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和清儿他们碰到后,吴师伯就教会我用箸这种东西夹食物吃。更多小说 ltxs520.com用箸吃食物简直就是——脱了裤子放屁,真是不习惯。可为了在餐馆打尖的时候我的吃相不引人注目,我不得不痛苦地使用这个工具,这造成我吃饭时间比清儿他们长了几倍。
记得在一个旅舍的饭馆中我“艰难”地吃午饭时,清儿和吴师伯早起身吃完去后院了。老板娘在旁边就指着她吃饭狼吞虎咽的小女儿说:“小囡,别吃饭这么快,你是女孩子,将来进了婆家,人家会嫌弃你的。”
“那,娘亲,我该怎么吃呢?”不过三岁的小姑娘很可爱地问她母亲。
老板娘一指我:“看,就像这个叔叔这样,要慢慢地吃,这才是大家闺秀的吃相!”
可巧,清儿正来找我,看到了这一切,笑得她直打颠,也臊了我一个大红柿子脸,虽然我当时并不太明白什么是大家闺秀的吃相。
看着我很吃力地用箸夹着东西吃,瑞宁终于忍不住问道:“少爷,你当真把什么都忘了吗?连用箸夹东西都不会了吗。”这时,以前那个冷冰冰的素秋终于也用关注的目光看着我,明亮的眼睛中似乎有许多话要跟我说。
“啊,这个,那个……呵呵,是啊,我不是连你们也不认识了吗?”我正努力地夹着一个很小的鸟蛋(鹌鹑蛋),实在分不了心去和瑞宁攀谈,但是经历了十二次失败后,我很丧气地坐了下去,看来这个小东西我是夹不起来了。
“噗哧!”瑞宁忍不住又笑了一声。素秋则表情严肃地对我说道:“少爷,你是真夹不起来,还是假夹不起来?”
我委屈道:“是真夹不起来啊!”心中把发明箸的人的祖先早问候了十七八遍。
“唉,好吧,看在你这次负伤失忆的份上,我们帮你夹东西,但是如果你乘机毛手毛脚的,我们可再也不会理你了!”
喔?我的手怎么会有毛呢,野人才有呢。不过话嘴边,我没说出口,想来素秋说的也不是什么好话。
素秋见我很奇怪的样子,圆圆的脸蛋微微一红,轻轻哼了一声便帮我把刚才吃的东西夹到我碗中。但是她的身体尽量与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唯恐我真的“毛手毛脚”。
接下来,气氛有点尴尬,好在有人给夹食物,我没有用大家闺秀的方式吃这顿晚膳。
餐毕,素秋和瑞宁收拾好东西便要出去了,我忙道:“你们这是去哪里?不吃吗?”
瑞宁瞪了我一眼:“咱们是下人,怎得在主子的房间中吃,我和素秋姐姐要去伙房中弄些吃的。”说罢,不再理我,和素秋一起出去了。
我心中满是狐疑,这两个妮子是怎么了,对我古里古怪的。是不是原来的那个王浩翔得罪了她们什么啊?想到这里,心中的童趣顿生,便也悄悄跟在素秋和瑞宁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