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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生日礼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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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了!

就在这时,齐鸿轩再次从喉咙深处发出一阵低沉的吼叫,一股浓精再次灌入肉穴。宋斯嘉发出一声满足却又略带失望的尖叫,颤抖着软瘫在床上。齐鸿轩最后连续颤抖下的灌精,带给她强烈的舒适感,但只有她自己知道,那游丝般的高潮,最终还是没能达到巅峰。

但她最后发出这声尖叫却令齐鸿轩误以为妻子在自己的冲刺下达到了高潮,这种征服感令他十分得意。

雨消云散。

宋斯嘉起身去清洗身体。齐鸿轩有意和妻子洗鸳鸯浴,但远道归来后连着两次射精,令他颇感疲倦,就在床上多赖了一会。换他去洗澡时,宋斯嘉简单清理了一下床铺。

等丈夫洗完澡,宋斯嘉切了蛋糕,两人分别吃了一小块,算是象征性地补上了生日仪式,随后躺到床上闲聊起来。

从齐鸿轩出差到现在,夫妻俩也有快一周没见面了。

齐鸿轩简单说了说在上海的见闻;宋斯嘉则交待了周末时去齐宋两家探望各自老人时的情况。被催问什么时候生小孩是难免的,她也习惯了。在这一点上,夫妻俩早有共识,想一两年之后再认真考虑怀孕的问题。一来目前两人手头的事都很多,二来齐鸿轩明年可能会有个前往德国交流的机会,所以再等等是很必要的。

反正在这个年代,三十多岁生孩子完全不算晚。只要夫妻俩心里有数,老人们再催,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聊了一阵,宋斯嘉突然想起一件事:“明天我没课,学校也没事,约好了要去踢场球,要不要一起去?”

齐鸿轩侧身躺着,揉着妻子的裸乳,不时用食指抚弄乳头,色色地笑:“踢球?有没有这个球好玩?”

宋斯嘉在他的龟头上轻轻捏了一把,突如其来的酥麻感令齐鸿轩不自禁地全身颤抖了一下,突然有所反应:“去踢球?和谁一起踢啊?”

“我哥啊!”宋斯嘉随口答道。

齐鸿轩色微变,没等宋斯嘉察觉,立刻又恢复正常。

他对妻子的爱很深,但这份爱中始终裹挟着巨大的压力,也令他十分头痛。而“我哥”这两个字,就是这份压力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齐鸿轩、宋斯嘉算得上是青梅竹马,读幼儿园时就认识了。两人的母亲都是儿科医生,曾是同一个办公室的同事。两个孩子有过在医院走廊牵着手到处跑的童真时代,但开始读书以后,他们一直就读不同的学校,直到高中时才有机会做了一年同班同学,很快又因为文理分科而分开。高中里,齐鸿轩曾追过宋斯嘉,不过被坚决地拒绝了。

后来,宋斯嘉考上了宁南,而齐鸿轩就读崇大,基本就断了联系。对后者来说,那个曾经拒绝了他的女孩就成了他青春里最为难忘的梦,交织着苦涩和甜蜜。

在他拿到硕士学位那年,两人的母亲撮合安排了一次相亲,齐鸿轩意外地再次得到追求宋斯嘉的机会。他内心爱的火焰熊熊燃烧起来,决心要好好利用这次来之不易的重逢,对自己人生中第一位女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宋斯嘉的反应不像他那样热烈,但也不再像高中时那样抗拒。在苦追了三个多月后,齐鸿轩终于让心目中的女答应成为他的女友。

然后是长达四年的爱情长跑,历经两次失败的求婚,心惊胆战地感受着宋斯嘉明显的反复犹豫,齐鸿轩终于在去年年中成功求婚。九月时,两人领取了结婚证,并在国庆假期里举办了婚礼。

