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猛拍脑门,赶走了邪念,可歪念又进来。
我开始考虑最坏的打算。
我从报上看过有关武汉女大学生卖淫的报道。武汉大学院校附近的酒吧生意十分火爆,因为有在校女大学生在那里做皮肉生意,不少社会妓女闻风而至,拿着假学生证冒充女大学生接客,扰乱市场行情,让女大学生们的身价持续下跌………
唉!想想自己花容月貌。冰清玉洁,去那种常葫……。就象一颗钻石混在泥沙中,难以闪光发亮……。三五百元把自己贱卖,实在是太不划算,除非走投无路,不到最后关头,决不用此下下下策。
我这时想起幼儿时唱过的一首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
偷抢不行,捡总可以吧。
候车大厅人多,如果有哪个马大哈掉了钱包……就算捡拾到几十元够买张站票也行啊……
有想法就要行动。
我站起身,杏目圆睁,脚下生风,埋头在候车大厅地板上仔细搜索。
在厕所门口的垃圾桶边,躺着一枚闪光的黄色硬币——五角钱。
我站在那里,开始激烈的思想斗争:捡还是不捡?
这五角钱在大街上尿急时可以上一回收费厕所,在卖”麻辣烫”的地摊够吃一串素的”串串香”……
目前我是身无分文的无产者,有了这五角钱,我身上总算是有钱,突破了有钱与无钱的临界面……
我决定捡拾这五角钱。
我玉指微张,柳腰弯曲…。
一个磁性男声从我身后飘来:“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