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那一刻,我看见孟禹谚含住了小雪递向他的汤匙,吞下她餵他吃的那口冰。
原来,爱情真的不是单只是甜的,但我觉得我的爱情苦的部分居多。
有些人说爱情是巧克力,甜中带苦,苦中带甜,随着可可的成分而不同,会有不同的味道。曾经我以为我的爱情会是0%的牛奶巧克力,有时会甜到过腻,却又让人一吃再吃,但现在,我觉得自己的爱情是0%的黑巧克力,过苦难以下嚥,可能,连吃都不想再吃了。
我能拋弃爱情?
不、我没有办法,因为,我很爱吃巧克力,苦的甜的都没有办法捨弃。
「姍姍……」
我止住了妤蝶要说的话,「我回答你上一个问题。如果……」眼飘向远方,那会是一个很远很远的未来,远到,也许不会发生,「有一天,我确定孟禹谚也喜欢我,我会告白。」说完话,也到了我和妤蝶分别的那个路口,我要往左,她要往右,我们,一直都只相伴到这。
夕阳西斜,缓缓的隐没在地平线之下,宣告着白天的结束,在这个时候结束话题,是再适合不过的了。
撇下她,头也不回的往家的方向奔去。
脚步交替的速度越来越快,想要逃离某种东西,却连自己也不明白那是什么。也许,正是「自己」,那个自己不喜欢的、脆弱的「叶静姍」。只是因为看见喜欢的男生吃了别的女生餵他的一口冰,就险些让眼泪溃堤,鼻头有些酸酸的,感觉再也承受不住眼泪的重量的「叶静姍」。
我不喜欢这样的我,不喜欢,这么容易哭的我。
我是怎么了?到底是怎么了?和孟禹谚也没有很平凡的相处阿,怎么,会那么轻易就被他偷走了心?难道,真的只是因为那一句说着我很特别的话语?
不对,不会只是这样的。再怎么样也不该是这样的。
我想,喜欢虽然解释起来很复杂,但简单点说应该是一种天生的直觉。如果和一个人契合,无论再怎么不相处,都还是会动之以情;如果,和一个人不合拍,再怎么常凑在一起,到最后都只会变成孽缘。
孽缘。
我和孟禹谚不会是孽缘。
如果有一天,我确定他也喜欢我,告白了,然后也在一起了,我们会是互补。他的动,我的静,刚好衬出对方的相反点。
这样的我们,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