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听野听得耳根子发热,他放下水果刀,朝沈常乐的方向望去:“怎么了?”
“等会儿送我回公馆,然后你再开我的车回来。我想睡了,懒得开车。”沈常乐软着嗓音吩咐,中途打了个哈欠,一副即将要睡过去的模样。
路听野很是抱歉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我的眼睛有夜盲症,晚上开车会不安全。”
沈常乐“啊”了一声,“你有夜盲症?很严重吗?”
路听野不落痕迹地避开沈常乐的目光,“可能有一点严重。所以不敢拿你的安全开玩笑。”
其实一点也不严重,只是在光线昏暗的状态下看东西有点模糊而已,他经常晚上和陈燃出去飙车。
不过此时很严重,要瞎了。
沈常乐抿唇,情略略凝重起来。该怎么回去?她越是窝在舒服柔软的小羊皮沙发里,越是不想折腾,她恨不得喊人来把她八抬大轿抬下楼。
“很着急回去吗?”路听野托着水果盘走过来,俯身,把果盘送到沈常乐跟前。
她几乎不用伸手,只用抬抬手指就能拿到,这更是纵容了她的懒劲。
沈常乐一边吃着淡雪草莓,一边想着该怎么办,还是叫司机过来?不过等司机到了她怕是都睡着了。
还是.....干脆.......
“干脆别回去了吧。”
路听野抬手叉了一块蜜瓜扔进嘴里,仿佛是随口一说而已。
沈常乐手里还拿着那颗吃了一半的草莓,下意识抬眸,刚巧撞进了男人那双蛊惑又深情的桃花眼。
........
沈常乐洗漱过后,卸了妆,也不避讳让人看到她的素颜,穿着洗干净烘干过后还带着玫瑰香气的长裙睡衣,走到了路听野的房门前。
那双勾人的狐狸眼因为没有了眼线和睫毛膏,反而平添了脆弱易碎的温软,瞳色纯净,在光下宛如一只五彩斑斓的黑色蝴蝶,翩翩飞舞。
路听野第一次见她这样,呼吸放轻了几分。
“你晚上记得锁门。”沈常乐环抱双臂,慵懒地靠在门框上。
“我要锁门?”路听野不解。
“不是你锁门还指望我锁门吗?这是我的房子,你晚上就在这里别出来了。”
这间工作室是她的,就连这栋写字楼,整个购物中心都是她家的!!
不别人避着她,还她避着别人吗?
路听野没什么意味地笑了下,垂下眼睫,遮住沾满热度的眸子,低哑着嗓,“不能都不锁门吗?”
沈常乐轻哼,对于面前男人的警戒心尚未完全放下。
“你想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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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沈常乐吃过路听野做的早饭,一碗入口即化的芋泥牛奶燕窝粥和鸡蛋火腿三明治,清气爽地回了春和公馆。
其实她也不是非要回去,只是沈常西的假期很快就结束了,马上又要回美国读书,所以她才一有时间就往家里跑,和母亲一起陪陪弟弟。
一个半小时的车程一会儿就过去了,她喜欢开车时风从耳畔呼啸而过的感觉,喜欢踩油门时跑车的轰鸣声,这个爱好跟她的几个小姐妹一样,有时候女孩子对于车的喜好比男生更疯狂。
红色的布加迪chron在马路上实属过分招摇,这车全上京也就四台,而上了京牌照的就两台,一台是沈常乐的,另一台是她的姐妹赵千初的。
狗仔几乎都把沈常乐常用的几张车牌给倒背如流了,可这台压根就不需要背车牌,每逢她开这车出门,几个小时候准有人把偶遇照片贴在社交网站上,说今天走运,撞到了大小姐出街。
管家恩叔拎着喷壶给客厅里的几盆绣球浇水,看到沈常乐走过来,笑呵呵地打招呼。
“二小姐,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
沈常乐:“.......恩叔,您这话听上去像是怪我夜不归宿似的。”
恩叔哈哈两声,打马虎眼把话题掀过去,“正好,二小姐,刚刚宋二太太同夫人吃完了早茶,前脚才走,她把这个留给了您,说是邀请您赏光。”
说着,恩叔招呼用人把宋太留下的邀请函拿过来给沈常乐。
沈常乐接过邀请函,有些不明就里。
邀请她去玩打个电话发个微信不就成了?还特意弄个邀请函,搞得怪正式的。
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宋太还真是心眼多。
宋太组的局肯定会捎带上她那个侄子梁楚凡,又怕自己她介意梁楚凡而不来,所以就趁着她不在家送邀请函上门,这样客客气气的,她于情于理都难拒绝。
沈常乐拿着邀请函去找母亲,陪着母亲插花,顺口问了几句家里的生意。
“常西不是看好锦城的那个项目吗?你爸也觉得不错,宋家在锦城有些实力,所以就拜托宋董给当地的领导打了个招呼。”
裴珊专注地在给一盆罗汉松修剪枝叶,“不过这与她宋二太太没什么关系,是宋家大房的人情。”
沈常乐点点头,虽说没什么关系,但人家如此客气的递了邀请函,她一个晚辈不去还是不妥。
“你想去就去呗,看我做什么?”裴珊以为女儿是想去,但又怕她不同意,笑着嗔怪。
“我什么时候拦着你去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