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看见哥的眼里出现了光,陈少华这个名字很菜市场名,他除了成绩,其他都不出彩,鲜少人会记得这个人,即使记得也只记得他是个不爱说话,只会读书的呆子。
或许是受到爸妈离婚的影响,哥从小就不爱笑也不爱跟班里的同学相处,每次在学校,他都安静的坐在位子上看书,不管周遭多吵,他都能将自己与声音隔绝。
他的眼是空洞、是黯淡的,一点色彩都没有,就像他的人生一样。
哥经常被人说他的声线很柔,要是跟人吵架吵起来,气势一下子都会被对方碾压过去,他总一笑带过这种无聊的话题。
而到了唱歌这方面却成了他的优势,轻柔高亢,让整首歌曲听起来乾净、清爽,哥很享受表演的三分鐘,驾轻就熟的比着手势,像极了一位时常站在舞台的歌手。
歌曲结束,他又再次向大家鞠躬,大家也给予他热烈的掌声,我也一样,深怕哥没听见我为他鼓掌,所以啪得很用力,啪的手都麻了。
我无法形容现在情绪有多么激动,我热泪盈眶,为哥感到开心。
他终于为自己勇敢一次,我好希望,他可以一直这样下去,沉陷在自己喜欢的事物当中,无可自拔,不顾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