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之行又见好了些,晚上我们做功课做得晚,她总替我冲人参茶。之行一向读书很懒散,何以竟一转脾性。我只是隐隐觉得,之行不比从前,连香水也变样,用的是“鸦片”。我觉得窒息。
之行又夜出。午夜十二时,她总穿火红大毛衣,黑皮靴,豹也似地游走。楼下有宝蓝色的小跑车等她。回来她总是双颊通红,还给我买了暖的汤圆,但我觉食不下咽,那糯沙汤圆,不经放,一放就硬了,不能入口。翌晨我对着几只发硬的汤圆,不知所措。之行总不在,四年级了哇,她总共才修十一分。
圣诞假期,我预备回家过一夜。之行收拾收拾,我问她回家住多久,她摇头说笑:“我要到北京。”
我停着,良久不语。我和之行去过日本玩,约了下一次目的地是北京。那是去年圣诞的事了。我静静掩面,说:“之行之行,你记得”
她捉开我双手,看我的眼:“我记得。但那是从前的事了。这次是我的机会,你得为你的将来打算,不见得我就要庸碌一生。”她吻我的额,便去了。
我一人跌坐在半空的房间,我以为可以就此坐上一生。我伏在地上,发觉地毡脏了。这还是我和之行在中环跑了一个下午买的,她坚持要伊朗地毡,但我嫌不设实际,主张买印度货。结果折中买了比利时地毡。我们抱着地毡吃荷兰菜,之行叫了一打大生蚝,我们的钱都花清光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呢?
这个圣诞我整天耽在图书馆,恹恹度日。我在翻周刊,忽然见一个又肥又黄的胖子,戴着很惹眼的雪镜,我正骇然,赫然发觉此人身旁正是之行!我掩上杂志,若无其事地去饭堂吃饭,坐的竟是我与之行第一次坐的位置。我一阵晕眩,险些流出泪来。咬咬牙,回到图书馆,竟心无旁骛地做功课。
之行回来的时候,我正伏在书桌上睡觉,桌上张着登载之行照片的杂志。我没有望之行,之行也没有动静,坐着,吸一口烟。然后她说:“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去泡一杯清茶给她喝。她紧紧捉着我的手,我轻轻地抚她的发。
我没有再问,她自此也没有再提此事。直到如今,我还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不再夜出,在房中认认真真地练习仪态,脸孔仰来抑去,甚有得色。
毕业在即,我也收敛了我的所谓烟视媚行,毕竟一不是交际花,二不是舞女,烟视媚行不能当饭吃。我申请了研究院的学位,希望将来在学术界谋一席位。老实说,要谋一个什么知识分子的职业也不需要什么大智大勇,像我一块无聊的料子包装包装也行了,于是我埋首做西方现代哲学的课,这最容易混,老师不懂我也不懂,我那篇论文大家可以看得相视而笑,好歹做出来了,大家真的如释重负,皆大欢喜。
我和之行的关系就此冷淡下来。她比往日更动人美丽,考试一样打扮得花枝招展。我听班上同学说,她和某老师有恋情。又有人告诉我,她在某杂志当摄影模特儿。为什么旁人都比我更清楚之行呢?我和之行时日已无多,我希望和之行租一层房子,她继续她的公众事业,我继续读书。我希望和之行养一只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