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然僵在原地,一直没有回头。
小王子曾经在一天里看过43次日落,林然的最高记录是在一个路口看了27次绿灯。直到有上小学的两个女生以为他是瞎子,硬搀着他过了马路。
林然是个不择手段、阴险恶毒、狼心狗肺、没什么本事偏想飞上枝头当凤凰的废物,林茁是这么对好友概括此人的。
于是,高二开学第一天,林茁在教室里看到了迟到二十分钟的林然。
放学回家的车上,林茁恶声恶气给李潇潇发语音,心情烦躁得不行,“谁知道他怎么进的盛源,真是下贱,说不定攀上了某个有钱的干妈呢。”
她决心在回去后便退掉油画选修,或者干脆让妈妈联系校长把这人辞退,林茁沉着脸想解决办法。
她又想吐了,生理上的想吐,关于他的一切都能轻易让她恶心,这人就不该出现在她身边,看一眼都是晦气。费心思处理也是恶心。
逃出家门的野狗兜兜转转又回来了,一来就找她茬,林茁直觉甩掉他没那么简单。
如果被疯狗咬了,最好的逃离方法不是扯着它的头硬拽,而是用力打它的头,直到它知道痛自己松嘴跑开。
不然就会被扯掉血肉。
新消息提示音响了,她打开手机,却不是李潇潇的回复。
陌生号码发来消息,“小茁,你有几幅画落在我这儿,明天带到学校给你好吗?”
互联网发展速度是很快的,十年前短信存储量不能超过00条的诺基亚,现在也被可以随意接收图片信息的智能手机替换。
她看到被保存得很好的油画,笔触从稚嫩逐渐成熟,没有突出主体的色块堆积,没有任何文字,是林茁比谁都熟悉的画风。她还知道背面有小小的字,写着林然从七岁到2岁的生日快乐。她还看到更大的字,不以字形显现,刻在她的瞳仁里,字字说着林茁的愚蠢。
她开始按键盘,方块字一个一个冒出来,对面回的很快。
——“晚上九点带齐,给我你家地址。”
——“我这儿不方便你来,小茁,你定个地方,我去找你【微笑】”
——“去了几年国外看不懂汉字了?”
林茁很恶劣地笑了,心想果然被包养了,不敢让她知道住哪儿,带着一定要戳破他脸面的想法,她坚持得很,对面不回她也不发新消息。
良久,林茁快要不耐烦的时候,一条地址发了过来。
她没多想,回家吃完饭后便骑着自行车出了门。下意识地,她不想让司机带她去,或者说,不想让妈妈知道他回来了。
跟着手机地图七拐八拐,林茁蹬了一个多小时,眼见商业区和住宅区离自己越来越远,直到地图提示到达终点她才接受目的地不是又一个别墅区的事实。
她喜欢骑行,以前还和同伴约着一起骑了几百公里去爬另一个省的山,这会儿骑了很久也不累,但还是不耐烦。
越往里越脏,她把自行车留在不远处的路边,这是姑姑送的生日礼物,她最近的心头宠,不愿意它被往里的破路弄脏。
难得爱惜物品的林大小姐很体贴地将爱车留在了贫民窟的入口,很放心地前行,浑然忘记需要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