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不用再见之前的讨厌鬼编辑,我连心情都好了很多。我今天的工作已经做完了,白珩洗完碗还把白露的背诵抽查了,她们在一起看电视,占了沙发。
我该写点什么呢……
写文章、日记、作业,本来就是硬写、强人所难。为了摆脱哪个监视我的编辑,离开上一个住处之后,我自然也不用写那些明明卖不出去,却付清了我画材和房租、养野男人的三流小说。
我为什么还在写呢?一个即便上了高中,还是会把《我的家人》写成《邻居家的咪咪》的废物点心,为什么一开始收到杂志社约稿时,会以为自己有那个才能呢。
我不知道那栋房子和里面的东西最后会怎么处理,反正持明制药的少爷会看在我家里人的份上替我收拾好的,他当我的编辑实在是屈才,做熟人更是难看。
如果他呆久点,能看住那栋住过我的不吉利建筑物不死人,就更好了。
白珩和白露在沙发上睡着了,会着凉,等等把她们搬回卧室,沙发还是留给我这个外人比较好。
其实我有时会想,是不是狐人都这么友善可爱,让我希望自己能一辈子就这样过去。
虽然我辍学、私下烟酒都来,但占了人家房子加上没钱也没让她们发现,只要我再乖巧一点、善解人意,再差点也可以像丹枫做我编辑时一样相敬如宾。
如果让我和白珩白露一起,我是愿意的。我有只会比那糟糕的男人做的更好的自信。
大概。【回家的路:WwW.ltxsFB.com 收藏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