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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蛊教神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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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天听格哚佬说了一遍,这才明白其中缘由。龙腾小说 ltxsba @ gmail.com他左右走不掉,帮人点儿忙又算什么。再者他听说这个苗人是这个部落的首领,心中更是动了心思,或者可以走他的门路离开吧。

因此叶小天很爽快地答应下来:“行,你家在哪?我跟你去!”

格哚佬很开心,笑道:“我的儿子正在殿,请跟我来吧。”

叶小天一听他的儿子在殿,心中不觉一,随即恍然:“普通村民生了孩子,要请巫师祝福,为他做法事。这部落首领的儿子身份自然不同,请侍尊者赐福就是应有之义了。”

叶小天对这秘的侍尊者很好,而且想着如果能接近侍尊者,或者会请他开恩放自己离开,这一下更是非去不可了。

格哚佬和家人把新生儿的干爹亲亲热热地请到了湖边,登上了一条竹筏。竹筏划破碧悠悠的湖水,仿佛破开平整的镜面。

竹筏在湖水尽头靠岸了,轰隆隆的瀑布水声就在耳畔轰鸣,眼前是一条曲折的石阶蜿蜒向上。到了这里,格哚佬和家人都不再说话,情肃穆起来,他们引着叶小天往上走,一直走到殿大门前。

格哚佬悄声对叶小天道:“进了殿以后,你不要乱说话。把孩子哄得不再哭闹后,你就退到一边,等着侍尊者为孩子赐福,回去后我请你喝酒。”

叶小天为难道:“啊……我不太会哄孩子啊。”

格哚佬小声道:“不要紧,你熬到他累了,自然也就不哭不闹了。”

迈进高高的殿堂门槛,只见里边是一座极恢宏壮观的殿堂,穹顶上是类似飞天的女和持矛的战画像,两旁贴着石制的墙壁是一个个高达十丈的巨人雕像,隆鼻凹目,头发卷曲,有些身后还有一对洁白的翅膀。

“不对劲儿,这庙一定和洋鬼子有某种关系!”曾经因为好,去西洋传教士的教堂参加过一次弥撒的叶小天马上就做出了判断。

殿堂上,一个女人抱着一个婴儿,那婴儿正在哇哇大哭,女人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样。在殿堂的尽头,有一张石制的巨大宝座,宝座下方侍立着十多个只着寸缕遮住羞处,身姿曼妙、容颜动人的美女。

格哚佬低声对叶小天道:“别盯着她们看,她们是妃。”

叶小天道:“妃?蛊还要娶妃?”

格哚佬道:“当然!她们都是各个部落选送的美人儿,自愿终生侍奉蛊,由侍尊者代替蛊与她们行男女之道……她们身份尊崇,不可亵渎。”

“这个侍尊者一定是个棍加淫棍。啊!也不知他多大年纪了,还占有这么多美女,真是令人发指!羡慕死哀家了……”叶小天脑子里胡思乱想着,又偷偷瞄了眼那些美艳迷人的妃,便把眼儿垂下来。

格哚佬轻轻碰了下他的胳膊,小声说道:“你去哄哄孩子,等他不哭不闹了,我便去请侍尊者为他祈福。”

叶小天也不懂他们的规矩,按照格哚佬所说走上前去。那苗装妇人大概就是这小娃娃的生身母亲,她看到丈夫陪着一个汉人青年走进来,就晓得这是给孩子找的干爹,便向叶小天感激地一笑,把孩子递给了他。

叶小天笨拙地抱着小婴儿,哄道:“喔!小宝贝不哭喔。你要不哭,回头让你骑大马,得儿驾,得儿驾……”叶小天一边说,一边向小娃娃扮鬼脸。

那小娃娃是一个男婴,眉心还点着一颗红点儿。也不知是因为叶小天与他们本族迥异的语言风格吸引了他,还是叶小天扮的鬼脸引起了他的兴趣,小娃儿又哭了几声,便抽噎着停止了哭泣。他瞪着一双黑如点漆的眸子,好地看着叶小天,忽然伸出胖胖的藕节似的小胳膊,摸了摸叶小天的脸,咧开嘴巴露出了笑容。

