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里的灯光一片雪亮,何为很清楚地看着妻子朝上微微仰起的面容。曼娜那雪白的下巴微微仰起的小脸,头发散乱在周围,好像每根黑发都拉紧了似的。
看起来她好像非常痛苦,但她那看似因痛苦而闭着的双眼中却流露出一丝甜蜜的表情,微微张开的双唇似乎诉说着一种难以名状的兴奋,她整个身体都在微微左右摇动。
曼娜的喘息和狂乱的样子总是让何为把持不住,他双手撑着床,加强了腰部起伏的动作,她的喘息也随着加快了起来。他快要泄了,当这个念头掠过曼娜脑海的瞬间,她的身体颤抖起来。已经不需要再忍下去了。她的脑中稍微一松,随即灵魂如同出窍了一般,轻飘飘地向上升腾。「啊……」他先喊出声来,接着曼
娜也随之开始呼应。几乎在同一时刻,两个人共同达到了顶峰。大汗淋漓的何为一下趴倒在曼娜的身上,还沉浸在快意的渲泻中,曼娜的身体好像干枯的沙漠吸收水分一样,极为自然地要把他的精华吞入体内。于是,他紧紧地抱住了曼娜的上身,曼娜身子一软,也把自己交给了他,二人共同享受着得到满足以后的余韵。
3。太阳已照亮整幅窗帘,将原先的紫红映成偏黄的绛红。窗外嘈杂了许多,楼下的巷子有人来回过往,小学生边走一边吵闹;远处的大街的车辆经过的声音;隔壁有人噔噔地上楼来,防盗门很大力的关闭声。何为找到了他的体恤,刚从床上下来,他就立刻皱起眉头,卧室里的一切如同大浪冲涮过了的沙滩,遍地残骸,他快步走过去,哗地拉开整幅的窗帘。阳光一下子从梧桐叶里零零碎碎地进来,卧室里陡地敞开在光线里:沙发上的污迹,地板上弄脏了的痕迹,大人的头油,揉皱的床单,团起来的被子,那一堆落在地上的睡衣,在更强的光线下,失了光泽。他几乎睁不开眼睛,快速地眨着眼,摔摔打打地收拾房间。大橱门关上,睡衣裤挂到门后衣钩上,然后到隔壁的房间赶女儿起来穿衣,好让他整理床铺。
他做着这一切时脸上没有带着丝毫厌憎的表情,嘴角撇着,还嘴里哼唱着曲儿。何为每天都要安顿好女儿吃早餐、送她上学,还要到菜场买菜,将要洗的衣服也泡起来。他早就习惯于每天的这些日子,就这样在各种各样的庸碌和琐碎中,平平淡淡地过着。烦恼与快乐,如同生活的油盐酱醋柴,离了那样都不行。姐姐爱云早就起床了,此刻她搬了把藤椅在天井的一角,半斜着身子手中翻弄着一本时尚杂志,而且那袭轻薄的睡衣右边的吊带已经落到了手臂上,裙裾也微微朝上翻卷着。她的边上是一簇开得正红火的石榴树,红通通的花儿汇聚成一片火焰,加上早上冉冉升起的朝阳映着她的脸,使她本是白皙的脸上红晕缠绕,上面浮着层亮晶晶的汗珠。这种倦怠懒惰的姿势,使得她看起来更为娇艳。「你妹妹还没起床吗?」何为问,爱云头也不抬说:「爸,今儿是周末。」何为一拍额头,自我解嘲地说:「看把我忘了,你也不会挪个地,看让日头晒着。」何为又进了妹妹爱华的房间,她还在床上沉沉入睡,只见睡眠把她的脸洗濯得明净滋润,一堆散发不知怎样会覆在她脸上,使她脸添了放任的媚姿,鼻尖上的发梢跟着鼻息起伏,看得代她脸痒,恨不能伸手替她掠好。爱华睡着的姿势极不安份,她的一条手臂搭放头顶,一个乳房几乎从睡衣里挣脱出来,能见到尖尖的乳头耸立着。何为把窗帘扯开,这样被遮暗了的房间里一下发亮了起来,房间内原有的一种幽秘的情调也让亮皑皑的光线切割得七零八落。光影里她睫毛仿佛微动,何为一跳,想也许自己错,又似乎她忽然呼吸短促,再一看,她睡着不动的脸像在泛红,何为终于放弃了把她叫醒的念头。
这是曼娜的一对双胞女儿,如今都已经长大成人了,何为依稀记得她们小时候的情形,长期以来一直形影不离,两人总是一起走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的,姐姐爱云长得又细又高,眉目温婉清秀,妹妹爱华稍低一点丰满一点,但她有一张美丽生动的脸和一双顾盼生辉的大眼睛。爱华喜欢穿裙子和高跟皮鞋,爱云却袁欢穿长裤,这样更显得她两条大腿挺拔如锥。她们挎着帆布书包肩并肩走过长长的大街,途中总是招惹满街的老小侧目浏连。
