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法米特·修·卡穆,是一名暗黑魔法师。龙腾小说 ltxs520.com也许你曾经听说过我的名字,唔,是的,我就是那个被称为「史上最好色的魔法师」的法米特。但有什么办法呢?这个外号实在是太响亮了,而且它也是半个事实。就像很多人知道的那样,我的职业并不隶属于通常人们所知道的暗黑魔法师四大系的分类。我是一名淫术魔法师。
就因为这,不管我做过什么、说过什么,我都不能见容于民众。更加可恶的是,就连从来都同样被普通人视为恶魔之帮凶们的暗黑魔法师协会,也绝不肯接纳我。协会主席巴尔夫严词拒绝我的理由是我的私生活过于糜烂。真见鬼!那个整天和僵尸与骷髅打交道的老家伙,又什么时候成了礼教的卫道士了?是妒忌我的力量和艳遇吧?那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呢!不过是一群躲在暗处翻弄骸骨的家伙们,很高明么?我才不稀罕和他们为伍呢。力量和美色,我要多少有多少,除了别人的肯定……
就像现在,我又完成了一份冒险,圣王的戒指正戴在我左手的无名指上,可我只感到一阵疲劳。我有时也会想,如果我不是魔法师,不不,至少不是淫术魔法师,那我的生活又会变成怎样?
我是一个孤儿,抚养我长大的是一个魔头,因为他常常因为自己的名字被用来让夜晚不想安睡的小孩子止哭而烦恼,他说那是对他名誉的诬蔑,而他只是自认比较有钱。总会有数不清的被称谓什么什么英雄或是什么什么之勇者的人要来打倒他。他们成三成五的结着队,为了各式各样的理由向我的童年靠近。
他说他有一天在城堡外面散步的时候拣到了我,因为怕我被狼吃了,所以才将我带回了他的城堡。我有些疑心他的目的是否是为了增加些部属。这附近所有的野狼都是他的部属。但无论如何,我后来就叫他作父亲。
六岁那年我开始学习剑术。我的老师是一个十分特异的骷髅,有三只手,握着三把剑。他说他叫剑魔,我觉得何必浪费如此好的名字?
简单些,不如就叫剑骷髅,缩写成S也容易记忆。但他的剑的玩得不错,他教给我他的得意技「三段斩」,这是他在宰了无数个剑客后琢磨出来的玩艺,他很得意的告诉我只要我用心学也准能用这招来宰掉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