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昕昕离开了,就像她来的时候那样的不拘一格。在她的眼中,所有的‘条条框框’都不过是束缚的枷锁。
这很有可能是因为她太习惯于用那种被他人评论为‘歪门邪道’,或者是‘不守规矩’之类的手段来取得自己想要的东西,或者是需要达到的目的。
她是这个社会中的一类人的缩影,他们的行为准则就是:大可不必按照规矩和套路出牌。往往他们选择铤而走险、或者是运用一些‘灰色’的手段。
当然,这一类人也会分为两种:第一种他们是被迫的。因为如果不这么做的话,真的很难以有自己的出头之日。
因为这个社会有太多的资源掌握在有权、有钱和有势的人手里。对于处于‘一介草民’地位的人来说,想要改变自己的生活真的是有太多的难度了。
第二种,他们本来就已经拥有了足以让其他人所羡慕的,诸如金钱、地位之类的。但是他们依旧是贪得无厌。
而蔡昕昕呢,她不过是第一类人中的一个。她同时也是第二类人的一种‘工具’。
叶欢瑜坐在旁观席上想了很多很多,对于像蔡昕昕这样的人,应该是要恨她们呢,还是需要报以同情?
这本来就是一个比较矛盾的想法。
这就是所谓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
法庭的审理依旧在进行之中,并不会因为任何一个人或者一件事情所干扰到。
刘法官再次的对两位律师,以及证人的供述进行了细致的推敲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