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餐厅的一角。
有三个穿着怪军装的男子正在聊天。
其中两个穿着一模一样的绿色军服,胸前正中央绣着金鹰标志,一看就是那种在战争里充当炮灰的杂兵。
正中央的那个,穿着与众不同的大红色军服,胸前的巨大金鹰标志似乎比两个杂兵更加耀眼,再加上他满头耀眼的金发,整个人似乎都熠熠生辉。
唯一让人遗憾的是,他脸上带着半截银白色的面具,将他的眼睛遮掩了起来,即使只露出半张脸,看起来似乎也是能引起怀春少女尖叫的英俊面容。
这时候只听见杂兵说道。
“队长,您还没决定您队长机的外饰吗?”
红衣男子开口了,嗓音浑厚中充满了无形的感染力。
“是啊,毕竟是要伴随很长时间的伙伴,所以不希望那么草率的做出决定呢。”
这时候杂兵b开口了。
“要说宇宙战,涂装肯定是用黑色最好,够隐蔽。如果是6地战,那就是绿色或者迷彩了,不过有时候遇到陨石要塞土黄色也不错。。。”
看得出来,杂兵b是个实用主义者。
杂兵立刻反驳道。
“蠢货!以队长的实力,那些弱鸡联邦军的准星根本都追不上队长的速度。当然是闪耀的金色或者彩色更符合队长的地位和实力啰!”
至于杂兵,他就是个舔狗。
“笨蛋!你想害死队长吗!居然涂金色,是嫌不够显眼吗!到时候整个战场的准星都会对准队长的!”
“你才是傻瓜!居然怀疑队长的实力!”
两个杂兵顿时争论不休。
坐在中央的队长眼却似乎有些游离。
陡然间,他的眼前闪过一个身影,让他眼睛一亮。
是穿着宽大浴袍,却大大咧咧敞开了部分领口,露出上半部分圆润饱满的胸口,满头金发,头上顶着一根锋利红色独角的星熊勇仪。
似乎是之前的料理很对她的胃口,她脸上的表情很是高兴,再加上喝了点酒,走起路来飘飘欲仙,露出胸口的大片春光也毫不在意。
那名红衣队长看得眼睛都直了。他的目光似乎太过露骨了,99的人看到他这个样子都会将他当成痴汉,就连两个熟悉他的部下都不例外。
两名绿衣杂兵互相对视了一眼,又看了看星熊勇仪大敞的胸口,顿时一脸淫笑地露出了男人都懂的表情。
其实如果他们仔细去看,就会发现红衣队长的视线不是聚焦在星熊勇仪高耸的胸部,而是更往上的地方——星熊勇仪的头顶。
确切地说,是星熊勇仪额头顶上的那根红色独角。
他的目光渐渐痴迷起来,仿佛那颗红色独角是绝世珍宝一般。
一旁的两个杂兵挤眉弄眼,正准备找个借口离开,好给自家的队长留出单独的空间。
这时候,只听见红衣队长一脸决然道。
“我决定了!我要申请红色涂装,然后给我的伙伴安一个角!”
杂兵b顿时瞠目结舌。
“可是队长,红色会不会太显眼了一点。”
“显眼难道不更好吗,这样联邦军的准星就会对准我,你们就有更大的机会存活下去。”
“队长!”2
两名杂兵顿时感动地一塌糊涂,差点当场哭出来。
这时候只见红衣队长一脸自信道。
“而且只要我的机体速度够快,联邦军的准星就追不上我!”
“队长您说的没错!”
“队长您是最强的!”
于是,一只舔狗变成了两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