。
整好吉他的带子,又调了调琴码,程程活动了几下手指,就在琴弦上滑出了几个音。一开始就是普通的烂大街旋律,用来调整状态的,琴的状态,人的状态。后来旋律变了,变成了《火风》的曲子。
其实从程程调状态的时候,就有人看出她水平不会差了。技术这种东西,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行话说我看你拨弦的姿势,就知道你有多少技术,同行要知道一个人水平有多高,其实不用看你的演奏,看你的solo。
“有点儿东西。”旁边围观的一支乐队吉他手,摸了摸下巴,给出评价。
“跟你比怎么样?”乐队里的键盘手问了一句。
“那肯定不能比啊...不过人美女才多大?一看年纪就很小了。这个年纪,有这个技术,要么是从小就学这个的,要么就是天赋真的好了。”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是让人看重的:“现在这么重视技术的,也越来越少了。”
玩乐队的非常重视技术,有极端的,这种重视还要超过作词作曲上的才华(这种比较少,但也是有的)。
一开始,程程也不是很理解乐队这么重视技术,只当这是乐队的一个讲究,就跟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讲究一样。后来才知道,音乐表达的个性,和承载音乐的演奏,在乐队这里其实就是灵魂和身体的关系,再怎么重视都是不过分的。
相比之下,主唱的唱功都没那么重要了,一支乐队的主唱唱功不行,乐队一样有机会成为顶级乐队。有些出名的乐队,主唱的唱功甚至是出了名的不够好。但如果一支乐队的成员演奏乐器的技术不到家,那就死也混不上去了!
不玩乐队的人很难接受这个理念,但理解起来并不难,因为日常之中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对唱跳偶像歌手来说,到底是舞蹈优先,还是唱歌第一?一般人说‘歌手’,那当然就是唱歌第一啦,唱歌足够好的话,舞蹈差一些也是可以容忍的。
但实际上,这一领域内还真有流派,有人是舞蹈随歌,也有人是为舞而歌——为舞而歌还要更主流呢!
唱跳歌手歌声为舞蹈服务都可以,乐队以演奏为先,演唱实力都要退后一步,也就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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