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人数也太少了。”光球没有发现陆希这话是个陷阱,很痛快地回答,“就算他们全都贡献了信仰值,又能有多少呢?这样对你来说,其实不太划算。”
那就是说,这十几个毫无魔力的孩子,其实都是人类。所以有魔力者为魔族,无魔力者就是人类,魔族确确实实,就只是觉醒方向不同的人类罢了——或者说,他们只是接受了新影响的人类而已。
“捞一个算一个吧。”陆希没有戳破这件事,而是结束了这个话题,“搂草打兔子,顺手的事。”
“也对。”光球有点高兴,“白浪湾也开始有信仰值了,如果你的领地能再扩大一些,十万信仰值并不难完成。”
然而陆希已经不想跟它谈什么信仰值了,所以只是敷衍地嗯了一声,就直接闭上眼睛装作要休息了。
她不知道,在她的马车往长云领走的时候,海风郡的城门处来了两个人。
这两个人的打扮像是一个商人带着一个随从,虽然有一辆马车,但马不怎么样,车也不怎么样,看起来就是那种本钱不大的小商人。商人长得很健壮的样子,倒是随从个头不高,也不像很能干——似乎还没有他的主人力气大。
反正接待他们的旅店主人心里是这么想的——用这么个随从,恐怕也干不了多少活。
但这不关他的事,只要这商人肯在他的店里花钱就行。
商人要了一个“双人间”,这比主人自己住单人间,而让仆人跟马住在一起要多花费几个铜币,所以小店的主人立刻就高兴了起来——这样慷慨的主人,一定也愿意为了饭食多花几个钱的。
果然商人没怎么犹豫就选了他推荐的“套餐”,还是两份!
这种小旅店当然跟大旅店不能比,套餐是一份酸辣粉条加鱼丸,另有一块全麦面包和一份蔬菜沙拉,只要十铜币,一个壮年男人也能吃饱,而且店主人敢肯定,不会有人觉得不好吃的。
果然酸辣粉端上来,商人就露出一点诧异的色:“味道似乎还不错。”
店主人莫名地有几分骄傲:“客人请放心,来我们店里住过的客人,还没有不喜欢这份套餐的。这里面用的都是正经的香料,长云领来的。”
随从用勺子拨了一下碗里的鱼丸:“这是鱼肉?”
“是的,是用鱼肉做的丸子。”罐头厂已经开工,最近首先产出的就是这种鱼丸,据说是用近海的小鱼做的,但店主人反正自己是很喜欢的。
随从舀了一个放进了嘴里:“确实不错。”
店主人稍微愣了一下,因为商人还没动勺子呢——这个随从看起来跟自己的主人关系确实很好,都可以这么随便的。
等他走出房间之后,随从就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对商人举了举勺子:“真的不错,这个味道很特殊,你不尝尝吗?”
商人——也就是疾风,拿起勺子也吃了一个滑溜溜的鱼丸,然后皱了皱眉头:“这个味道——这不是胡椒。”
打扮成随从的猎犬笑了起来:“当然不是胡椒。你以为在这种小店,还是十铜币一份的饭菜,能放胡椒吗?”他捏了捏那块面包,“这居然不是黑面包。”虽然颜色并不白净,但他只凭气味就能分辨出来,绝不是那种酸不唧唧的货色,更没有掺什么麦秸甚至木屑之类小旅店常加的东西。至于说有麦麸,那不是应该的吗?
倒是那个蔬菜,看起来就是外面挖的一些野菜,但浇的汁气味也不错。
综上所述,十铜币买这么一份饭菜,实在是太赚了。嗯,如果能吃饱的话。
几分钟之后,猎犬摸了摸肚子——作为一个异能者,他吃这些不太够,但如果是个普通人,这一份饭菜已经能够填饱肚子了。对小商人来说,这是非常实惠的,而且还极其美味!
“海风郡以前应该不是这样吧?”猎犬又摸了摸下巴,“我能闻到这城里还有更美味的东西呢,以前可没听说过。”
疾风还在因为酸辣粉而微微吸着凉气,闻言看了一眼猎犬:“你能确定黑翼来到这里了吗?”这才是他们的目标啊。?
