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证明了自己的厨艺,迈出了自己璀璨人生的第一步。
那么今天,他就要抛弃灵气,再次用这道香煎银飞鲟鱼籽证明自己的道路!
最角落的黑袍在听到“征服对手”这一要求后,双手缓缓紧握成拳。
他永远不会忘记自己在美食猎人公会的苦涩日子。
在这天才云集之处,依靠父辈进来的他那会儿被众人嘲笑是混子,是没有灵气的废物。难道是他不想和那些天之骄子一样拥有过人的灵气感应力吗?无数次的尝试也没能让食物拥有一丁点的灵气,他们嘴里总是说着“很简单”“只是一点灵气罢了”,可是对于那时候的黑袍来说,那些灵气是他可望不可及的东西。
旁人说他做出的菜猪狗不食,可没有人知道他也对厨道拥有一颗炽热之心。
当年他曾精心烹饪过一道酒熏鹿排,用美酒洒在火上,让酒味一点一点自然渗透入肉脂内。原本花枝鹿肉鲜嫩无比却难以消除膻味,用他这样的做法可以消除花枝鹿肉的膻味,味道绝佳。
当他欣喜地想要将那盘酒熏鹿排端给众人品尝滋味时,那道倾尽自己心思的菜却因为灵气不足被人随意放到一边,他们口中说着等会儿就尝,可是直到凉透了也无人问津。
黑袍是从基地的垃圾桶里找到那盘纹丝未动的酒熏鹿排的。
没有人尝他的手艺,仅因为他不能将食物的灵气保存,所以他们便觉得他做出的东西糟糕透顶。再对比那会儿光芒乍现的孟小龙,小小年纪却因为超强的灵气感应力备受瞩目,和这些天才比起来,黑袍黯淡无光。
他缓缓从随身空间里取出食材,用灵气最充沛的药材养大的花枝鹿,用各种顶级灵气食材酿就的灵酒,这些食材一取出来,整个高台都弥漫着让人无法忽视的灵气波动。
黑袍傲然抬手,原本无的眼眸骤然变得尖利。
他今天要在此处告诉所有人,他才是真正的天才,所谓的灵气在他眼里不再是难求一现,而是唾手可得!
第66章菜成!
孟怀玉不似旁人想的那么多,尽管她也是第一次站在这么高的地方,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下烹饪菜肴,但是她也生不起什么豪情壮志。
做菜嘛,第一要素不是该保持愉快的心情去琢磨怎么将味道调好吗?光是思考选材还有分量重重问题便足以让人头疼了,哪里还有心思想什么杂七杂八的往事呢
烹饪一道对于孟怀玉来说早是深入骨髓的一种习惯了。她小时候是个没妈的娃,父亲爷爷都忙着钻研厨道,又是心思简单的大男人,当然没法把孟怀玉给宠成那些娇娇女,不提漂亮公主裙和什么舞蹈钢琴班,就连个洋娃娃都没见过。
孟怀玉自小的玩具是一把小菜刀,她所安然处之的游乐场是孟家酒楼那个宽大的厨房。
在她记忆始初,便见得那些色泽味道都不一样的食材摆在自己面前任她玩耍。用菜刀切开时,柠檬的酸涩,黄瓜的清新,辣椒的辛辣,那些或是黯淡或是鲜艳的食材外衣包裹中的滋味便直观地摆在幼童面前,这对于孟怀玉来说远比电视上的喜羊羊或是漫画书中的花仙子要来得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