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之前麦克法兰的眾多举动已经引起途人和食客的围观,阿文冷漠的举动,在某些「勇三人组粉丝」眼中被视为是酷,而阿文,则是酷哥。
一名美女突然飞快地跑到阿文身旁:「帅哥,我是你的粉丝,可以帮我签个名吗?」
「我也要!」
「我也要!」
「……」阿文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面对这么多热情的「粉丝」(虽然不是他想要的),顿时手足无措。
一个蒙面人的出现,顿时为他解围。
「全部都别动,阿文是我的,你们都休想得到他的签名!」蒙面人在袋中拿出手枪指着阿文的脑袋:「走,跟我上楼,不许乱动,否则杀了你!」
阿文装出很想签名的样子:「对不起啊大家,下次有机会一定替各位逐一签名,可是现在……」
蒙面人「唔?」了一声,吓得阿文马上移动双脚往楼上。
悦晴居不算顶楼还有四层,四层都如法炮製。走到第四层了,阿文也不是傻子,他也猜到蒙着面的是甚么人了。
「呼,终于可以脱下这个头套了。」头套被脱下,露出文迪的样子。
「这个主意是谁想出来的?刚开始的时候我差点没吓死,到底是谁?」
「这个嘛,是我们四个人的共同主意,不然,怎么把你找回来?」小蓝理所当言地说。
「阿文,不要生气哦,因为麦克法兰的声量真的非常大,连我们这里都听见了。」
「经过上次的会议,似乎他想要烦着我们其中一人跟他去杀丘尼亚,所以我早有准备。反正枪是假货,不过我又不是真的要开枪,管他的。」文迪说罢,把枪随手丢在角落。
「来,肉很好吃,多吃点!」那维婭公主一边吃一边说这句话。三人这才发觉伴碟的菜几乎都被公主吃光,于是赶紧去吃肉。
这顿饭,五个人都吃得饱饱的,坐在顶楼上继续看风景。
那边厢,麦克法兰仍在店内闹事,不停滋扰其他人。
他拿了一双筷子丢向后面另一桌不认识的人,结果把别人正要放进嘴里的鱼肉打丢,筷子掉到地上滑倒了一个有纹身的大汉。
「谁的筷子!给老子站出来!」有纹身的大汉怒道。
没有人答话。
「老闆娘!」
本来在店面帮忙招待客人的老闆娘吓得花容失色,从二楼匆匆跑到地面层,赶到大汉面前。
「是不是你的人对我有不满?」大汉问老闆娘,语气极为严厉和嚣张。
「花爷,你真会开玩笑,我们巴结都来不及呢,哪里敢有任何不满?」老闆娘皮笑肉不笑,心里在暗骂:哪个天杀的来捣乱啊,回头非要教训他不可。
「我的头很痛,是被这东西滑倒的,你看!」花爷把刚刚踩中的一隻筷子拿出来给老闆娘看,喑示事情在这里发生,给我摆平它。
老闆娘也知趣地领会到花爷的意思:「花爷,我好心疼,不如这样吧,医药费稍为赔偿给你就是,这里200利元,不够再来拿,慢走不送。」
「哼!我花爷有的是钱,要是你今天不把人交出来,我就把这家店拆了!」这回花爷要人不要钱,把老闆娘吓坏了。
「花爷,我们店这么多人,给我少许时间行吗?我保证给你一个满意的答覆!」
「好,我给你30秒,你给我找出兇手。」花爷有意刁难。
老闆娘焦急得来回踱步。忽然之间,她看到一个可疑的人在偷笑,随即把那人叫来。
「你!这件事情就是你做的,我亲眼所见!」老闆娘完全忘记她刚刚才说过自己一直在二楼帮忙,换上另一副面孔,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我没有!你有证据吗?」麦克法兰还想抵赖。
「我有人证!广发、友德,你刚刚是不是看到他丢的筷子?」
「是!」
「那就对了!」老闆娘笑着逼近麦克法兰身边,麦克法兰一步一步退到大门附近。
气氛一下子凝固,所有原本在吃东西,以及大门外的勇三人组粉丝团,都停下正在进行的活动看着麦克法兰。
「兄弟,给我上!」
花爷一声令下,一堆人从不同的角落中涌出来扑向麦克法兰。
麦克法兰也不是省油的灯,他既然敢闹事,也就预计到一切有可能会出现的情况,于是他一纵身闪进粉丝团的人海中,转眼就被粉丝团的人以极速补上刚才所在的位置,如是者重复几次,花爷即使有再多手下,也被他成功逃脱。
「可恶!」花爷回到悦晴居,把数桌的桌椅都打破,以洩心头之恨。
老闆娘心里也有火:「花爷你放心,我一定会把他找出来,要他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