第29章 迷失碎片(四)、那我们也去长云领看看
海风郡的原大教堂, 现医院。
原本镶嵌在围墙内部的魔晶已经被抠掉了,所以围墙失去了术阵的加持,也没有了那种润泽的宝光。但石头原本的白色并未因之而改变, 在阳光下依然看起来干净明亮, 也衬得上面贴的画纸颜色格外鲜艳。
“卫生……宣传……栏?”守夜人当然是认得字的,但是这些词汇却陌生而绕口, 要稍微思索一下才能明白。
不过不明白也没关系, 看看那些画的内容,也就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了。
画很大,一米见方,颜色鲜艳,老远就能看得清楚。每幅画的上方有黑色的大标题,下方则有小字的详细说明。
“不喝生水。”猎犬看着第一幅图, 那上面画了一个土灶, 正用陶锅煮着一锅滚沸的水, 下方的小字写着,“从井里或河里打来的水, 藏着眼睛看不到的小虫子, 会导致腹痛、恶心、孩子瘦弱, 应煮沸之后放凉再喝。同理,不能吃生肉,蔬菜水果也应用煮沸过的水洗净才能吃。”
他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河水里确实……”以他的能力, 自然能够发现野外的河水看起来清澈,其实并不那么干净, 只不过像他们这种级别的觉醒者并不必在意罢了。但对普通人来说, 一些虫子和污物喝入腹中, 确实没有好处。至于蔬菜和水果, 那当然就更不用说了。
但是谁会对平民说这些呢?而且,就算平民知道了又怎么样,他们有足够的柴火来煮水吗?难道柴禾不要钱,不交税吗?
“虚伪。”疾风在旁边嗤了一声,说了同样的话,“平民用什么来煮水呢?”
“用蜂窝煤啊。”旁边却有个半大的女孩子答了话。
“嗯?”猎犬很有兴趣地看向女孩,刚才她站在围墙旁边,又只是个半大的孩子,所以猎犬根本没有注意,还以为她只是在这里玩呢,“你说什么?”
女孩子并不胆怯,反而用手比划了一下:“女公爵大人运来了一些蜂窝煤,是这么大小的,中间扎着蜂窝一样的眼,很便宜的,一枚铜币能买两块,可以烧整整一天呢,只要盖一个用来烧煤的炉子——现在的新房子里都有,非常好烧的。柴禾也有人挑来卖,两个铜币一捆,烧煤要用这个引火。烧上一大锅水,一家人都够喝。”
她看起来有十一二岁,身上的麻布衣服显然是好几块碎布拼起来的,但洗得很干净。有些发黄的栗色头发梳成辫子,辫梢上还用一根红色的绒布条扎了个蝴蝶结。
这个蝴蝶结确实有点扎眼,因为那种绒布绝对不是穿麻布衣服的人能用得起的,那是贵族才能用的丝绒!即使这么一小条,也不会落到平民手里。
“你这个发带是哪里来的?”猎犬微笑着问。
但是他不笑的时候还好一点,一笑起来不知怎么的就让人心里发毛,仿佛看见一条恶狗龇出了牙齿一般。女孩子倒退了两步,但转头看看医院门口站着的两个守卫,仿佛心又定了下来,挺胸抬头地回答道:“这是女公爵大人奖励我的,因为我学字快!”
现在女公爵大人经常要贴告示,还要宣传各种各样的事情,很需要识字的人。但是识字的人一时很难找到,于是就召集了他们这批半大的孩子来学习,也不需要他们一下子识很多字,先能把宣传画上的字都认识了,能够讲给不认字的人听就可以。
她学得最快!
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字她就都认识了,但她很聪明,女公爵是先让人把宣传画上的字都念给他们听,她就牢牢地记住了,然后有不认识的字,她就对照着背下来的内容去回忆,至少给别人讲的时候是不会出错的,而且这样反复地对照和回忆,她既牢牢记住了宣传画的内容,又认识了那些字,一举两得!
所以她现在已经跟那个瘸腿男孩一样,能够独当一面,专门给人讲解宣传画啦!
因为她是最能干的,所以女公爵奖励了她五根发带!整整的五根哦,都是这样精致的布料,鲜艳的颜色,而且还各不相同,有红、绿、黄、紫、蓝好多种可选,随她自己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