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没有署名,不过我知道是她。她的字很好看,不像我这个把作家当梦想的人,字总是写的歪七扭八。</p>
这张纸条我还留着,就在我书桌右边第一格的抽屉里面。</p>
我在台南没有待很久,却有了几个一直到现在都有联络的好朋友。其中之一是小白。</p>
她是餐厅的主厨,年纪比我小却很厉害,教会我很多东西,不过英国老闆倒是应验了普世对英国人懒惰的刻板印象,把事情全丢给我跟小白做,自己跑去跟客人聊天。</p>
我直到现在还是很怀念跟她一起上班的日子,很忙,可是忙得很有趣,很好玩。在中午用餐的巔峰时刻,看着客人涌进来,一口气坐满所有的位置,机器不断吐出巴掌大小的正方型订单,我跟小白必须合力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所有的餐点出完。</p>
这考验默契,还有如何在脑海里条列出每一项餐点,并且计算、组合出最快的出餐顺序。</p>
很累,不过把客人全部餵饱送走之后,却有满满的成就感。</p>
只不过,对于小白来说,恶梦到现在才开始。</p>
餐厅必须呈现出食物最完美的一面给客人,而这背后往往有着名为浪费的代价。我偏偏就是个讨厌浪费的人。</p>
我会把餐厅本来会丢进垃圾桶的香菇梗、洋葱心、甜椒碎蒐集起来,在员工餐时间自告奋勇说要帮大家煮饭,结果煮个几次后,小白就崩溃于里面海量的香菇梗、洋葱跟甜椒了。</p>
当时的日子说起来很单纯,早上忙于餐厅,下午忙于写作,晚上忙于打球。但或许就是单纯,时间不知不觉就过了一个月。</p>
在这段时间,我再也没有巧遇她过,我心想,应该真的就是过来找男朋友的吧,渐渐地就淡忘她了。</p>
但我常常觉得老天爷喜欢开我玩笑,像是祂知道我是个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所以让我走上写作这一条辛苦无比的路。也像是我即将忘记她的时候,祂让她以令我难忘的方式再次出现在我面前。</p>
当时是晚上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