直到结婚证到手,齐鸿轩才算放下了始终高悬的心。

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压力,首先直接来源于妻子宋斯嘉。

齐鸿轩算得上是青年才俊。985名校的博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前途大好。父亲齐展诚是崇滨大学理学院党委书记,资深理论物理学学者;母亲陈建芬则是崇大医学院教授,崇大附属医院儿科主任,知名的儿科专家。无论是家庭还是本人的条件都很不错。

但这些条件和宋斯嘉相比,就平平无。她也是985名校博士,而且在全国而言,宁南的名气比崇大还要略胜一筹。她的父亲宋英昶是宁南人文学院的哲学教授,全国闻名的大学者;母亲韩秀薇也是不逊于陈建芬的儿科医生,省第二人民医院儿科的首席专家。勿论拎出哪一条,都不比齐家差。

从这些背景条件来看,夫妻俩势均力敌,但如果在他们两人之间做最直接的对比,那齐鸿轩的光芒就会完全被妻子掩盖,宋斯嘉仿佛永远都跑在他前面。

高中时,分了文理科,没法直接比较成绩,但在还未分科的高一时,宋斯嘉的年级排名始终都比他高;在学生会里,她是副主席,而齐鸿轩只是学习部长;高考之后,大学分别在宁南和崇滨,算并驾齐驱,但宋斯嘉比他更早拿到了博士学位;工作后,宋斯嘉没有选择父亲所在的母校,而是来到崇滨任教,作为一个外来者,却在今年年初顺利地评上了副教授,而作为“自家人”的齐鸿轩却至今都还只是讲师。

如果说,这些基本都可以归结为智商问题,齐鸿轩可以坦然承认自己就是比老婆稍笨一点点,无所谓,谁让他能娶到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呢?可令他无颜以对的是,在男人理应占绝对优势的体育方面,妻子也将他远远甩在身后。

宋斯嘉在排球、羽毛球甚至足球方面都很有些造诣,能玩得像模像样,而齐鸿轩唯一勉强算得上擅长的运动是斯诺克。他偶尔会陪宋斯嘉打羽毛球,却完全不是妻子的对手,捡球比击球的次数更多。如果他们同时起跑,齐鸿轩在前一二百米的距离可以依靠男人在爆发力和速度上的天然优势跑在妻子前面,可他毫不怀疑在五百米,顶多八百米后,他就绝不可能再追上妻子。

在这样一个完美的女人面前,齐鸿轩有时会感到特别骄傲,这么优秀的她最终还是嫁给了他,可见自己的魅力。可更多时候,他又会极其郁闷,这女人是要闹哪样!?有没有人知道,面对这样一个老婆,我压力山大啊!

而这份压力在宋斯嘉当初两次拒绝求婚后变得愈发沉重,即便她最终许嫁,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齐鸿轩还是心事重重,深怕出现任何变故。他一直怀疑,宋斯嘉之所以会对求婚显得如此犹豫,是不是对自己不太满意呢?尽管她最终答应了,又会不会中途反悔呢?

如此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就是拜那位莫名其妙的“哥哥”沈惜所赐。

齐鸿轩和宋斯嘉确定恋人关系时,并不知道有这样一个男人存在。当时,沈惜还在英国留学。一年后,他从英国归来,齐鸿轩突然发现,自己的女友竟还有个关系无比近密的“哥哥”。

看到女友在自己面前直接和另一个男人紧紧拥抱,是什么感觉?当女友和这男人谈笑风生,空气中时刻流淌着“默契”两个字,而自己却仿佛置身事外,是什么感觉?当女友的父母对这男人也很热情,尤其是准岳父对他的态度似乎比对自己更好,又是什么感觉?

在认识沈惜后,齐鸿轩完全了解了所有这些滋味。

用稍温和些的字眼,是“悲催”;换个激烈些的字眼,就是“怨愤”!

有这样一个男人在身边,宋斯嘉的犹豫又怎能不让齐鸿轩胡思乱想呢?

难道不是因为她心里还有另一个男人吗?

如果这个男人确实存在,那又舍沈惜其谁呢?

