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里是鲜有人迹的密林,村里今天也没听说有人失踪,要是有人晚上进山没回去,村子里肯定要闹腾起来。
但这些都是骆芸的推测,甚至到底是不是尸体还不确定,也许有人遇险,只是失去了一部分身体组织,人还活着。
不管是哪种情况,它们都得先把人找到。
骆芸和虎子立刻冲向小家伙来时的方向,拼着残留的血腥味寻找,然而小家伙叼的肉块体积太小,沿途留下的味道很难维持太长时间,风一吹基本就闻不到了。
它们沿途扩大搜寻范围,可惜一无所获,别说人类的残肢或尸体,就连根头发都没有。
没办法,骆芸和虎子只能回头去找那只小家伙,想要找到它的窝并不难,沿着这条小跑道走下去就能寻找到它的窝,有困难的是沟通问题。
就它俩这体格子往人家家门口一站,别说语言能不能沟通了,小家伙看到绝对掉头就跑,根本不可能给骆芸和虎子开口的机会。
这个时候毛团团抖抖爪子,知道又是自己上场的时候了。
万能翻译官,说的就是它呀!
另一边。
上山准备将大怪兽驱赶走的旺财看着面前瘸了一条腿,浑身血呼啦的雄性人类,疑惑地看向拼命摇尾巴求夸奖的小黄狗。
旺财:这是啥?
小黄狗:老大,我在山上捡了个人类,我厉不厉害!
旺财:……,这个体味重又怪的人,哪里像咱们村里人,赶紧丢掉!
小黄狗的尾巴不摇了,委屈巴巴地看着旺财,仿佛做错事的孩纸,它慢慢的、慢慢的远离地上的人类,仿佛拉开距离就撇清了关系,一副“跟我没关系”的小模样,眼也开始心虚。
丢掉是丢不掉的,但是它可以假装不是自己捡的。
男人看到带自己过来的小黄狗在新出现的大红狗的吼叫下离自己远远的,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
心理上他是希望身边跟着的是这条看起来就很强悍的大红狗,但是他能感觉得出来,这条大红狗对他有敌意,反而是那条小黄狗对自己很友善。
经历过昨晚不知道什么玩意攻击下逃生的男人此刻特别希望身边能有条护卫犬,就算是小狗对此时的他都是一种安全感(虽然他很希望大红狗做他的保镖)。
抓不住大的,也得抓住小的。
男人握紧临时找到树棍,一瘸一拐地靠近小黄狗,对他露出一个友善的微笑。
小黄狗看着微笑的男人,也不由自主地摇起了自己的卷卷尾。
旺财见状,心中冷哼:一条不合格的看家犬,怎么可以对陌生人摇尾巴,见到陌生人应该咬上去啊笨蛋!
小狗崽子就是不靠谱。
第328章海上救援纽芬兰
大象的近亲
*
利亚姆用止血绷带处理身上被野兽撕咬出来的伤口,被换下来的脏绷带就地掩埋,他吃了些抗生素,防止自己感染,然后拿出兜里的压缩干粮啃起来。
在山里受伤不是个好事,血腥味会引来野兽,但比起野兽的威胁,更烦人的是虫子的叮咬,又痒又难受,挥之不尽,拍死一群再来一群。
一般人这时候早就想着下山了,尤其还有一群一看就是家养的狗子,跟着它们,即能让它们充当保镖,让山里的野兽不敢轻易靠近,又能带路送他下山。
可是利亚姆上山是有任务的,任务没完成,他不甘心就这么离开。
看着眼前的狗群,利亚姆又起了勾搭它们大心思。
小黄狗在他的食物讨好下开始在他脚边打滚了,六条狗子里已经有五条因为食物对他态度转变,唯一那条最强壮、他最想得到的大红狗一直无动于衷。
一个狗群如果能收服头犬,那么整个狗群都会听话。利亚姆迫切的需要将大红狗这条头犬拿下,好得到整个狗群的掌控权,但别说讨好了,他连靠近都不能靠近。
红犬十分警惕,不吃他的食物,更不嗅他的手指,只要敢靠近安全警戒线,红犬就对他龇牙,咬不咬人的狗一看就知道,利亚姆已经遍体鳞伤,实在不敢冒险。好在这条红犬也没带狗群离开,利亚姆猜测它们上山应该也有目的,所以才不玩耍、不狩猎、也不下山。
就不知道它们的目标是什么,如果方向一致就好了。
旺财不离开,是因为闻到了男人身上沾染到的某种气味,这个味道它熟悉的很,就是那头每天半夜在山里嚎叫示威的大怪兽的味道。
昨晚上的血腥气,也跟这个人十分相似,但并不是这个人的。
旺财怀疑这个人有同伴,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不在他身边。
既然这人跟那头大怪兽也有仇(被咬成这个样子肯定有仇),仇人的敌人就是盟友,虽然不信任这个人类,但是人类的力量是强大的,只要能联合起来,就算再讨厌也可以忍耐一下下。
旺财再次看向掰食物投喂小弟的男人,黑豆眼闪过精明的光。
就带着他去找大怪兽吧,万一打不过,丢他过去争取逃跑时间!
*
啮齿小动物的小道比想象中的要长,有些地方对体型庞大的动物也不友好,骆芸和虎子身上的毛被树枝挂得乱七八糟,挂满了灰尘和枯叶,看上去十分狼狈。随着靠近小家伙的洞穴,血腥味道也越发明显,骆芸再次确认,这的确是人血的味道,而且有些熟悉的感觉。
虎子:是昨晚风带来的血气味道。
骆芸点点头,只是那时候味道参杂着其他动物的味道,又稀薄的很,没有分辨出来,如今再次闻到才确定,这与她推断的时间差不多。
找到那只小鼠的时候,那小鼠正在家里抱着肉块啃得开心,不劳而获的猎物啃起来就是美滋滋,它琢磨着过一会儿再去碰碰运气,那么大块肉,就算是山里最强壮的野兽也拖不走、吃不完,它可以多跑几趟,过冬的囤货就能解决一大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