婴儿的母亲欣喜地看了丈夫一眼,格哚佬高兴地说道:“蛊他老人家的意旨不容违抗,这人果然是孩子命中注定的干爹……我去请侍尊者。”

格哚佬走到宝座前的台阶旁,向一位妃施了一礼,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那妙龄妃嫣然一笑,转身袅袅娜娜地行去。行走间,那薄如蝉翼的只遮住要害的衣服根本挡不住粉弯玉股荡漾出来的春光,看得人心旌摇荡。

不久,有人用苗语很恭谨地说了一句什么,殿堂上的人马上都单膝跪地,虔诚地行礼。叶小天被孩子母亲拉了一把衣襟,反应过来,忙也抱着孩子单膝跪地,然后偷偷向上边看去。

就见一个白袍老者,头上戴着一顶金灿灿的法冠,拄着一根金色的法杖,缓缓走上宝座。这老者身材有些孱弱,但是行走之间很具威严。

那老者在宝座上坐下,旁边立即有一个身姿曼妙的妃接过了他的法杖。老者抬起眼睛向阶下看了一眼,恰与偷窥的叶小天的眼儿碰个正着。老人的眼睛突然一亮,盯着叶小天仔细看了看,突然用汉语问道:“你是汉人?”

“对!尊敬的侍尊者,我是一个汉人。我本是追查两个掳走人口的贼人来到这里的,结果您手下的格格巫大沃师……哦,格格沃大巫师就说我是奸细,不准我走啦。还请尊者您高抬贵手放我离开,我急着去救人呐。”

侍尊者莞尔一笑,慢慢靠在椅背上,一只手轻轻捋着白胡子,问叶小天:“你也信奉至高无上的蛊吗?”

叶小天道:“我……”他刚想说,我要信也只信太上老君,突地心头一动,脱口说道:“尊敬的侍尊者,我信奉的……是全能的上帝!”

叶小天说这句话的时候就在注意观察侍尊者的色。

侍尊者讶然道:“上帝?你是儒教弟子,信奉昊天上帝?”

叶小天猛然清醒过来:“坏了!听那洋鬼子啥甫的说过,好象是为了让我们大明国的人能听明白,所以他们借用了我们老祖宗敬奉的只的名字来称呼他们的至高,他们的其实并不叫上帝……”

原来,“上帝”一词本就是中国上古时就有的称呼。儒教继承了商周礼制,便也继承了对这位至高只的信奉,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都提到过上帝。当然,儒家所敬的上帝并不像其他宗教信奉的至高一样那么具体,实际上他们尊称的上帝指的就是老百姓所说的“老天爷”。

叶小天赶紧补救道:“尊者误会了。我说的这个,正式的称呼叫……God!”

侍尊者笑了笑,色更加平静了:“哦?是何方圣啊?”

叶小天道:“这是西方圣,西洋人信奉的一位大。如今西洋人已经乘着大船,漂洋过海来到了咱们大明,传的就是这位大的教派。据西洋人说……”

叶小天一番胡说八道,侍尊者听得有趣,突然仰起头哈哈大笑,畅快的笑声在殿上回荡不已,所有人都露出了吃惊的色。

侍尊者因为高贵的身份,在殿上几乎就没有露出过微笑,更不要说这样的大笑了。自从他知道自己死期将近,开始着手安排后事以来,就更加不曾露出过笑脸了,想不到因为叶小天的这番话,他竟笑得这么开心。

侍尊者缓缓收住笑声,伸出食指,笑咪咪地向叶小天点了点,说道:“这个人很有趣。哚佬啊,回头你要常常带他过来和本尊聊聊天,本尊……很寂寞啊……”

格哚佬恭谨地答应了一声,叶小天听了暗暗叫苦:“本来我想请这老家伙开恩放我走的,怎么他却要我陪他聊天啊?我怀里哄着小的,现在又要哄你这老的,我究竟算干什么的啊?”