最让齐鸿轩难以理解的是,宋斯嘉在说起沈惜时,从没叫过他的名字,永远都是自然亲近到不可思议的两个字:“我哥”。要不是因为她早就坦言承认,沈惜和她之间没有亲属关系,单看她的态度,齐鸿轩绝对相信他们是真的表兄妹。

他还记得,去年办喜宴那天,沈惜是被安排坐在岳父岳母身边的。也就是说,妻子完全没把他当成朋友,“哥哥”这两个字竟不是玩笑的称呼,而是发自内心地将他视作亲人。

这个男人的存在,成为齐鸿轩心头最大的一根刺。

当然,这也再正常不过。哪个男人在面对和妻子有如此亲密关系的男人时,还能视若不见,淡然处之呢?

不过,齐鸿轩从来没有对此表示过不满。

一来是因为沈惜和宋斯嘉之间没有逾越之举。除了偶然一起打打羽毛球,或者一起在宋斯嘉父母家吃饭,平时几乎没有私底下的单独约会。宋斯嘉从没单独去过沈惜家,在婚后沈惜也没到他们家来过。这令齐鸿轩稍感安慰。这个男人的威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减轻。毕竟他回国已有四年,他们两人有大把机会可以见面。在自己正式迎娶宋斯嘉前,他也有足够的时间来破坏这段姻缘,而她也有足够的时间反悔。但这一切,最终都没有发生。

二来则是因为妻子的性格。齐鸿轩能感受到她对自己的感情,她应该是认真地把自己当成了人生的伴侣,这一点从日常点滴都可以看出。既然如此,那出轨这件事,基本就不可能发生在她身上。以他对妻子的了解,如果她想和沈惜在一起,那从一开始她就不可能答应和自己结婚。哪怕是在婚后她才听到了内心真实的声音,那更大的可能是她会直接提出和自己离婚,而几乎不可能去做那些上不得台面的龌龊事。

当然,最后还有一层原因,则是齐鸿轩想在妻子面前表现得更加豁达大度一些。不能显得自己太小气了。

其实,他也说不清为什么要如此警惕一个学历不如自己,职业不如自己,将来的前景应该也不如自己的书店小老板。

毕竟,宋斯嘉思虑再三,最终还是选择嫁给自己。

这应该算是尘埃落定了吧?

“你自己去吧,我明天还要和老板他们开个会。”齐鸿轩打了个呵欠,他对一起去踢球的建议毫无兴趣。在路上奔波了一天,回家后连着两场大战,对平时缺乏锻炼的他来说有些吃力,现在已经有些困了。

“你还是要悠着点,明天一起踢球的应该都是男的吧?你身体再好,毕竟还是女人,是撞不过男人的,别逞强,小心又骨折了!”

高中时宋斯嘉在排球场上左臂骨折时,齐鸿轩就站在场边,对那一幕记忆犹新,每每想起总觉得毛骨悚然。

“不是你哥也去嘛,让他多关照你一点!”

见丈夫唠唠叨叨地嘱咐,宋斯嘉莞尔一笑,坐起身,哈腰在他的肉棒上亲了一口,然后跳下床,将换比基尼时搭在梳妆椅背的真丝睡衣重新披上,转身对已显疲态的丈夫说:“你肯定很累了,早点休息吧!我还有些东西要写,差不多一个钟头以后再睡。”

齐鸿轩懒洋洋地应了声,抖开空调被盖在身上。头挨枕头没多久,妻子走出房间渐行渐远的脚步声仿佛还在耳边,他的意识就开始模糊,很快进入梦乡。

等他再次睁开双眼,从窗帘缝隙里透进来的光显示天已大亮。床头柜上的钟时针指向十一点位置。齐鸿轩叫了几声,无人应答,看来妻子已经出门。起身后,他在梳妆台上找到一张便条:“老公,球场有点远,我先走了。晚上见!”

