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表上写着蔡文秀。
“蔡文秀。”
“今年多大了?”
蔡文秀答:“五十二。”
“二十年前,你曾在桐山县下辖的稻香镇天鹅街工作,工作地点在社会福利医院旧址。”秦晏抬眸看着她。
蔡文秀深吸一口气,双手抹了抹下巴上的汗:“是。”
秦晏又问:“二十年前,你因被胡良长期骚扰而前往天鹅街派出所报案,是不是。”
“是,”蔡文秀双手放在腿上,坐得板正,双手拇指和食指紧紧揪着裤缝,“但那时候派出所没给我立案,只是做了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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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显老,头发也全部花白了,看上去像风烛残年的老人。如果没有身份证,大概连秦晏也不会相信她才五十二岁,甚至还没有退休。
她满是皱纹的双眼里充满疲惫,轻飘飘地往秦晏的方向看过去。
那是一个有些不信任的眼,但又似乎藏匿了一点点微小的希冀,就像她二十年前第一次去派出所报案时的那样。
她看着秦晏,淡然地说:“那年我三十二岁,在医院当护士,所有人都觉得我温柔又漂亮,都愿意亲近我,我也有很多朋友,这些朋友里有患者,也有同事;我还有一个长得很端正的男朋友,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不过你知道吗,被胡良动手动脚之后,男朋友跟我说,我们不要结婚了,我们彼此不合适——”
秦晏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头。
蔡文秀浑浊的双眼慢慢红了起来,她先是无奈而嘲讽般地笑笑,一边摇头一边咧开嘴,眼泪嘀嗒地从眼眶里掉下来,而后又猛地深吸一口气,伸出手胡乱揩了揩滑落到下巴上的眼泪:“二十年前的八月十一日,那是我第一次去派出所报案。当时给我做笔录的警察,也和你身边的这位小朋友一样年轻。”
说完她看了顾城一眼。
顾城双手放在桌面上,咬了咬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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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
炎炎夏日,稻香镇的天鹅街派出所外没有一个行人,只偶尔有几辆摩托车慢悠悠驶过。
一个穿着碎花裙子的年轻女人推开了派出所的大门。
“找谁?”派出所的值班辅警看她一眼,有些不耐烦地从躺椅上起身。
蔡文秀攥了攥肩上挎包的背带:“我,我来报案。”
接待她的警员随手往某个方向一指:“哦,报案去那边,带身份证了吗。”
“带了,我带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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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接待室里,穿着警服的年轻警察坐在一位稍微老成一些的民警身边,大约是头一次办案,缺少经验,握笔的动作都因紧张而生疏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