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抓着顶级的麦克风,半哑着嗓子唱出他的成名曲。这是他千辛万苦托人製作的麦克风,再怎么难听的声音,只要透过它就能修饰的完美无缺。
坐在后头打着鼓的明沛皱着眉,男孩唱的愈深情,明沛的眉头就打的愈深。
天哪,拿刀杀了他吧。叫一隻狗来唱还比他好听多了。不但音准差无比,连节奏都乱到一团糟,连这种角色都能当偶像歌手,真是……。
而那个始作俑者不仅没反省,在事后他在后台还很生气的责怪乐团不够用力配合他。
「你说什么?」听到他的指控,明沛快沉不住气了。
这歌手有个很好笑的艺名,叫什么“巴夏”,一听就知道不会红。
巴夏拨了拨额前的瀏海,散发了一地的男性荷尔蒙。「我说,你们的演奏实在是超烂的,要不是我撑场面,不然那些歌迷早就跑光了。」
「你还敢怪我们?」明沛愤怒的暴青筋,有种把他揍到瘫痪的衝动。「你自己听听看,唱那什么歌?能听吗?」
虽然团长拉住他,他还是忍不住咆哮着。
「不能听?」巴夏哼了一声:「你以为那些歌迷是衝着谁来的,是我。」
他骄傲的情,把明沛的自尊狠狠的踩在脚下:「而且,不可能会有人想听你们演奏的,不是要解散了吗?」
团长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他的毛细孔渐渐冒出了汗水。
巴夏的经纪人连忙打着圆场,他拿出红包塞到团长手里:「小孩子说话别当真,谢谢你们的合作。」
「不。」明沛一手打掉他的红包,坚定的说:「我们不需要你们同情的钱。」
「明沛!」丽珍惊呼着。
连阿朋也急的发怒,这小子到底在说什么!「阿沛!你不要意气用事。」
团长的手头已经很紧了,特别需要这笔钱来周转。
经纪人望着地上的钱,这情形真让人发窘。
「他说的没错。」团长开口说了:「最后一次的演奏是最特别的,所以我们不收钱。」
「什么?!」在他后面的两个人异口同声的叫。
「团长,你不要和钱过不去。」阿朋觉得他一定是头壳坏去了。
团长和明沛交换了个眼,然后压着他的头,深深的一鞠躬:「谢谢你们,才能让我们这次的演出尽善尽美。」团长的低沉嗓音很诚恳的说着。
男人就是男人,不该为了一时的屈辱而捨弃了自尊,这点,是旁边的年轻人提醒了他。
看着他们离开,经纪人拣起地上的红包,一丝冷笑在嘴角浮现。
「表演的真好。」他说着,看着巴夏:「再来几次这样的演出,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巴夏得意的笑了出来,流露出了艺人才有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