齐鸿轩揉揉眼,晃晃悠悠走向卫生间。

还好没有睡过头,好好收拾一下,抓紧时间出去吃些东西,下午还有约会呢!

昨晚说今天要和老板开会,其实是个谎言。谷老头儿答应放他几天假,除了按课程安排明天下午要给本科生上一堂专业课以外,他本周内完全可以在家休息。之所以要撒这个谎,就是为了找借口不陪妻子去踢球,给自己空出这个下午的时间。

昨天在飞机场枯坐等待的那段时间,他和某位“朋友”约好今天要好好“叙叙旧”。

就算没有这个约会,齐鸿轩也不会陪妻子去踢球的。如果两人换过来,是女孩陪心爱的男生踢球,那是天经地义,再正常不过的事;可让自己一个大男人在场边摇旗呐喊,为在场上踢球的老婆加油,场边的人会怎么看自己?宋斯嘉喜欢运动,那就让她去挥洒汗水吧,任由她发挥天性,不加干涉也算是好老公了吧?

反正自己也会找到别的乐子,呵呵。

想到下午的节目,齐鸿轩精大振。他突然有点后悔昨晚在宋斯嘉身上消耗了太多精力。射一发其实就差不多了,搞得太激烈,万一影响了今天的状态,表现不能令那位“朋友”满意,还是有点丢面子啊。

差不多齐鸿轩简单洗漱,出门吃中饭的时候,城南一座运动文化主题公园的绿茵场边,刘铭远、老仙等人望着渐行渐近的沈惜,不由得都有些发愣。

他说要带个朋友一起来踢球,莫非就是他此刻身边那个美女不成?

沈惜言之凿凿,说的是“踢球”,而不是“看球”,这美女难道也想上场?看她身上装备齐全,发带、球衣、球袜、护腿板、球鞋一应具备,看架势倒还真像。

把心头的疑惑暂时抛到一边,对来助威的美女,一众已经热身完毕,亟待上场的男人们终归还是欢迎的,愈发显得荷尔蒙爆棚,热情汹涌。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欢迎宋斯嘉,至少裴语微就立刻对她生出了几分敌意。

听说他们今天约在这里踢球,裴语微缠着刘铭远带她一起过来。一路上刘铭远都带着暧昧的笑,旁敲侧击地打听她过来的真实目的,小丫头赏了他几个白眼,完全没有搭理。

刘铭远心里有数,裴语微也心知肚明,她过来的目的无非就是想见见沈惜。虽然她也说不清见面后要怎样。

一个月前那个清晨,在完全陌生的房间醒来,裴语微脑仁生疼,眼角发酸,望着周围全无印象的房间陈设发呆。隔了好一会,她才渐渐回想起前晚的事:制服Prty前被约好的同伴放了鸽子;想找个拽拽酷酷的男人代替,他却不愿搭理自己;冲进刘铭远的包厢问罪;打电话约两个认识不久的男孩过来充当“宠物”救急;和一众闺蜜热舞拼酒……

然后呢?哦,对,然后是聚会散场,出门碰到刘铭远,他说要送自己回……回哪儿来着?

再然后……

哎呀,头疼……

再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现在自己所处明显不是宾馆房间,是刘铭远的家?不像。

被那两个男孩之一带回家了?好吧……叫他们过来的时候,就想过说不定会有这种可能,反正她虽说没有太大兴趣,但也不是绝对排斥,就当是次酒吧艳遇吧。反正这俩人自己都认识,安全方面没问题,看着也都还顺眼,不管是和哪一个发生些什么,也不算吃太大的亏。

只是昨晚喝得真是太多了点,长这么大,就属昨晚醉得厉害。回国还没多少日子,和闺蜜们久别重逢,玩得好像太凶了一点,已经喝多好几次了。当然,就数昨晚醉得厉害,前几次,起码自己意识上还是清醒的。

裴语微满脑子胡思乱想,又木木地检查一下身体。身上那套情趣护士服完好无恙,伸手到下身隐秘部位摸了几把,凭经验判断,昨晚除了睡觉,好像没发生过别的事。

耶?这俩男生居然如此君子?对自己什么都没做?

