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了一会,我还是转过身,向另一侧的门走去。又回过头看了一眼那只黑瓷碗,等买好了鞋,就把一张5元纸币放进去,我心里想。
“闺女,可怜可怜我们吧!”蓦地,我的脚腕被人一把抓住,像条蛇紧紧缠住。一惊之下,我差点跳起来。
脚下,一个篷头散发、衣衫褴褛的中年女人,双手抓住我的右脚脚腕,用力把头往我鞋面上磕:“闺女,行行好,我们娘俩好几天没吃饭了!”她抬起头,扬起灰黑的脸庞。我听见自己心脏爆裂的声音。
这就是那个人。那个给了我生命,却又几乎将之夺走的女人。虽然时隔五年、身处异地,即使她满脸灰尘、衣衫破碎,哪怕她嗓音嘶哑、态绝望,我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太阳升得很高,广场上的阳光毫无阻挡地直射,我千万个毛孔却寒气森森。她显然也认出了我,双手仍然抓住我的脚腕,忘了松开。两个人就这样变成一尊雕像。
“我的闺女啊,我总算找到你了,你可要救娘的命啊!”事到如今,我还在怀疑,为什么她的反应如此之迅速,快得就像当年在饭桌上一把打掉我的筷子。
“哈哈,哈哈哈哈……”上帝竟安排如此滑稽可笑的巧合,如果不笑,他老人家会生气的。我笑得弯下腰,直捂肚子。她肯定是被我的笑声吓傻了,手也松了开来。
眼泪很快流了出来。跟五年前不同,这次是笑出来的眼泪。
我怎么能不笑?她衣不蔽体,我一身名牌;我怎么能不笑?她跪地乞讨,我伸手施舍;我怎么能不笑?她食不果腹,我三餐无忧;我怎么能不笑?她居无定所,我安居城市。
我笑她给了我工作的机会,让我日进千金;我笑她逼我出门,让我走进了都市;我笑她不再挂念我,让我安心服侍男人;我笑她相隔五年,竟然又对我如此亲切。
“闺女,我知道你有钱了,可怜可怜我们娘俩吧,你爹前年得玻豪了。”女人的声音又传过来,仿佛水里浮起的气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