十年前,如若问爱华谁是她最要好的朋友,她一定会说:爱云。再问她最忌恨谁,她也一定会答:爱云。早在学校的时候,爱华已是校园里翩若惊鸿,属于出类拔萃的顶尖人物,跟她不相上下的只有姐姐爱云了。尽管她们是双胞胎的姐妹,但她们俩个的性格却截然不同,爱华爱笑爱闹泼辣蛮横,而爱云却文静腼腆大家闺秀般的温驯。俩个小女孩,一眨眼就成大姑娘了,她们同校同班甚至同座位,这样抬头不见低头见,活生生的就在眼前。说到她们姐妹俩个那一个漂亮,学校的男生女生各自有自己的看法。他们说爱云是学校里以至整个小城里肤色最好的一个了。男孩们毕竟眼光幼稚浅显,他们只能分辨出爱云特有的冰清玉洁的肌肤。爱云的美丽其实何止于此?校里街上的许多小伙主要是被爱云的眼睛所打动的,爱云的眼睛一泓秋水,低头时静若清泉,顾盼时就是千娇百媚了,他们说爱云的眼睛会说话。女孩子则说,爱云不过是走路姿态好看罢了,说她不及妹妹爱华美丽,爱云的眼睛其实没有爱华的大、睫毛也没有爱华那么长。女孩子们的评价当然是缺乏公正的,因为她们在议论街上这两个美人时,同样也会说,爱华哪有爱云好看?她的太单薄了,你们注意没有?爱云从来不穿紧身的衣服。反正她们两个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大家的视线,引发男生的爱怜和女生的酸楚。
爱华就仗着比姐姐爱云高出了几厘米,运动会时便理所当然的举起牌子招摇过市,又因为她活泼爱笑妙语连珠,晚会上自然她就成了报幕,又仗着她的胸脯比她高出几寸,在班上顺理成章地的当着皇后。好在她的数学的成绩不怎么样,每当老师提问时,她总眨巴着那双好看的眼睛不知所措,有时回答得一塌糊涂,那银铃般的声音会回答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来,引出哄堂大笑,连那严肃的老师也笑得直不起腰来,自然,那时候的爱云笑声会响彻云霄。
爱云的学习从不让曼娜担心,她很快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师范大学;而爱华却让曼娜頉为费心,最后,只好托了熟人动了关系,安顿在曼娜以前的那个读过的体育学院。说来怪,小时候,她们俩个争争吵吵针尖对麦的,到了现在却好得如同一个人似的。尽管她们性情各异,志向不同,但这并不妨碍她们对彼此的好感。爱华某些地方的不媚俗颇对爱云的胃口,爱云的发型,她的穿衣打扮,她说话的语气,甚至是她生气时高挑眉怒睁眼的丑陋样子,反正爱华觉得她什么都是好的,总是一迭声地称赞。却也并不是无故讨好,是真的从心里觉得好,十分的羡慕。
4。爱华等到日上三竿的时候才醒过来,她不想马上起床,还要在这床上再耽阁一时,嗅着隔宿气,香水味,还有脂粉的香。她并不觉着混浊,还觉着好嗅,有一种小孩子贪馋的膏腴的厚味。终于,爱华蹬开被子,她双手双脚绷得笔直,一个身体伸得长长的,她要把睡过了头的乏劲逼出来。很长时间以来,她没有这样安详沉睡过了。没有梦的搅扰。睁开眼睛,阳光已是当空照下,在她的床上留亮晃晃的一片,她却感到十分的清新和振作。周身很温暖,很干燥,很光滑,于是便觉出了被子和床单的腻滑。「妈妈。」她在床上大声高喊。「做什么?吵死了。」却是爱云进来了,她说:「妈妈早就上店里去了。」「我的床单被子要洗。」爱华说,她从床上下来,动手把床单和被子卷起,她的睡衣轻薄透明,能够看出她睡衣内赤裸的大腿轮廊,她里面大慨什么也没穿,她身上有种妙的韵味。瀑布似的长发遮盖住了眼睛,几乎裸露着的肩膀微微颤动,那富有性感的大腿线条分明。
