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雷听着这人的话脸色一变,正要发作,中间领头的一人向那黑衣汉子笑道:“小虎子,话别说得这么难听吗!咱们今天来可不是冲着老三来的,而是冲着这位沈爷!”这人说着话,转眼看了眼王雷,最后把眼光瞧到了沈醉的身上。
那黑衣汉子被他叫做“小虎子”,便正是苏州城里四个老大之一的于小虎。而这说话之人便是剩下的最后一个马家辉了,包括王雷在内,他在这四人之中却是最年长的一个。今年已是四十有八,快奔五十的人了。他说不是冲着王雷来的,那话里的意思便是希望王雷最好不要插手,那他们三家也不会太过为难于他。
王雷听着这话却也不由一怔,脑中转了两圈,一时却也拿不定主意。按说“宁做鸡头,不做凤尾”,若是自己能趁机摆脱了沈醉去,再又独自做老大那是再好不过了。但是他却又怕沈醉的报复,因为沈醉此时虽不见得能打过眼前这六百多人去,但想来以他的本事要逃走还是没有问题的。那以后他要是回来再找上了自己,自己可是没本事打过他去。而且自己既已效忠了他,此时临阵反戈却也是有些不仗义的,人活一张脸。道上混的,靠的就是这张面子,如果他这样做了,以后却也是没脸再做老大,让手下的兄弟们服自己了。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看,首先他自己就过不了这个坎儿去。
因此他考虑了一番后,终于下定决心向马家辉道:“老马,沈爷现在是我的老大,你冲着他来与冲着我来那便是没有分别的!你们虽人多势众,我王雷却也是不惧你们的!兄弟们,进去叫人抄家伙去!”他这最后一声,却是向身后的手下喊的。他身后此时只有十几人,而眼下既要拼战,却是要多叫些人的。身后众人呼应一声,便要进去叫人抄家伙去。
此时,却突听一声道“不用了!”众人看去,却正是沈醉,不由大为不解。王雷更是不明白他这是为什么,难不成他就想凭着现在这些人跟对面的七百多人拼去不成。沈醉转眼看了眼王雷,然后看着眼前的这三方人马,笑道:“对付这帮乌合之众,我一人足矣!”
“轰”,这句话一出,震憾全场,对面那六百多人就如炸开了一锅粥一般讥讽嘲笑了起来。有的说“癞蛤蟆想吞天——好大的口气”有的说“这小子吹牛吹上天了,一个对咱们六百多,当真是活得不耐烦了”还有的道“这小子莫不是被咱们这阵势吓傻了,在这里说疯话”,反正是七嘴八舌乱哄哄一片,说什么的都有,有些话更是让人闻所之未闻,想象力实在是超级丰富。
沈醉略皱着眉头,扫了眼眼前的这六百多人,然后张嘴大吼道:“闭嘴——!”这一声,他已是用上了内力,声音扩大了十数倍。一声吼就压下了对面那六百多人的乱哄哄,真个是声威震耳。
见对面的人都面现惊慌之色的闭上了嘴,沈嘴张嘴骂道:“妈的,要打便打,乱吵什么呀吵,跟一群苍蝇似的。有种的便就放马过来,没种的都给老子趁早滚回家抱你妈去!”
骂他们没种,这话是男人就受不了。这一声一出,那便是群情激愤,于小虎率先便带着手底下的人冲了过来。然后,便是所有人大发动,全部叫吼着冲杀了过来。沈醉一甩身脱了外袍,看也不看,背朝后便扔在了一个石狮子上。然后施展开凌波微步,犹如一道急风一般便即冲了过去。其实他之所以如此大胆,敢一人向着六百多人叫战,便是仗着这凌波微步。若是没有凌波微步在身,以他目前的功力便是再高一倍也不敢一人独挑六百多人去。
凌波微步的步法巧妙异常,总是能在毫厘之间避开敌人的攻击,如论人多人少。总能穿插其中,游刃有余。有此绝技在,那便已是保命无虞,剩下的就是要考虑怎么打倒这七百多人而已了。
在这个时候,无论是无影腿还是醉拳,却都是不能快速的制伏敌手的。所以这个时候,他选用了拈花指,用拈花指去点人穴道。点一个便倒一个,绝对的快速有效。而且拈花指力手法特殊,并不是寻常人随便解得开的,更何况眼前这些根本就没多少人会武的小混混们。有那么几个会的,便也只是会些三脚猫的功夫而已,却哪里懂得解穴。
因此沈醉这一路而过,一个个的人便在他的指下栽倒于地,有的瘫软,有的僵硬,反正是全都不能动弹,完全的失去了战斗力。沈醉用凌波微步在人群中随处游走,所到之处伸手或抓或点,便即有人倒地不起。他此时用的手法一部分是出于拈花指本来的手法,一部分所用的却是他在无量剑湖谷底练功时所练出来的抓鱼的手法。那鱼在水里可是比人在陆上还要滑溜的多,他抓鱼随便一抓都能抓到,更何况抓人。而且人也比那鱼的目标要大得多,自然是一抓一个准。还有便是人身的破绽可是也要比鱼多得多,因为鱼基本上就是一个整体,再加生得混身成天然流线型,所以更是破绽极少。反观人,却是多了手脚四肢,那破绽自然便也要比
鱼多了许多。再加上他抓鱼时所练出来的极快的出手速度,更是让人防不胜防。
所以沈醉一伸手便即能抓到,出手的部位也多是穴道附近,他五指中都已贯注了拈花指力,一抓便即制住了这人的穴道。他便即在人群之中,左手一抓,右手一探。或抓或点,或凌空出指,手下是丝毫不停。脚下也是丝毫不停,放倒一个,便即转往下一个。那些人的兵刃根本就沾不到他的身,他的人此时便如是一条鱼一般,而这一群人便即如人海一般。鱼在水中游,灵动快速至极,什么也阻不住他。如此这般下去,要放倒这一群人也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丝毫没有什么难度与阻力。
但是沈醉可不想这样下去,这可是六百多人呀。到自己把他们全部放倒的时候,便是不累死,一双手都能给点肿了。所以他打着“擒贼先擒王”的主意,决定先要把那带头的三个老大给抓住了。他此时选中的便是那先带头冲过来的于小虎,所以一边一路放倒着挡在身前的人,一边往于小虎的身边接近着。
又放倒十多人后,他终于到了于小虎的身边。那于小虎看着他满脸的不敢相信之色,但却也不迟疑,一声大吼,一拳便即砸了过来。从他出手的这一拳来看,他却也是学过武功的,而且学得还算是不错。这一拳无论是角度还是力度,都是十分到位的。可惜他碰上的是沈醉,这一拳连挨都没挨到人家,便即被人家一把抓住了胸口,身子一软,混身无力,随即往后倒去。沈醉跨步反身,一把抓住他的后脖子上的衣襟,便即像拎小鸡一样将他拎了起来,然后往回冲出。一路上便将于小虎当作兵刃一样甩来甩去,然后左手又趁机出手。这一块儿不少都是于小虎的手下,因此投鼠忌器,便不敢太过接近了沈醉。
他们不过来,自然好,使沈醉更加顺利而出。倒是还有其他两个老大手下的人没有顾忌,却也依旧是挡不住他的。沈醉冲出人群之外,便将于小虎交到了已退守在庄门前的王雷手里。而此时人群之中却是还有好多人没反应过来他已经冲出了阵去,仍是乱哄哄地在那里瞎找着,人一多便挤了起来。再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