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哪家的小姐?这种手笔,怎么她不知道有这号人?
“你是哪位?”
女孩躲闪了一下,小小声地说,叫我小雨吧。
她就这么和“小雨”做了朋友。虽然之前她们不认识,但是却意外地合得来。
小雨和她在通讯工具上聊得很开心,各种有趣的事情仿佛随手拈来,讲得动人。她讲得全是这个权贵圈子里的事,半真半假,路怡也不会去分辨。她仿佛活得特别肆意,一副无所顾忌的模样。
小雨还告诉她,她的职业梦想是当个万众瞩目的明星。
路怡不意外。
尽管她已经从某些消息灵通的人那里知道,小雨是圈里一个顶级大佬豢养的一只金丝雀。十二岁就被献出去了。养在大佬身边,喊他叔叔。这辈子,除非她叔叔同意,否则,她飞不出去,只能在男人胯下承欢。她表面很叛逆,很另类,对什么都不在意,有一种明天就是末日的癫狂感。可路怡常常觉得,她只是在向这个世界求救。可这个世界不要她了。
她也常常能从她的身上,看到一些不属于她这个年纪的痕迹,很新,也有旧的,但旧的会被盖住。有一次,她们打闹,她不小心把她的领子拉了下来,脖子上有一片暧昧的红痕,蔓延到乳房。她的胸部有白色的裹带,可她的曲线依然很明显。小雨慌张地拉起衣服。路怡只当没看见。继续聊刚刚的话题。只是在隔天,给她买了遮瑕,教她化妆,教她如何掩盖那些痕迹。甚至鼓励她,给她介绍演艺圈里的人,帮她找靠谱的制作人。她是个画家,和娱乐圈也算沾亲带故,手上还算有一些人脉。她很开心。李薇雨起早贪黑地学,眼里是灼灼的渴望。她在音乐的世界里,尽情地起舞,忘记一切。路怡听了她唱的歌,很好听。真放出去,妥妥的实力派。她们畅想着李薇雨成为明星后的光彩照人,她甚至让她当她后援会的会长。路怡应了。
人活着,就靠那点希望了。她不忍让这个女孩,在这个花朵般的的年华里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