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总是会有一种男生,他们会聚集成一团,哪里有架打就往哪衝,然而他们所谓的打架,不过是两方人马站在左边与右边,中间彷彿有一条楚河汉界,接着开始呛声,最后不了了之。
很幼稚很无聊,但国中女生会觉得那很酷很帅。
学长就是属于那一类的人。
黎孟杰那一类呢,就是平常和同学聊天时,偶有干啊靠字的,比较普通的那种。
一种平凡无,另一种轰轰烈烈。
可当岁月洪流悠悠冲刷而过,最后的发现是─平凡无,有时候,所走的距离是比较长久的。
和学长的那一段我很难过,最难过的是知道他和我分手过后不久,马上又和一个新进的学妹交往。
那个时候,我突然懂了。不是我不够爱他,而是他厌倦我了。
我很难过,但还是爱他,直到十五岁那个暮春天我和学长从新遇见,再一次去吃了红豆牛奶冰。
但是味道已经不是记忆中的那个味道了,明明是同一家冰店。
那个瞬间,看着他的脸,我突然懂了─我爱上的从然不是眼前的这个他,而是被包裹着爱情的他,以及、住在我回忆中的那个他。
虽然那时,我不过十五岁,但是心境上却有种说不出的疲累。
但是、那个人,黎孟杰让我有种,心重新活过来的感觉。
所以、后来,我看见黎孟杰了。
如果我没有遇见学长,如果我没有和学长交往,如果学长没有爱上别人,我想,我就不会看见黎孟杰了。
不要问我为什么,因为就恰巧是他了。
noreson.
爱情,就是这么毫无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