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理可以用听故事的憨瓜砍椽来佐证,说明一个人不管他是怎么样的不堪,都脱不掉欲的纠缠,以至于当人爆众出丑露乖也在所不惜。
人是这样,所有的动物们大概都是这样的,都有那种不可抑止、刻不容缓的肉欲。猪样牛马都一样,狗更不要脸,公狗和母狗走到一起,鼻子就不说嗅别处,直接拱到母狗的屁股那里嗅来嗅去,找机会就要上母狗的脊梁。
动物中狗这种东西最变态,有时候居然想和人那个,莫小木亲眼见到谁家养的一条大公狗,看见一个穿红着绿的闺女,扑上去就抱着闺女的一条腿亲热,身子一纵一纵的,那闺女先前还沾沾自喜,觉得狗识人性,和她好亲热啊,谁知到后来那狗却弄她一裤腿黏糊糊的脏东西,羞得她掩面而逃。
爷爷讲故事很有技巧,知道怎么吸引他的听众翌日晚间准时再来,会运用小说的技巧: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次分解。而莫小木也和大家一样,这一个故事听三天,三天里一天不落。
当然这其中还有一个缘故,那就是他心里憋闷得慌,就跟着大家到场子上寻开心。
只不过听着故事,他也像大家一样进到故事里,而且莫小木第一次有了感觉,当他听到那个老和尚上了那个小闺女的时候,竟然有了一阵前所未有的感觉,身体皮肉紧温度高,腿根儿的小东西居然试探着翘了起来,心里也有了想和老和尚那样一下的欲望。
于是自然而然的,莫小木就想起了杨小凤,想的时候,杨小凤模样就活灵活现的出现在眼前,那一身雪白细腻的肉,那高高挺起的双乳,还有那浑圆的屁股,无一不让他想入非非。
不想还好,一想到杨小凤,莫小木身体就更燥热得厉害,热过之后却是恨,恨杨小凤太浪,把自己的身体不管谁都给,这和母狗有什么区别?
恨了又想,想了又恨,莫小木心里矛盾重重,想和杨小凤见一下,却又想一辈子也不见她最好。
正想着恨着呢,却有一只软绵绵的手抓住了他的手。
莫小木扭头一看,捉着自己手的不是别人,正是杨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