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大人,老奴回来了。”洪伯双手抱拳,跪地参拜道。
“嗯,他醒了吧那小子拿了钱,可否感恩戴德”苍天满心以为道。
“其实是这样的……”洪伯将那张黑水晶卡放在了苍天面前的案台。
“怎讲”苍天不解。
“他想在我逍遥城内为官。”洪伯拱手汇报道。
“你答应了”苍天脸色冰冷,肃杀之气浮于眉梢。
“是的,老奴准许他从一级武官干起,先当一个十夫长。”洪伯承认道。
“哈哈哈办得好办得太好了老洪头,你真是我肚里的蛔虫,深知我想要什么,他想当我的狗,我自然乐意,给他最有意思的活,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时再去死”
“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敢救我的女人只有我能当伊丽安的英雄,其他人都不可以,管他是乡野浩瀚,还是霸王古轩谁也不能动我的伊丽安的主意”苍天咆哮道。
那声音仿佛传到旁边寝宫凤床的伊丽安耳朵,让这装睡的女人不由心祈祷着,“我只能帮你到这了,接下来是生是死,要看你个人本事了。”
刚到黎明时分,太阳从黑云升起,地面也不见一丝朝阳,洪伯派来的士兵带着张岚坐了去军武大校场的马车。
说起来现在虽然已经是科幻时代了,但逍遥城却保持着一种别扭的古朴在其,这大概和初代逍遥王的个人喜好有关。导致逍遥城内一切的建筑风格都是古代天朝国的风格不说,民众的穿着打扮也是着衣,下穿裳,头顶冠,脚踏靴,和张岚过去见到的世界格格不入。
这也是一个对牲畜使用众多的土地,例如城内车辆,虽有现代的穿梭机,悬浮车,但更流行的还是用独角马驱动的箱车。
这种独角马并非童话故事里的独角兽,仅仅是因为污染辐射导致的变异,让马匹的体型大得犹如吕布的赤兔,头顶个个长有长达半米的犄角,可以轻易的一击捅死一匹山林狼,相当凶猛。
而且这种野物还是吃肉饮血的,压根不吃什么草料。想驯服这种野物,可驾驭坦克还要难几分。
坐在马车里的张岚,流连着逍遥城街的景与人,脑海运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逍遥城已不逍遥。
因为民众看去并不有钱,到处可见破衣烂衫的乞丐,饭馆之内熙熙琅琅,聚集的不是权贵的打手,是脱了盔甲的兵痞,没有平民消费,少的可怜的街边摊贩,能出售的瓜果少得掰着手指头都数得出来,价格却高得离谱。
“看来外界的传言是真的,逍遥城的金……已经挖完了。”张岚淡淡叹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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