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所有作为奖品的赵奶奶亲手做的那些点心全私下偷渡给我吃。他妈的下一秒我就看见他面目全非地蹲在一个鸟不拉屎的路边啃着一只石化的包子。他妈的,什么玩意,我当时就在想,这他妈的什么玩意。”
“这种感觉你能明白吗?别说你了,我想大概连赵宁也不会明白。真他妈绝了,这操`蛋的二十年,真他妈绝了。”
狡兔死走狗烹。这种兔死狐悲之伤,大洋彼岸八、九年的忍辱偷生,还真他妈疼到人骨头渣子里去了。
世家这棵大树已倾,覆巢之下,季家这颗远在大洋彼岸尴尴尬尬的完卵。实在太他妈尴尬了,至少在季远来看,是一种耻辱到家的尴尬。
“赵宁会这支曲子,当年他就弹得比我好。哦,对了,还有一把小提琴,那是我母亲一生最心爱重视的珍藏,却眼都没眨地送给了他。宝剑赠英雄,大概是这么个意思,他那时候天赋卓绝到…太他妈过分了,我母亲看到我就嫌,看到他就又亲又抱,我嫉妒他看他不顺眼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要不是被赵奶奶的点心收买,简直恨不得仗着体型压死他。”
季远回忆起经年旧事,摇着头带出了自嘲。
“我猜你应该见过那把琴,因为他说他现在还拥有着那把琴,一直寄存在市某个他认为挺稳妥的人手上,还说要还给我季家。”
像被触及了关键字,李广穆才终于再次开了口:“我见过。”
何止是见过,甚至还听过赵宁用那把琴演奏。
更甚至,曾亲自陪他去把那把琴安置好。
甚至还记得那天夜里,赵宁转身之前,深切地在那小提琴的琴身上抚摸了好几个来回。
似乎是在做生死告别,那已经不是不舍了,而是知道此生不会再见的一种悲痛。看得出来,那把曾跟随了赵宁很多年的琴其实一直在赵宁心里占据了很重的分量,像是陪他度过无数冷清孤夜的知己好友。
既然已经放在了知己好友的位置,又怎么会愿意卖呢?
“真是有意思,他那时候说句惨绝人寰应该不为过吧,我只是打听出些只言片语都能想象出当时他惨成哪副狗样。你看他,宁愿穷到去要饭,也不肯把那把琴卖了,让自己好歹能活得更像个人。好,就算你们情比金坚,他有心离开这个是非伤心之地。把琴卖了,再倚靠他前十八年所学中的任意一项技能,干点什么不能过日子?非要躲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蹲在路边啃冷包子,我真他妈的服了。”
“你说他这蠢货到底图什么?就为了等我若干年后回来找他的时候,夸他一句‘穷且益坚’吗?真他妈蠢到家了。”
从季远这一连串不间断的脏话中,李广穆再迟钝也察觉到当对方再一次重逢赵宁时候的那种震撼与难以接受。
他每天都在赵宁身边,细水长流除了加深他对赵宁的感情,似乎并没有给他构建起所谓‘面目全非’的概念。
似乎是嫌他俩太寒酸瘦弱,岁月这把杀猪刀已然不屑于对他们下手屠宰。
赵宁还是赵宁,无论是当年在‘山上’惊鸿一瞥,还是宴会殿堂上一曲琴声惊艳四座。更无论是深更半夜因为那破旧电扇罢工对自己暴力相向,还是每次在修理厂发工资那几天在床上对自己软语温存。
都一样让他心驰往不可自拔。
情不知所起。
宁愿万劫不复。
而在季远口中接近十项全能的赵宁,为什么执意要在蹲在路边啃冷包子呢?李广穆当然不会认为是这是赵宁的特殊癖好,或是刻意为了彰显、验证自己什么‘贫贱不能移’的高贵品质。
大概除了一些微薄的主观因素,占分量最多的客观因素,是自己。
是李广穆。
赵宁前十八、九年‘被’学了诸多技能,似乎随意拎出哪一项都能超越安身立命,奔向名为小康的康庄大道。
可他就算放得下那些与所有‘技能’息息相关的那些过往回忆,也不可能放得下李广穆。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要是李广穆敢当着赵宁的面说出这句话,那大概他要做好承受赵宁开始没日没夜的作妖,作到天翻地覆的觉悟。
但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不能当面提,却被赵宁以自己的方式默认的道理。
哪怕这个默认的方式是穷困潦倒、吃糠咽菜,朝不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