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约会的!
“娇娇你去我桌上拿那只ys112号,水红色那只,今天借给你用。”阮其思嘚瑟的开口,“这只江湖人称斩男色!据说是男生最喜欢的口红颜色。”
“对对对。腮红去我桌上拿,用哪个贝玲妃的蒲公英腮红,自然好气色,直男肯定看不出来。”余甜补充。
“哎——你们两个。我都说了……”
“是是是,你就是和普·通·的男·性·朋友一块去个水族馆。”余甜打趣到。普通和男性两个词咬字咬得尤其重。
“打底袜不能穿那条!”阮其思连忙阻止她。“穿上次寝室一块网购的那条,微压的,显腿细。”
余甜打量那套衣服半晌:“裙子换成那条粉格的百褶裙吧,鞋子穿那双带点根的小皮鞋。”
林娇放弃争辩,顶着红扑扑的脸,按照余甜和阮其思的指导跑前跑后拿衣服和化妆品。
忙活快一个小时打理完毕。阮其思和余甜也从床上下拉了,穿着睡衣,靠坐椅子上,上上下下的打量,满意的点点头。
阮其思忍不住伸手掐一把:“啧,嫩的要滴出水来。你现在出去说是大一小学妹也有人信的。”
“其思!”余甜连忙拿起腮红刷,“腮红都让你掐没了。”
“唉——”阮其思捂着胸口,故作夸张状,“我今早总有种把我养了三年的水灵灵的小白菜洗刷干净,送出去给猪拱的错觉。”
“你这人怎么那么讨厌!”林娇忍不住掐了她腰一下。
“好了好了,不逗你了。快去约会吧。”阮其思说道。
余甜目光也有几分戏谑:“真定下来了就赶紧给我们带回来!寝室条规第2条,有了男朋友不请客是小狗!可不能因为要毕业了就给我们省了。”
林娇已经懒得辩解,将补妆的口红和粉饼装进小挎包内:“我出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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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朗气清,秋日难得的好天气。
靳坤早早将跑车停在女生宿舍去附近的一个停车场,斜靠在车前,等林娇。
明明离约定时间还有一阵子,但早点到,哪怕能早一秒见到心上人,都是欣喜的。
露天停车场,旁边临着笑道。臭着一张脸都能霸占f大医学院院草宝座六年的脸,带着温柔笑意时,格外有杀伤力。零零散散经过的女生,不少走过了还扭过头去偷偷看他。
“学长,早上好。”林娇走上前,笑着和他打招呼。
靳坤远远就认出了林娇,林娇生的俏丽,远远走过来只是个模糊的轮廓时在靳坤眼里就很好看,此刻走到跟前,靳坤目光一滞。
女孩子认真打扮起来都会比平日漂亮几分,何况林娇本身底子好,素颜都比许多女生妆后好看些。
头发松散地斜编到耳侧,眉如远山,眼似一汪秋水,睫毛纤长又浓密,往日花瓣似的淡粉色唇,敷着一层淡淡的水红色,阳光下带着细闪,说话时张张合合,莫名有些勾人。
靳坤喉结上下动了动,开口夸奖:“今天很漂亮。”
林娇眼睛弯成一弯新月,捋了捋落在被微风吹起落在颊侧的碎发:“谢谢。”
“上车吧。”靳坤按开车门,跟在林娇身后,伸着手,挡在头顶和车顶之间,看她坐定,绕到另一侧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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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的水族馆,本来就没人。加上两人还来又早,基本上等于包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