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中无奈地笑了笑,开始着手实施自己的投稿大计,双手劈哩啪啦在键盘上飞速敲了起来,手速快得几乎只能看见残影,快得实在不像话。
后天就要开始军训了,沈云中忽然觉得应该先跟林芷妍接触一下,一旦军训了,每天必定累个半死,几乎就要大半个月不能有所进展,那样岂不是很痛苦?
沈云中不无自恋地认为,林芷妍好像对他也有那么一点意思,如果大半个月不怎么见面,这种意思肯定会冷淡下去,沈云中坚决不能允许这种情况出现。既然决定要抓住自己的幸福,那么为什么不尽可能早一点呢?夜长梦多,炎黄大学的才子帅哥一抓一大把,并且,个个手脚快得要命,如果被别人捷足先登,自己哭都没有地方哭去。
沈云中试着给林芷妍打了一个电话,约她明天晚上一起吃饭,林芷妍稍微一犹豫便答应了,这让沈云中充满了无穷的动力和信心,并为此沾沾自喜了好久。沈云中暗想,或许自己中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不堪吧?或许,还是有着那么一点点优点的吧?
第二天整个白天沈云中一直处于亢奋之中,觉得人生充满了希望,写作的进度格外迅速。一天的时间竟然写出将近2万字。
沈云中现在并不打算让自己写文章的事情弄得天下皆知,这个没有什么好炫耀的,所以,当几个兄弟问他写什么的时候,他就说写日记,这下就再没有人过问了,沈云中也落了个清静。
不过戴大柱那厮却不无钦佩地赞美道:“三哥就是牛B,泡妞厉害也就罢了,就连写日记都那么厉害,这都写一天了还没有写完,偶像啊!”
沈云中大汗!
下午五点多,沈云中结束了一天的工作,马上就要和林芷妍一起去吃饭了,他必须提前做点准备,不过这时候他收到了一条短信:沈云中,你这个大流氓大混蛋大色狼,我不会放过你的,你赶紧祈祷走路的时候天上不要掉刀子吧!发信人:未知。
沈云中愕然,用最短的那根脚指头想一想也知道是谈晴那泼女(沈云中觉得,对于泼辣的女人,未婚的叫泼女,结了婚的才叫泼妇。又因为女人是水,所以泼女嫁人后又叫泼出去的水,她们的集体婚礼叫泼水节!发来的。
沈云中觉得自己挺冤枉的,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变成那样,难不成自己的男子魅力真的连敌人都折服了?呸,这个想法太恶心了。
沈云中甩了甩头,***,管那么多干嘛,约会去也!
寝室几个家伙早就听说沈云中佳人有约,出去吃饭的时候没有叫上沈云中,不过个个一脸的暧昧加猥琐,让沈云中看了非常不爽,差点出手扁人。不过对比了一下敌我力量——1︰5,还是算了。
天有点阴,阴得还挺厉害,沈云中正考虑是不是带把伞,眼睛扫了一下,看见寝室门后面正好挂着一把伞,一把小花伞,挺精致的,居然还是新的。
沈云中不知道是谁的,只是有点好笑,一群大老爷们,谁弄这么女性化的伞,简直是……咿,还有一张纸条:老三,据可靠情报,今晚八时左右有小雨,如果你能把饭局拖到八点之后再结束,这把伞就可以派上用场了,你将会享受到和美女在雨中漫步的浪漫时光。细节决定成败,说不定还能抱得美人归哟!
沈云中心中一暖,原来哥几个都是这么敞亮的人啊!虽然“早就”了解寝室几人,但沈云中还是觉到胸中一道暖流涌动,兄弟们,谢了!
伞收起来的时候很小,沈云中正好塞进牛仔裤的口袋里,再检查了一下发型,嗯,还可以,没有乱(这厮的头发根本没有超过一寸,想乱也不可能)出发,泡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