侍尊者向叶小天微笑着招招手,和蔼地说道:“把孩子抱过来吧。”

格哚佬连忙向叶小天示意了一下,叶小天就抱着孩子上前。侍尊者的眼睛精光闪烁,死死盯着叶小天胸前的小木佛,伸出手拿起来翻来覆去看得很仔细,这才长长吁了一口气。「请记住邮箱:ltxsba @ 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

叶小天莫名其妙,心中却隐隐有一种感觉,这个侍尊者好像跟这个小木佛有某种渊源。

侍尊者抚着婴儿的额头,口中念念有词也不知在说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他似乎有些疲惫了,缓缓抽回手,倚在椅上闭目养。

叶小天也不知道这仪式究竟结没结束,抱着婴儿傻乎乎的还杵在那儿。

大殿上一片寂静,过了好一阵儿,那些妃们才明白过来,敢情这汉家哥哥根本不知道尊者已赐了福,所以才站在那儿不动。叶小天听到妃少女们的窃笑声,有些茫然地回过头,就见一位体态高挑婀娜的妃款款地走上前来,向他嫣然一笑,妖娆地做了个仪式已经结束、尊驾请回的手势。

这位妃穿着简单,轻薄透露的上好丝织物缠绕着乳头、阴户等羞人之处,柔韧结实的小蛮腰、圆润高翘的美臀和性感的肚脐、迷人的乳沟……却都暴露在外,火辣性感。

面对这样一个魅力四射的尤物,叶小天想看又不敢看,一双眼睛不知道该往哪儿放才好,只好看着怀中婴儿稚嫩单纯的小脸,一步步地走下石阶。

格哚佬一家人走出大殿的时候,格格沃长老正好从山下上来。一眼看见叶小天,格格沃阴鹫的眼更加深沉,他快步迎上来,沉着脸道:“格哚佬,你怎么把一个汉人带进了殿?”

格哚佬笑眯眯地道:“啊!原来是尊敬的格格沃长老啊。这个年轻人正是伟大的蛊为我的儿子选定的干爹,刚刚陪我一同在殿请尊者他老人家为我的儿子赐福完毕。”

格格沃一听更不高兴了,不悦地道:“什么,尊者还接见过他?”

格哚佬笑道:“尊者不只见到了他,而且还很喜欢他。尊者吩咐,要我时常带他来殿,尊者要和他聊天呢。”

格格沃一听尊者赏识叶小天,而且破例邀请他时常来殿,望向他的眼更充满了敌意。

格格沃是继任尊者的最热门人选,原因是他在八大长老中地位最尊,很有希望成为蛊选定的最佳继承者。但是尊者的选拔并不是由上一任尊者按资格来评定,尊者只是传话的人,决定这一切的是“蛊”。蛊选定了谁,它就会通过尊者来指定。

对这一点,格格沃一直有些怀疑。他养了一辈子蛊,用了一辈子蛊,却从没有见过蛊,他甚至怀疑世上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位只。曾经有一位侍尊者临终时秉承蛊的意志,选定了一个劈柴人作为继任尊者,他怀疑那个所谓的劈柴人其实是那位尊者的私生子。不过这种事,也只有像格格沃这种仅次于尊者,最接近蛊的人才敢如此怀疑。普通人根本不敢怀疑,更不敢产生什么不敬的想法。

他虽是八大长老之首,但尊者本人并不喜欢他。而指定继任者的如果不是什么蛊,实际上就是这位尊者本人,那他绝不可能指定自己。所以这段时间以来格格沃十分紧张,对于任何越过他接近尊者的人,他都保持着绝对的警惕,担心这些人也会向尊者施加影响。

而展凝儿正是他最警惕的人之一,因为他和展家的关系很不好,展家也最不希望由他来继任尊者之位。因此格格沃一直阻止展凝儿接近尊者,结果现在就莫名其妙地冒出来了一个叶小天,这么快就和格哚佬拉扯上关系,并且取得了尊者的信任。如此种种,站在格格沃的角度,当然认为是展凝儿的迂回之计。

格哚佬带着叶小天几人来到了他的家。作为酋长的格哚佬,也只是房子比别人大了些,房舍院落不要说没有雕饰,就是用做家具的木料都没有刨得平整,充满了山野气息。

因为格哚佬刚刚生了儿子,家里大摆酒宴,肉和菜都是山中所猎所采,酒则是自酿的糯米酒。流水席已经开了三天,在那儿喝酒吃肉的都是村民,见到格哚佬都热情向他表示祝贺。

格哚佬很是豪爽,同乡亲们打着招呼,从一桌桌酒席间穿梭而过,大声道:“哚妮,哚妮呀,快摆一桌酒席出来,我要请孩子的干爹和展姑娘他们吃酒。”