裴语微对他俩的好感蹭蹭往上涨。本来如果发现真和他们上过床,她也准备认了,谁喝醉了不做点蠢事?但既然没被占便宜,裴大小姐当然也觉得庆幸。毕竟在清醒状态下,她没想过要和这两人中的任何一个上床。

房间的门虚掩着,裴语微走到门边,发现门框边的地面放了个小小的纸盒,隔住门扇,确保房门无法完全闭拢,留了条很窄的缝,使站在走廊上的人不推开门看不到房间里的全景。

她拉开房门,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险些叫出声来。

走廊上正对房门的位置摆了张椅子,有个男人垂着头,半坐半躺,睡得正香。裴语微小心翼翼蹲下身子,偏着脑袋看这男人的脸。

咦?好像是昨晚那个不搭理自己的男人啊。

叫什么来着?沈……惜?

怪名字,正因为怪,听一遍就记住了。

他怎么在这儿?我在他家?怎么最后是他把我带回家了?什么情况?

突然听到身后有动静,裴语微惊而回头,看到一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女孩站在楼梯边,应该是刚刚下楼。这女孩对她来讲也不算陌生,在雅福会至少见过两三次。尽管过去见面时,她基本上是近乎赤裸的,但这不代表裴语微认不出穿着衣服的她。

她怎么也在这儿?裴语微对眼下这个局面感到莫名其妙。

沈惜带这女孩回家可以理解,男人和女人那点事嘛……但他为什么睡在走廊里呢?又为什么把我带回来?不觉得家里多了个我,做什么都很不方便吗?如果他想照顾酒醉后的自己,那为什么还带另一个女人回家?

一头雾水。

满腹疑问的裴语微没有出声,把那女孩拉到厨房,问起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昨晚到沈惜家后,马菲菲帮他把沉睡的裴语微送进一楼的客房,随后沈惜让她上楼去卧室休息,而他本人担心醉酒的裴语微半夜会有什么需要,决定就近照顾,又觉得同处一室不合适,最后在走廊上摆了把椅子。马菲菲曾建议由她来照顾裴语微,沈惜则以她也是客人为由,坚持自己来。

哪有让客人照顾客人,主人家自己跑去睡觉的道理?

不过好在裴语微虽然醉得厉害,却一点都不闹,老老实实一觉睡到大天亮,不需要沈惜做什么。待到后半夜,看没什么事,他坐在那儿也就睡了。

了解整个过程后,裴语微也说不清自己是怎么想的,在马菲菲面前,只是气咻咻地表达了对刘铭远的不满。“怎么把我交到一个不认识的男人手上啊?”

“刘总说沈先生是他最好的朋友,相信裴小姐在他家里会比较安全,沈先生会把你照顾得很好。”马菲菲当然要为刘、沈两人说话,随即又补充道,“刘总还特地让我也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让我搭把手。好在什么麻烦都没有,沈先生后来就让我也去休息了。”话当然要这么说,否则她该怎么解释自己也出现在沈惜家?难道承认是刘铭远让她来陪沈惜上床的?

如果裴语微知道刘铭远昨晚先后做了这样两个安排,马菲菲估计她可能立刻就会发飙。

裴语微现在一时也想不到马菲菲身上。她走出厨房,拐过一个弯,恰好正对着一楼客房外的那条走廊,可以看到沈惜沉睡中的模样。

“相信裴小姐在他家里会比较安全,沈先生会把你照顾得很好。”

马菲菲“转述”的刘铭远的话虽是出于虚构,却也八九不离十。裴语微知道以刘铭远和她间的感情,不会随便把她托付给一个信不过的人。她似乎看到了这样一副场景:夜色已深,沈惜轻轻将自己放到床上,脱下高跟鞋,盖好薄被,把空调温度调好,又蹑手蹑脚走出房间,虚掩房门,再搬来一把椅子,守在房间外。他时刻注意房间内的动静,直到许久之后,见一切正常,才无法抵挡睡意的侵袭……

