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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兔眼迷离 第5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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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这苏凔有点良心,那薛宋都能翻案。毕竟魏塱想要扶持另外的人,一定要找理由弄死霍家,人死的时候,再背点东西更好。

苏凔还兀自口若悬河,薛凌有些不适,她对苏凔这等想法多有不喜,却并未出言打断。不管连手哪家,总是要先获取魏塱信任的,倒不如顺水推舟,先由着苏凔去,顺便把霍云昇弄残,她也乐见其成

等苏凔停下来,薛凌敷衍了一句:“原是如此,甚好。你也不必关注我与江家之事,我自有安排今日先回了罢”。

“齐小姐吃个便饭吧”。苏凔还以为自己说服了薛凌,十分开心。站起来道:“难得今日李兄不当值,去城郊山溪里捕了好些开春鲜鱼,这会该都料理好了,且跟我一道尝尝。”

薛凌觉得自己抖了一下,就是一个很轻微的寒颤。苏凔嘴里的李兄,应该就是李阿牛了。但她还是不死心的追问了一句:“哪个李兄。”

“就是阿牛哥,我在京中无甚亲朋,他也孤身一人,权当做个伴了。随我走吧。”

薛凌咬了咬牙,还是跟在了后面。人,总是逃不了的。

“阿牛哥也是个苦出身,他本来是明县渔夫家的儿子,有一年不知为何,村子被野火少了个干净,他恰巧去了镇上卖渔获,才躲过一劫,后来就在镇里混口饭吃。学堂看他勤快,留下来打杂卖卖苦力。我上京赶考,他也跟来了”。苏凔一边走一边跟薛凌念叨,浑然没发觉薛凌脸色越来越差。

她只听到那场野火,哪里来的野火?是她薛凌带去的。

“阿牛哥,鱼汤好了没”。苏凔还没走进亭子里,就大声喊。他在明县时,苏夫人在他学业上花费毫不含糊,其他却一概不管。容身的那家人穷苦异常,故而日日粗茶淡饭,过的百般艰辛。

好在认识了这李阿牛,才稍微改善了一下,碗里能添点河鲜山珍。且李阿牛煮鱼的本事当真一绝,不管是胳膊长的青鱼,还是手指大小的白鲫,都料理的恰到好处,他现在仍好这一口。

“好了好了,就等你回”。李阿牛本在椅子上半躺着,听到人声站起来,才看见苏凔身侧还跟着姑娘,便笑着点了一下头。挠了挠脑袋,这个姑娘,有那么一丁点脸熟,不过也好像从未见过。

“齐三小姐,你见过一面的”。苏凔介绍了一下薛凌。他说的见过是指在苏府,却不知那次李阿牛并未看见薛凌正脸。

李阿牛却听岔了,以为是苏凔曾经带自己见过,但自个忘了,怪不得面熟又想不起来。赶紧道:“早说有客人,也多备几个菜。”

苏凔:“无妨,齐小姐不是外人,坐吧。”

薛凌也点了点头道:“阿牛哥”。然后自顾着坐了下来。李阿牛似乎没认出她,这样极好。她内心在慌,此生都没这么慌过,比那年推了薛璃还慌。

桌子上小火炉还燃的旺旺的,一锅鱼汤色白如奶。李阿牛连锅子端下来道:“快趁热盛来喝”。自己又收拾了笼屉放上去才坐下来。

苏凔已经装好了三碗鱼汤,先递了一碗到薛凌面前。指着桌子上野菜道:“你也尝尝这个,鲜的很。”

“对对对,齐小姐尝尝,你们官家小姐,估计没吃过这些下贱玩意儿,我跑了十来里地,就挖出这么一小碟来,可是不容易”。李阿牛也捧起了碗。城里守卫,一月也就俩日不当值,其他时候不在城楼上喝风,就是满大街的转悠吃尘,他也好些日子没吃顿好饭了。

苏凔道:“阿牛哥说话豪放,齐小姐不要放在心上。”

李阿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对对对,我是个粗人,跟了啊凔这么久,就学不会那些道道。”

“怎会”。薛凌拿起筷子夹了一些放进嘴里。她怎么没吃过?这碟菜,和她在李阿牛家里吃的一模一样。那时李阿牛还是个拘谨少年,捧着一把草根喊“妹妹”,今日已经是这样洒脱的大人了。

她竟然觉得,有那么一丁点像鲁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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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宋宅

