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桃二叔所说,我不是娇生惯养的金枝玉叶,而从小就是个在泥坑里打滚的癞蛤蟆,在大山里摸爬的猎人,不是任人宰割的猎物。猎人就要比猎物更具野性,外面的花花世界确实美丽,迷人,让人沉醉,但我原本就不属於哪里。这些年的迷失,磨光了我的野性,让我只会躲闪,逃避,妥协,把我变成了一条听话的宠物狗,供人观赏,玩弄,嘲笑。
大山里出来猎人,应该是那个捕捉,玩弄猎物的人才对。我不能在这样被人玩弄,嘲笑後,还要忍受屈辱,舔着脸,摇尾乞食。即使当狗,也要做条机敏,勇敢,凶猛的猎狗,瞄准猎物,就要勇往直前,咬住猎物,就绝不松口。
「你怎麽样?没事吧!」桃二叔看我半天不说话,担心道。
我摇头表示没事,又猛喝了口皮袋里的血,递回给桃二叔。他也不客气,笑了笑,接过去就猛灌了几口。他仰起手腕时,我才看到他手臂上,哪条五,六公分长的骧人伤口,担心道「手上的伤怎麽样?」
「没什麽大事,就是点皮外伤,死不了。」桃二叔看了眼伤口,满不在乎的说。
话是这麽说,我还是有些担心,山里没有调配好的药物,但土产却不少。不知是因为喝了血,还是被吓了跳,腿脚也利索多了。很快在不远处找到几株艾蒿,撇了株回来。
常年在大山跑,自然明白,桃二叔也不矫情,接过去揉烂,贴在了伤口上。
看着地上已经断气的野猪,感觉很幸运,还有点侥幸,如果没有那麽多如果,或许我今天真危险了。估计它起初冲出来是想引开我们,保护自己的幼仔,是大黄把小野猪赶出来,才把它又引了回来。
幸好最後被狗拖住,减慢了野猪的速度,不然几百斤的重量,加上狂奔而来的速度,即使能杀掉它,也会被几百斤撞断几根肋骨。经过这阵折腾,人累了,几条狗也累了。休息了一阵,桃二叔就地砍了根弹力很好的木棍,把猪绑好抬着下山。我自然没耶大力气,大部分重量靠二叔撑着,绑的时候,他就把野猪放的靠近後面。
路上歇了好几次才到家,真是太久了,感觉腰都快断了。听到我们捕到野猪,村里的人都跑来看,听说是我刺中要害後,都不停的夸有能耐,弄的我还很不好意思,差点就死在山上,下不来了。
母亲看到我满腔的血,还很担心,解释了几遍是野猪的血後,她才放心。当天晚上就把野猪剥了皮,桃二叔硬给我们家塞了半截,起初我还不好意思要,毕竟他是为保护我受的伤,而且还救了我的命。但他执意让我搬回去,想到在家的父母,後来也没在推辞。
在场的村民也一人分到两斤,村里的规矩,捕到大货要庆祝。所有老少爷们当晚聚在一起,出酒的出酒,出菜的出菜,烧起篝火,就在村前的大坝里,一起吃了顿酒。
虽然喝的是烧酒,吃的也不是什麽山珍梅味,但所有人都喝的很痛快,吃的很高兴。大碗装酒,肉也切的很大块,却没什麽感觉不妥,看着那一张张质朴的笑脸,反而觉得亲近,自然,熟悉。
看着他们,彷佛自己又回到从前,从新融^到这个地方,那晚真喝醉了,但感觉到很久没有过的痛快。接下来几天,就在家陪母亲说说话,偶尔帮父亲打打下手。桃二叔手伤了,虽然不是很重,却没法干括,没事就到他家去转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