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他脸上那几颗嘴角的青春痘,都显得那么可爱。
我是真的喜欢他。
眼睛漆黑发亮,嘴角带笑,年轻有活力,每一样都深深勾着我。
他带我来一家名叫『出轨』的酒吧,十八线开外的县城唯一一家。
里头人声鼎沸,不少人疯狂扭动,说话声音都很难听见。
我不大想进去,好不容易和马平生有独处的机会,我更乐意俩人牵手压马路,也比在里头看人头强。
不过马平生喜欢。
他喜欢的,我便喜欢。
我们点了一打酒,喝了个昏天暗地,不少人都过来我这桌,想要我的联系方式。
如果马平生不在,我或许会考虑,今晚不行。
今日这一晚,我把他的名字在心里默念好几百遍,马平生似有感应,和我挨的极近。
烟酒充斥的空间,我几乎能闻到他兴奋而微微发汗的气息。
「马平生」「嗯?」我笑了,两手挽住他的胳膊,借着灯光昏暗的遮掩,脑袋靠上他的肩头。
DJ声响的我脑壳疼,耳朵嗡嗡叫,流转的五彩灯遮掩了我眼中的期盼和不确定。
我低低问:「你喜欢我吗?」「什么?!你说大点声!!」马平生朝我大喊一声。
台上的DJ女生甚至加大音量。
我总觉得酒吧的楼顶都要塌了!我再说了句,声音微微高了点:「小马哥,你喜欢我吗?」就我那小鸡崽的嗓子哪能盖得过头顶上的大喇叭?马平生显然是没听到,打了个酒嗝,脸红红的,看来是上头了。
他把手从我手上拉出来,搭在我肩上笑呵呵,我嘟着嘴,不满地盯着台上。
「你到底想说什么?来!喝酒!」我很质疑马平生的酒量,一个高中生就这么能喝?想来平时在学校困傻了!呆子!我忽然气沉丹田,胸口起伏吼了声。
「我说!你到底喜不喜欢我!!!」怎么感觉周围声音都听了?一定是我的耳背了……「哈哈哈哈哈……」一阵轰然大笑忽然在周围爆开来,我扭头一看,简直想死的心都有了!原本吵闹的【发布地址:发布地址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