那个清晨,望着一个以不那么优雅的睡姿出现在自己眼前的男人,裴语微心情复杂,欲说无言。

沈惜醒来后送她返回住处。自那天开始,裴语微总是找机会就打电话给他,找各种合理、不合理的理由,约他吃饭、喝咖啡、泡吧、唱K……

沈惜有些吃不消这丫头突如其来的热情。若非刘铭远郑重其事地将她托付给自己,他不会对这丫头这样尽心。没想到,初相识时莽莽撞撞的小丫头,突然间转了脸,斯文礼貌得很。即便自己一再拒绝她的邀约,居然也没发脾气。

送施梦萦回家那次,刚下楼,还没回到车上,就接到了裴语微的电话。两人一气聊了近一个小时。最后她以感谢自己收留她一夜为由,说要在周末请他吃饭。沈惜拒绝得多了,不好意思再推,就答应下来。就是在这次共进晚餐时,他随口透露了下周二下午和刘铭远约好一起踢球的事。

裴语微今天特意跑来观战。

本想给沈惜一个惊喜,所以她没有提前说自己会到场,还特意换上了在普林斯顿大学当篮球拉拉队员时的制服。这幅青春性感的形象,在绿茵场边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目光。没想到,沈惜终于出现时,身边却还带了个丝毫不亚于自己的大美女。

今天是来踢球的,所以宋斯嘉扎起了马尾辫,还用发带束起额前的刘海。她穿了身红底白袖的阿森纳队球衣,显得热力十足,看上去比裴语微大不了几岁。

看着这女人和沈惜间自然流露出的毫不做作的亲近,裴语微觉得很扎眼。

她看这女人很不爽,小姑娘的直觉,总是妙的。

经过沈惜的介绍,宋斯嘉和大家伙算是认识了,大大方方和众人打招呼。

安排上场阵容时,虽然本队队友都乐呵呵地表示可以让美女首发出场,她想踢多久都没问题,但宋斯嘉婉谢了大家的好意。她很清楚,这些人只是沈惜的朋友,不是自己的,甚至其中有一多半,连沈惜都不熟。这些男人基本都是三十岁上下,平时都有各自要忙的事,难得抽时间凑一起踢场球,肯定不会真的乐意成为替补,在场下看别人踢球。再说,别看只是踢场野球,男人们肯定还是很执着于输赢的,自己不能不知趣地大咧咧上场。

万一比赛输了,作为女人,自己很可能成为大家归罪的对象,尽管美女就是有特权,多半不会有人当面抱怨自己,但说不定会有人对带自己过来的沈惜产生反感。所以宋斯嘉不愿首发上场,而是巧妙地拜托大家:“要是咱们这边领先,那下半场让我上场踢个十几二十分钟,我就开心死啦!”

男人们面面相觑,刘铭远哈哈笑道:“小宋妹妹都这么说了,那我们就只能玩命踢了!一定让你下半场能上场!”

宋斯嘉看了眼沈惜,后者回以微笑。

不必交流,沈惜明白她现在的心思。她不想作为一个最明显的“弱点”上场——哪怕事实上她未必会是弱点——如果她上了场,一旦本队输球,极可能影响场上众人间的关系。宋斯嘉不想因为她的存在,给沈惜造成任何麻烦。所以尽管她很想上场,很想全程参与比赛,但还是主动提出等本队胜券在握时再参赛。

