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克昀笑了笑,眼看向鬼屋入口处,说道:「出来吃喝玩乐的确是最快融入大家的好方法,我没有当老闆的经验,很多事情都不懂,以后就靠你帮我了。」
「你这么聪明,应该不需要我帮忙。」
我的态度很冷淡,或许话里有点带刺。程克昀不安地看着我,顿了一下才说道:「对不起,他们知道我前天来找过你的事,好问了两句,所以我什么都说了。」
还用得着他说?我都猜到了。
「我不是故意让你难堪,只是想到以后可以天天看见你,我就觉得好激动好快乐。而且你这么棒,我担心他们太爱你以致于產生什么非份之想,所以我必须让他们知道我对你的真心。」
他笑了,伸出双手想碰我的手臂,但我退了半步。
「那些小鬼都很八卦,让他们知道我们以前的事,我觉得不是很妥当。还有请你放心,我这个人虽然行为不太检点,但我很尊重自己的工作,也很尊重每一个同事,对他们一定会保持距离,如果你觉得有必要的话,可以在僱用契约里规定这些事,我想大家也不会反对。」
「浩宇我不是那个意思……」
「其实我也要谢谢你。」我挤出一个淡淡的笑容,「知道阿猴要卖餐厅的时候,大家心里都有种不知未来何去何从的感觉,现在有你这个钱花不完的大少爷接手,解决阿猴家的债务,也让小鬼们安心,这是最好的结果。」
「那你呢?怪我硬要把你留在身边吗?」程克昀幽怨的眼紧凝着我,又是那种明明是自己理亏却又楚楚可怜的模样。
装可怜或装可爱都是他的强项,而我也一直都迁就着他的任性,但是现在不同了,他不再是我的情人,也不该是我必须迁就的人,就算他再怎么表态,我也不能再心疼他了。
「我本来就不打算离职。」
「我知道,你是念旧的人。」他眼带着几分赞赏:「阿猴和你一起创业,他负责资金,你负责管理,将近六年的时间,你总是最早上班最晚离开。虽然你嘴里不说,其实你很担心餐厅换人经营会改变现有的模式,我知道,我都知道。」
我就是太念旧了,才会到现在还和程克昀纠缠不清。
「我保证,除了老闆换人,一切都不会变。」
「谢谢。」
「等一下我们要去哪一家夜店?听说『pecock』很不错,在信义路对吧?」程克昀突然转了话题,充满期待的口吻让他的情看起来很天真。
「pecock」这两年名气很响,地方大,装潢美,点心好吃,重点是活动多、正妹多,也怪不得刚回国的程克昀把它当成台湾夜店的指标。
「你和他们去吧!我有点累。」
「还是去你常去的夜店?阿江说你好像都固定去天母的某一家,今天带我们去开开眼界好吗?」
程克昀充满讨好的脸色让我心中一动。如果只有我和他,去「strynght」未尝不可,可以让他见见小希,让他死心。
但是,不能和那四个小鬼同行。
「那里很闷,你们不会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