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
门被推开后,一个光头男人就走了进来。高鼻梁,小眼睛,加上那非常刺眼的光头,所以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像警察,反而有点像犯人。
看到徐木,老警察就道:你戴着帽子就像公安,脱了帽子简直就是个土匪。我说阿木,你就不能听我一句,留点头发?你难道忘记你已经被郭局点了好几次名了?你觉得是饭碗重要,还是光头重要。
徐队,两个都重要,嘿嘿笑着,徐木就摸了把自己的光头,这样凉快得狠。反正我跟郭局也碰不到几次面,那种大人物整天在外面跑,应付这应付那的,哪有时间管我这种小警员。说不定每次他看到我,都以为是新人。下次要是他问你手下怎么好几个都是光头,你可别笑。
就属你最会贫嘴了,呵呵笑着,靠着椅子的徐队就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刚刚去技术科了解了情况。
见徐木突然变得严肃,徐队就示意徐木坐下并继续往下说。
坐下后,徐木道:第一个死者死因是失血过多死亡,她没有受到性侵,身上也没有其它伤痕,初步估计是凶手利用乙醚迷晕对方后直接割破了死者的喉咙,随后就将死者丢弃路边并离开。
第二个死者死因是身体多处失血导致的心脏衰竭,而且从死者面部表情以及肢体来看,她是在没有被迷晕的前提下被凶手一刀一刀地扎。
如果分析没错,凶手是在死者失去反抗能力但还没有死亡的前提下,利用凶器切开了死者的通道,然后像个疯子般破坏着死者的通道以及子宫。
甚至在死者停止行凶之时,死者可能还没有完全死亡。说得恶心一点,死者就是看着凶手切开她的通道。毕竟,单纯的切开通道或者子宫,并不会让死者在短时间内死亡。
这情况报告上有写,我要听的是你的结论。
行凶地点出的一致,行凶手法却完全不同,看着徐队,徐木就道,所以结论就是,这是两个人所为的。
而且有一点很妙,就是第二个凶手是故意将死者摆在了上一个死者死亡的地方。
从这点来推断,凶手可以说是张业,因为上一个死者是他和另一个女人发现的。除了他们两个,就没有第三个目击者。
我们早就确定凶手是他了,你来找我绝对不可能是为了说这些。你是局里洞察力最强的警员之一,所以你不用跟我卖关子。
如果你是张业,你第二次杀人,你又不想被逮捕的话,你会傻得将尸体扔到那个位置?顿了顿,徐木继续道,如果他是个聪明的人,他不可能这么做。他甚至应该想到,我们很可能在那附近布下了警力,他难道自投罗网不成?
手法那么变态,当然不能用常理去推断。而且,人证物证俱在,基本上已经可以定案了。
还有一点很不科学,就是他当着李家安的面跟死者一块离开。那要是查起来,他作案的可能性最大,这简直就是作茧自缚。你也看到他死都不承认自己犯罪,所以他应该是一个求生欲望很强的人,不可能会留下这么一个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笑着点了点头,徐队就道:你说的有点道理,可居民都说看到了张业带着死者离开,这点你又怎么解释?难道说带着死者的不是张业?
难道你就相信张业说他一直都在死者家里?反正我是宁愿相信死者丈夫和居民的话,也不会相信张业的话,他的话存在太多漏洞了。
我总觉得哪里有问题。
最大的问题是他表现得像个正常人,事实上他就是个经病。
什么时候定案?
想了下,徐队道:在证据确凿的前提下,这两天就可以定案。不过判刑的话,必须提起公诉才行,磨磨蹭蹭,最快的话也得一两个月。
那就三天后定案,站起身后,两手压在办公桌上的徐木就道,爸爸,我会在三天内证明他是无罪的,到时候你记得请我吃炸酱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