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拿了,现在还给我又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玩腻了,想起来你好像很稀罕这玩意儿,就打算做件好事。”
“你怎么知道我很稀罕?”
“那会儿你几次三番问我有没有见过这把枪,我拿了你这么多东西,可没见你那么着急过。”
“我再着急,你不还是说没见过?”
“毕竟是稀罕货,好不容易到手不舍得还回去。”乔七走近了拍拍向英的后背,“我看你好像不怎么感兴趣……怎么样,到底要还是不要,不要我就拿回去了。”
“要。”后者生怕他后悔似的一把抓住布包,连枪一起握在手里。
“向老板,看来你还真是很中意它。”乔七见状笑道,“我以为你会说‘用不着了,你要是喜欢就拿去用’”。
向英知道他说的是哪件事。大约四五个月前乔七从他这儿顺走一条崭新的骆马绒披肩,回家往身上一披像裹了张被单,于是过两天又原封不动地送回来,向英为了嘲讽他说“正好尺寸买小了,你要是喜欢就拿去用”。
披肩最后送给了叶晋,叶晋用不上这玩意,就一直闲置在家里。
“这枪跟着我一路来天津,算是老家当了。”向英正经对乔七解释道,“你要是对消音枪感兴趣我可以托人去帮你物色,这把,还是给我留着吧。”
“这么少见的枪型,我以为是向老板花钱买来作收藏用的,没想到居然还是贴身物件。”
“有谁会买这种东西做收藏呢?”
“那向老板,你很会用枪么?”
向英的动作顿住了,良久把枪重新包起来缓缓放回到茶几上:“七爷,你是单单来还东西的,还是另有话要跟我说?”
“是有别的事要讲,但你别这么紧张……”
乔七抬手做出个搭肩的姿势,大约是想缓和一下气氛,不想却吓得对方连退两步。颇为尴尬地放下胳膊,他哭笑不得道:“你这么警觉干什么?连鸦pn都不怕,怕我?”
向英喘息起来,一只手虚虚按住领口:“当初汪先生找到我,说不管我是什么人,过去做过什么,从现在开始唯一的身份就是这儿的老板。两年了,我按吩咐把这饭店一点点救活过来,难道是我最近做得不够好,以至你们突然要查我的来历?”
“向老板,你多虑了,我今天来只是想跟你聊聊关于这把枪的事。”
“枪是我的,我曾经拿它防身,你到底想说什么?”
“有人在问我打听这把枪的主人。”
“这把枪的……主人?”
“有人认出这把枪,问我打听它的来历,还说两年来一直在找这把枪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