李阿牛和苏凔谈及一些陈年趣事,薛凌插不上嘴,又对李阿牛有些慌乱之感,便埋着头在那认真喝鱼汤。

确实鲜,处理得当,半点腥味也无。一勺接一勺,碗很快就见了底。苏凔见她喜欢,伸手来接:“齐小姐喜欢,我再替你盛些。”

李阿牛道:“稍后再饮罢,锅子里还有两碟鱼腩,汤水喝多了吃不下”。听他如此说,苏凔便笑着将薛凌的碗放回桌子上道:“那也好,汤在一旁煨着也不会凉,我们且闲聊一会。”

“差不多好了,久蒸失了鲜味”。李阿牛说着站起来,将笼屉揭开。拿帕子垫着,果真是两碟上好的鱼腩。

“快尝尝,快尝尝。这山里鱼都没人吃,都不知道长了几年,可是肥的慌”。李阿牛擦了擦手,又推过来一小蝶墨绿色的酱料道:“这是野韭菜,辛味重,不知道齐小姐喜不喜。”

“喜的,我习武,嗓子粗惯了”。薛凌剥下一丝鱼肉,看着李阿牛道。

果真富贵使人改,当日渔村的那半碗蒸鱼腩,也就是鱼身上随手切下来的一段肉,今日这碟却是去皮去背,只留了一块玉样色泽的鱼中腹部。五六斤的大鱼,该就得了这两块吧。

“你竟然习武?从哪里学的,能不能也带我学学”。李阿牛瞧着薛凌,眼里有了光。

家中横祸之后,他便到镇上寻口饭吃。虽无一技傍身,好在一身力气花不完,跟着镇上一些苦力做些杂活,勉强混个温饱。某日,明县学堂新修瓦舍,需要大量的沙石木料,他跑的勤快,就结识了书院的夫子。见他人老实又不怕累,出面为其谋了个后院营生,总算过上了三餐稳定的生活。

再后来,认识了苏凔,两人同病相怜,自然走的更近了些。苏凔的眼界见识,远非那个偏远小镇的人能比,加之又有苏夫人安排的人刻意教导,更加显得出类拔萃。李阿牛与苏凔呆的时间长了,也生出一些男儿当立的志向来。但他已经过了文学启蒙阶段了,也不好这个。干脆就跟人学些射御之道,希望有一天能凭一身武艺吃饭。

既是偷师,就无人指导,平日也只能和苏凔过过手,在明县那地也算能抓贼拿匪了。到了京城,怕是上街卖艺都没几个人看。他又不太想事事麻烦自己的兄弟苏凔,最近正愁这个,此时听薛凌一说,就十分心动。

倒叫苏凔有些尴尬,他知薛凌刚刚可能只是随口一说,毕竟薛凌是薛家养起来的,莫说薛家不在了,便是在,也不好应下生人来。这个阿牛哥啥都好,但性子也太直了些。

苏凔道:“齐小姐是姑娘家,怎适合带你拜师,李大哥早说,我替你寻几个好的师傅来。”

李阿牛话说完也觉得自己有点唐突,挠了挠脑袋道:“说的也是,我就是愁自己身手不好,不知道啥时候才有出头之日。”

“不妨事”。薛凌搁了筷子道:“可惜我师傅不在了,但家中有些藏书,就是不知道阿牛哥你惯用刀还是剑?我替你寻些来。攻不过剑走偏锋,守不过熟能生巧,自己多练,也是行的。”

“当真,那可真是好,你一点不像他们说的…”。

苏凔使了一下眼色,李阿牛赶紧住了嘴,讨好的把两碟鱼腩都推道薛凌面前,陪着笑道:“齐小姐多吃点,我用刀,剑轻的很,使不上力。”

他们说的,他们能说什么呢?是苏凔多心了,薛凌根本不关注这个,这会反倒起了别的私心。眼飘忽了一下,装作沉思了片刻道:“有重剑的,因我善剑,故而藏书多为剑谱”。她看出李阿牛身子颇壮,使惯了力气,必然能扛得起重剑。

“不妨事不妨事,你且拿来我看看”。

“好啊,过几日我差人送到这里来”。

“快些吃吧,鱼凉了”。苏凔不动声色的将话题岔开,

“对对对,快些吃,齐小姐要是喜欢,可要常来。我没别的手艺,就这捕鱼的本事,不是吹牛,全京城也找不出几个比我厉害的,你是没见过,我家那条江,一眼望不到对岸,我会爬了就跟着老爹上船……”李阿牛惦记着剑谱,生怕薛凌走了就一去不回头,挖空心思的攀谈着这位新认识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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