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靠受害者都去过‘繁花’酒吧这一点,无法将这次的案件定性为连环谋杀案。”邢司南道,“先立刻排查越州市内的所有酒店,看看有无名为‘程诚’的入住记录。”
“还有,密切关注各派出所、分局的报警电话,现在是标准时间早上八点,按照凶手以往的作案规律……”邢司南缓缓道,“受害者很有可能已经遭遇了不测。”
四个小时后,中午十二点。
徐皎握着电话沉默许久,而后在众人希冀的眼光中轻声开口道:“程诚……被找到了。”
她用了“被”这个字,而这种表述一般只会出现在当事人丧失行动能力的时候。楚白垂下眼,敏锐地预感到了即将到来的结果。
程诚还是死了。
他被发现死在一家快捷连锁酒店的床上,同样的面部遭到破坏,同样的死状,同样的性别与性取向,相似的经历与生活背景——毫无疑问,程诚成为了这起连环杀人案件的第三名受害者。
而现场的监控录像也很快被找到。监控画面显示,当天晚上凌晨十一点十五分左右,程诚出现在他所居住的小区门口,并沿着道路往不远处的一家正在营业的烧烤店走去。然而,在走到一半时,一辆牌照为浙77c2的银灰色轿车,忽然在他身边停了下来。
银灰色轿车降下了一半车窗,从监控上看,看不清程诚的面部表情。他面对着车辆,在车辆旁边站了大约四五分钟后,伸手拉开车门上了车。
由于灯光昏暗,车内的人戴着口罩,因此无法看清驾驶员的长相。但经过比对,可以确定该车辆曾多次在“繁花”酒吧附近的停车场出入,并且在刘衡和莫一帆死亡当天,都到过“繁花”酒吧附近。
巧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甚至无限接近于零。至此,基本可以认定,监控画面中出现的银灰色轿车及其驾驶员,一定与这三起谋杀案件存在某种关联。
“根据车管所的资料显示,浙77c2登记的车辆型号的确是监控中同品牌的银灰色轿车,车主名叫秦天晟,男,33岁,越州人,在某律师事务所上班。他名下有一房一车,财产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并且,”杨朔将打印出来的资料递给邢司南,趁着他翻资料的时间继续道,“我查了他们事务所里的监控录像,在两起案件发生的时间段内,秦天晟一直在公司里加班,有非常充足且明确的不在场证明。除非他会分身术,不然,他不可能是我们的凶手。”
杨朔顿了顿,感叹道:“说实话,我第一次见到比咱们还社畜的……上周一共就七天,他加班了六天……”
邢司南波澜不惊,连眼皮都没抬:“确定是完整的监控?没有经过剪辑?”
“确定。”杨朔道,“要不然您老人家屈尊亲自来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