一个系着青布白色小碎花围裙,头系青布帕,颈上戴着一个银项圈儿的俏丽少女从里屋走了出来,青葱儿般挺拔,柳眉杏眼、腮凝新荔,生得非常标致。

叶小天对展凝儿悄声道:“格哚佬长得这般粗犷,没想到他妹妹倒是柳枝条儿一般水灵。”

展凝儿抿嘴一笑:“谁说那是格哚佬的妹子来着?那是他的女儿。”

毛问智倒不怕生,很快与这些语言不通的生苗汉子打成了一片。

叶小天、华云飞、安南天和展凝儿与格哚佬同席坐了。

格哚佬笑道:“各位能来,就是我的上宾。哚妮,快给大家把酒满上,再替爹向这位小天兄弟敬上一杯,请他给你弟弟取个名字。”

哚妮脆生生地应了,捧起酒坛子一个个斟起酒来,轮到叶小天时,因为他是弟弟的干爹,哚妮格外多瞧了他一眼。

叶小天注意到姑娘的目光,眼光一抬,与她碰个正着。哚妮甜甜一笑,很大方地对叶小天道:“干爹好。”

哚妮这句话说的是汉语,只是腔调儿略显生硬。叶小天酒还没喝,就先有些飘飘然了:“唔,认个干儿子,还饶了一个这么漂亮的干女儿,貌似这桩生意不算赔。”

苗人好酒,而且好敬酒,敬酒不喝那是极不礼貌的事儿,这些展凝儿方才就对叶小天悄声说了。因此当那格哚佬豪爽地一杯杯敬酒时,叶小天无从推却,也只能硬着头皮往下灌,结果肉没吃多少,倒灌了个水饱,一会儿就有些天旋地转了。

格哚佬一边用筷子蘸着酒,喂那刚出生三天的宝贝儿子,一边笑着对叶小天道:“小天兄弟,你这酒量还得好好练练呐,跟我们苗人打交道,不会喝酒可不成。”

格哚佬的老婆刚刚生育三天,不宜活动太多,招待客人这些事儿都是由哚妮张罗。此时哚妮忙活得小脸蛋儿红扑扑的,煞是可爱。

酒过三巡,格哚佬高兴地对叶小天道:“小天兄弟,你给孩子起个名字吧。”

此时叶小天早已志不清了,指着酒碗,大着舌头道:“酒,酒……”

生苗本就有见着什么就给孩子起个什么名字的习惯,格哚佬只当他是给自己儿子起名为“酒”。格哚佬琢磨了一下:“酒,酒儿,小酒儿,哈哈,这名字好!老婆,老婆,咱儿子有名字啦,就叫‘咪酒’。”

小家伙被他的母亲从父亲怀里接过去,嗅到母亲身上熟悉的味道,小家伙的小脑袋立刻拱呀拱地找起奶来,浑然不知有人如此不负责任地给他起了这么一个乳名。

……

叶小天向展凝儿虚心请教对他来说很秘的蛊。展凝儿当然不会蛊术,其实大部分苗人也都不会蛊术,但是展凝儿毕竟是苗人的一份子,再加上她出身世家,这种事懂得就多些。

蛊,自古就有这个字,显见它最初并不仅限于出现苗疆,只是由于适宜发展的环境不同,它在苗疆这个地方发扬光大了而已。

就像辣椒传进中国,哪儿都种,偏偏就在川、湘、黔一带最为盛行;又比如芥末在春秋战国时就是中国人惯用的调料,却在日本发扬光大;还有咸菜,自三国时期传入朝鲜,几乎就成了他们的标志。

蛊,上边一个虫字,下边一个器皿的皿字,言下之意,虫子放在器皿内,为盅。养蛊人就把许多毒虫放在一个器皿里,让它们互相吞食,最后活下来的那只毒虫,便成了蛊。当然实际操作并非这么简单,其中还有许多秘法。

苗人住在深山大泽中,环境相对恶劣,各种毒虫毒蛇又多,中毒是常事。部落里的巫师除了问卜吉凶,最大的作用就是当兼职医生,他们研习蛊术的目的也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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