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当我醒来时,林岚正在打电话,看着我醒了,便给我一个笑容,然后低声说道,「好了不说了,我先挂了。
」挂了电话,林岚走过来:「醒啦,快起来尝尝我煮的粥,牙刷毛巾在床头,都是新的。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在陌生女人的床上醒来,但却第一次有人煮好了粥坐在床头笑盈盈的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情人一样的温柔。
看着桌上那热气腾腾的砂锅粥,那一刻,我心里有块地方被触动了。
我还没深入她的灵魂,她已经闯进我的心里了。
林岚的手艺非常好,香浓软滑,入口不腻。
她坐在桌边,看着我吃的开怀,一脸满足的样子。
「你怎么不吃呢?」我有点好。
「我吃过啦。
」她说道。
我表示不懂,她笑笑说,她早餐都是两个苹果和一杯牛奶的,粥是特意给我煮的。
「好久没下厨了,还有点担心做不好呢。
」我看着她,她在我心里又往里面走了一步。
我终于可以仔细打量林岚的房间了,干净整齐,并没有奢华的装饰,却收拾的窗明几亮,卧室温馨舒适,床上的那个单独的枕头表明了她单身的身份,床头摆着一照片。
我把照片拿过来,居然是她和李燕的合影,那时候的李燕还纤瘦苗条,仿佛高中时的样子一般。
「你跟李燕认识很久了么?」我问道。
林岚点点头,说道,大学我们是一个宿舍的,她跟我关系挺好的。
林岚跑去厨房洗碗了,我在屋里转来转去,衣柜的旁边居然挂着一把吉他,我顺手把吉他取下来,问道:「你还会这个?」「以前总梦想当个歌手,一时冲动买的,学了几天太笨了学不会,只能挂着装作也懂艺术了。
」她笑了起来。
我坐下来,抱着吉他,紧了下琴弦,调了下音,有段时间没碰吉他了,拨了好一会才找对节奏,伴着有点毛糙的旋律,我低低的唱起来。
「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啊,到底我该如何表达,她会接受我吗,也许永远都不会跟她说出那句话,注定我要浪迹天涯,怎么能有牵挂……」林岚一脸惊讶,她痴痴的看着我,像被迷住了一样。
「嗯嗯,大清早弹这个会吵到邻居吧!」我停了下来,这样周末的早晨,如果有人在这个时候在我窗外弹吉他唱歌,我一定想杀了他的。
「真好听。
」林岚兴奋的说道,一脸不可思议,「你居然还会弹吉他?」「李燕没跟你说过吗?」我笑着说道。
林岚当然不知道我的中学时代是怎么过的,那时候我自己还弄过乐队,我是主唱兼吉他手,体育馆一楼的杂物间就是我们的排练房,那时候我们有鼓手,贝斯手,后来年底的时候班上举办晚会,在学校也算红过一阵子。
我说过,我是个喜欢什么就会去做的人,而且全身心投入进去,尽管现在看来,很多爱好并没有什么卵用,但我享受那个过程,那个为梦想奋斗的过程——如果那也能称为梦想的话。
「那读书的时候,肯定很多女孩子喜欢你吧,李燕都说她以前疯狂喜欢你的。
」林岚微笑着说道。
林岚倒是没说错,会打篮球会弹吉他,人也长的不赖,已经够许多女生喜欢了,只是那时候我的情感世界还算挺单纯的,对李燕实在没有男女那种感情,加上胡丽丽事件,后来又出现了小雯,李燕确实不在我心里标着「爱」那块地方。
「是小雯吗?」林岚问道。
我点点头,我知道李燕都跟她说过了,只是不知道李燕会说些什么,也会把胡丽丽的故事也告诉她吗?「看来你是个挺专一的男人,这么好的男人都舍得放弃,她也挺傻的。
」林岚轻叹道。
「她连这个都告诉你了啊?」我笑道,「大周末的说我的失恋故事,多影响心情。
」「好吧,那我带你去个地方,让你放松下心情?」林岚脸上有一丝狡黠,「你的腿能走吗?」「哦,是吗?这么好?」我笑了起来,然后活动了一下身体,别说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就算有问题,在女人面前总不能表现出来吧。
出了门,林岚指挥着我东转西转,我以为她要去逛街,她却摇摇头说逛街没意思。
这倒是跟小雅不太一样,我一直以为逛街是女人的天性来着。
「我也喜欢逛街呀,不过逛街是女人的事,男人哪有喜欢逛街的。
拉着个心不甘情不愿的男人去逛街,何必要折磨他们呢?」她笑着说道。
她果然有点不一样,我心想着。
车停在白云山下,我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她要带我去爬山。
「早说我就该回去换身衣服再来。
」我说道,看看林岚,然后再看看自己的西裤皮鞋,有点小尴尬。
「我知道前面有家运动品的专卖店。
」林岚微笑着说道。
换上宽松的t恤,穿上运动鞋,感觉身体舒展多了。
正要去付钱,林岚已经抢着去买单了,我有点诧异,跟女人在一起我还从来没有让女人买单的习惯,她却不在意的说道,这是昨天聚会的奖金,你辛苦赢来的钱嘛,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这么贵呀,我这穷人还靠这点奖金过活呢。
」我看着脚上的鞋子,故意夸张的说道。
「你还穷,李燕说你可是钻石王老五,」林岚瞪了我一眼,「好了,穿着挺帅的。
」她欣赏着我,我也看着她,蓝色的运动衫让她充满了青春的活力,跟我仿佛一对年轻的情侣。
(十)周末的白云山人很多,我们慢慢的步行上去,山并不算高,对我来说这点运动量倒是不算大,只是我不明白她为何给我背了个这么大这么重的背包。
「爬山就爬山,你这包里装的啥啊,这是把全部家当都带上了么?」我拍拍身后的背包,喘息着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