哪怕是为了让宋斯嘉能早一分钟上场,沈惜也会拼尽全力确保本队尽早取得足够大的优势。因此他少见地主动请缨踢攻击型中场的位置。过去和朋友踢球,他从不挑剔,总是等队友挑完后,去踢那些被挑剩下的位置。后腰、中后卫、边后卫,甚至守门员的位置,沈惜都踢过。大多数踢业余比赛的都更喜欢进攻,所以想踢前锋和前腰的人较多,沈惜很少能捞着这两个位置来踢。其实,要说技术和意识,最适合沈惜的,就是前腰的位置。

比赛开始没多久,作为锋线尖刀的老仙就理解了刘铭远上次所说“这是个高手”是什么意思。开赛不到五分钟,他居然已经得到两次正面守门员,舒服射门的机会,最后一传都来自沈惜。

不同于职业比赛,踢野球的爱好者们往往自行约定比赛持续时间。今天的比赛,双方约好以四十分钟为半场。上半场还没结束,沈惜就两射两传,几乎凭一己之力,就帮助本队以四比一的比分领先。踢前锋的老仙和刘铭远分别接到他的传球,成功破门。

面对如此巨大的优势,中场休息时,刘铭远爽快地建议下半场一开始就换上宋斯嘉,但她仍然决定再等等。直到下半场又踢了十来分钟,本队优势眼看无可动摇,宋斯嘉这才披挂上阵。

沈惜建议自己下场,让其他队友继续踢,但意识到他对整支球队的价值的队友一致反对,最终是一个声称已经有些跑不动的四十来岁大哥笑呵呵地退出比赛。

宋斯嘉上场后,沈惜主动回撤到防守中场位置,请老仙踢前腰,把宋斯嘉顶到锋线。她的运动能力虽强,毕竟是个女人,在速度、力量方面有天然劣势。让她在中场和一群大男人拼抢争夺,未免太吃力,不如让她顶在最前面,接应传球,凭借技术能力直接威胁球门。

努力参与防守的沈惜一改踢前腰时的灵动,像个职业防守球员似的不惜体力满场飞奔,全力弥补因为宋斯嘉较少参与身体对抗而给本队带来的防守方面的压力。虽然他不是那种身材魁梧健硕的兽腰,但是强悍的体能和精准的预判,保证了他在后场的作用。

随着双方队员体力的下降,也因为“大杀器”沈惜主动回撤参与防守,下半场一直没能再有进球。

眼看比赛即将以上半场的比分结束,终场前五分钟,沈惜拦截到对方传球,突然带球前插。此前他差不多已经在中后场扫荡了整整二十分钟,几乎没有参与进攻,对他发起的这次突然袭击,场上所有人,不分敌我都有些猝不及防,竟眼看着他一路带球直奔禁区。就在对方终于反应过来,一名中后卫和后腰前后包夹,试图将他拦截下来的瞬间,沈惜送出一记精准的贴地直塞,穿透了业余爱好者们松散的防线。宋斯嘉适时启动,出现在球门左侧,用右脚外脚背轻轻一垫,将球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随即拔脚抽射,皮球应声落网!

“漂亮!”站在球门另一侧禁区线上的刘铭远握拳振臂,高声欢呼。

这样的进球确实让人兴奋。业余比赛中,精彩的,甚至是不亚于职业比赛的进球其实并不少见,但大多都是出自单枪匹马的惊鸿一现。像这样的完美配合是罕见的。这不光要求扎实的技术,更需要配合的两人间心有灵犀的默契。

宋斯嘉飞奔到沈惜身边,送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今天她不但在场上踢了近三十分钟,还取得一粒进球,实在是大大超越了预期。

看到两人间的拥抱,场边的裴语微撅起了小嘴。

她还不愿承认自己已经爱上沈惜。什么跟什么嘛,无非就是喝醉了一次,在他家住了一晚,当时甚至都没有说过话,莫名其妙就爱上这个男人,裴大小姐的面子往哪里放?她顶多承认,自己对这个男人有了那么一丝好感。

可是要只是一丝好感的话,很难解释她此刻看着宋斯嘉,为什么那么不爽?