爱云也不去帮她,她只是默默地注视着妹妹那曲折玲珑的身体,从头到脖子至肩膀都很柔和,弯曲的线条标志着女人成熟的标志,隆起的腹部也给人一种丰满的感觉,从她身体的曲线中,她感到男人的存在,这样具有魅力的线条单靠女人自身是决不可能创造出来的,只有经过男人的深雕细琢,才会变得如此完美如此美妙如此惹人遐想。处于青春期的女孩子对于爱情特别地敏感,爱云老早就在注意爱华了,像她们这样要好的,朝夕相处的双胞姐妹,内心有一点动静都难逃过对方的眼睛。并且,爱云很自然地就将这点动静归于男女之间的原因。她想,爱华有男朋友了。想到这个,她心里就有些不高兴。倒不是因为爱华对她隐瞒了什么,这个她并不在乎。
爱云对男女间的事情,是有些了解的。而且,像她这样,从小就让父母灌输要做姐姐的表率,犯事要对妹妹谦让。她心思其实是更加曲折一些。一方面是受屈抑惯了的,另一方面又有些不平。她不能像妹妹那样无所顾忌,自由自在地表达自己,就在肚子里做功夫。因此,她决不像她的外表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和安静。
她不高兴的就是,妹妹有男朋友了。爱华向来占她的上风,她都视为平常,可惟独这件事,她却不太能容忍了。
爱云的性格娴静孤僻交际也不广,正因为这样,她觉得书本里面的世界要广阔得多,虽然不是那么生动,但却是不受限制,很自由,而且也比较合乎她懒散的,疏于行动的天性。白天黑夜的,她就窝在这张单人床铺里看书,思想遨游着。
那些书看得多了,她的感情也丰富了,所以她对男孩子的兴趣是很强烈的。而且,现在她又长得更好看了。由于进入了青春期,皮肤有了些血色,变成奶白色的,头发更是浓密乌黑。尤其是个子,她长得很高,看起来比爱华更高的样子。身架子虽然有些扁,也不够挺拔,但却有一种瘦弱的韵致。她的眼白依然发蓝,瞳仁猫眼似的发褐色,眼里藏着一种洞明一切的表情,这使她显得很微妙。说起来,她是要比爱华有特色,招人眼目,但爱华还是占她的上风。这是因为她缺少爱华的热情。无论是她的好看,还是她的微妙,都含有着一种淡漠,所以,很难激发别人的情感。而妹妹爱华则正相反。
她们住的是这巷子里独一无二的小洋楼,红砖的墙面,高高的台阶,石砌的圆拱门,宽大的木楼梯,荸荠色扶手的栏杆雕着花,天花板四周也雕着花,窗是双层的,有一层是木百叶窗。虽说年代久远,据说是当年她们的爷爷漂洋过海发达后回家乡盖的,经过这几年何为的修缮装饰,看起来不像历经了几十年的风吹日晒。她们姐妹俩就住在楼下东西的两个厢房,爱华搂抱着一大堆要拆洗的床单被子忱套出去,她经过爱云身边时把夹杂在里面的内裤丢落了,爱云从地上拣起,她发现妹妹现在穿的是性感的带着蕾丝花边的内裤。爱云在妹妹的房间里翻箱倒柜,拭图寻找出一些爱华交了男朋友的蜘丝蚂迹,终于让她在床头的柜子里找到了一个进口的打火机。
那是个镀着金黄色的很贵重的打火机,轻轻一拨发出了一阵悦耳久长的蜂鸣,她很笨拙地摆弄着那个火机,终于让她点燃了,火苗呈着蓝色发出柔和的光芒,她把翻盖一捂,又打开点燃,她越玩弄越熟练越是得心应手。后来,她就用手指拂拭火苗,那种紧张刺激的动作让她心惊肉跳,她拂拭火苗的样子就像一个贪婪好玩的女人很用心地摆弄心爱物件。爱华回来时,发现了她手中的打火机,爱华不悦地说:「你怎乱翻我的东西。」说完,就扑过来抢夺,爱云把火机高高地举起,她说:「老实交代,你藏着这东西干什么用?」「你管得着吗?」爱华又上前拦腰抱住了她,爱云让她挤压到了床,但手中的火机仍远远地挚着。爱华够不着,一急便在她的小臂上狠咬了一口,爱云一声惨呼,手中的火机「咣啷」地掉落到地上,她很生气,朝爱华就扇了一耳光。
爱华顿时嚎啕大哭起来,爱云怕让人听见了,便去捂住她的嘴巴,爱华的哭声变做了抽泣。就这样她们有一些疏远了。女孩子就是这样心细如发,有一点点变化,就会受到影响。不过,和以前许多次疏远和芥蒂不同,这一回,似乎是爱华凶,而爱云则有些理亏,就软了。她有几次去找爱华说话,或者邀她一起上街,却遭到了无理的拒绝,爱云竟也没有发作。她隐隐地感觉到爱华是因为什么对她气不过,但实在无从解释起,只得听之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