比赛结束,宋斯嘉和队友们一一击掌,回到场边。她从自己的包里拿出此前取下的婚戒,戴回到左手无名指上。

裴语微小小吃了一惊,没想到自己竟是为一个人妻吃了两小时的醋。

但人妻也可能和沈惜之间有暧昧啊!

小丫头还是相信自己的直觉。

刘铭远接下来还安排了其他节目,但沈惜和宋斯嘉都没有留下,这让一心想和沈惜多说几句话的裴语微,心底添了几分惆怅。

简单地去更衣室冲了个澡,换掉运动行头,沈惜和宋斯嘉来到停车场,上了车。

“为了踢比赛,上午没好好吃东西吧?要不要现在去吃点什么?接下来什么安排?回家,还是……”驾车开出运动主题公园正门,沈惜看了下表,指针刚走过下午两点半的位置。

宋斯嘉偏着头望向窗外,她还保留着一丝进球后的激动,一时没顾得上说话。毕竟对喜爱足球的女生来说,看球的机会很多,能亲自射门得分的却极少。今天真是太带劲了!

“要不去我的茶楼?晚上有个聚会,好多人你都认识。”

“都有谁啊?”宋斯嘉转回头来,感兴趣地问。

沈惜掰着指头一一说明:“侯爷、老朱、十三妖……哦,对了,还有悦然姐姐!”

“悦然姐姐!”听了这个名字,宋斯嘉立刻兴奋起来,随即又恢复冷静,“算了,我还是回家吧……先去吃东西吧,我十点多把早饭中饭凑一块吃了,现在是有点饿。吃完我回家。老公出差一个星期,昨天晚上才回来,第二天就把他一个人扔在家里,不太好哦……”

沈惜微笑感叹:“真是好老婆啊……”

“那当然!娶到我可是大福气哦!”宋斯嘉一扬头,皱了皱鼻子。在沈惜面前,她从不吝于表现出自己最活泼、最小女孩的那一面。这副样子要让她的同事或学生见到,眼镜片难免会打碎一地。

沈惜默默在心底附和:“对,天大的福气!”嘴上却没说什么。

说笑几句,宋斯嘉渐渐收敛起之前的欢欣活泼,似乎想到了什么。

沈惜略感怪:“怎么了?想什么呢?”

宋斯嘉没有立刻回答,而是默默想了会,才慢吞吞地问:“哥,最近我们一直没机会好好聊聊。我一直想问来着,你为什么要和小施姑娘分手啊?”

“怎么想到问这个?”

宋斯嘉淡淡地笑:“觉得可惜啊……说起来,到现在我都还没见过小施姑娘呢,我结婚那天她也没来。记得你们刚开始的时候,好像感情很好,在我感觉里,哥哥你挺爱她的。我还以为你很快就会和她结婚呢。没想到……”

想起当年从沈惜处得知他和施梦萦开始恋爱时自己的决定,宋斯嘉暗暗在心底叹了口气,但面上的笑容丝毫没变。

沈惜稍加沉吟,苦笑一下,平静地说:“对,开始的时候,我是挺爱她的。但相处的时间久了,我发现我们之间的性格差异实在太大,难以弥合。所以,真要说起分手原因,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最普通的四个字:‘性格不合’。就这么简单啦。”

“哦……”宋斯嘉的目光投向车窗外。

沈惜看不到她的情,也猜不到她正在想什么。一时两人之间陷入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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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希望能抓紧把前十八章里最后六章修订搞定,把整个文的章节顺序连贯上。等这六章搞定,再接着写新章节。只想看新章节的朋友,请稍待,最近十天半个月内一般不会有新章节出来了。

这三章修订版对应的是原文的第十二章后半部分、第十三章和第十四章前半部分。

修订要是为了连贯情节、修补BUG,错别字之类的多半还是会有的。

再次强调,所谓修订版,并未增加任何情节,尤其是肉戏。只是对细节的重新修补。没有兴趣细读的朋友请略过。

请广大朋友不吝赐予红心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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