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号,从今天开始,你要学习表演脱衣舞!”两天后,扬声器里又传来那个男人的声音。
“不,我是红港警察,你们不能这样对待我。”于姗姗开始抗议。
“但这里是东岛,不是红港,你现在还是囚犯,就必须按这里的规定去作,否则我们会给你点儿厉害看看的。”
“不!我决不会去做色情表演!”
“那好,我们会教训你的。”不过两三分钟,七、八个看守便进来把于姗姗反铐了起来。
两个看守抓住她的两肘向后拉,同时又将她的肩胛部位向前推,迫使她的肩向后展开,两只半球形的乳房把胸前那只有窄窄一条的背心顶得高高的。
他们拖着她站起来,一个看守小头目站在她的面前,用两个手指托起她的下以巴:“不合作是吗?打算让我们怎幺教训你呢?”
“你们不能这样对待我,我是警官,不是罪犯。”
“是不是罪要由我们来说。
至少你现在还是罪犯,是罪犯,你就要服从我们的命令,让你干什幺,你就干什幺,懂吗?”
“不!你们那是在污辱女性,是犯罪!”
“在我们这里,女毒犯就是要污辱,怎幺样?”
“你们还有没有人权?”
“有哇,我们这里有人权,可你是毒犯,毒犯在这里就是送到屠宰场的猪,根本就不是人,当然不能享受人权喽。”
“你们混蛋!”
“我们是混蛋,没错,我们要求你跳脱衣舞,你就必须要跳!”
“不!”
“那就得受点儿教训。”
“你们敢!啊……”于姗姗的“敢”字刚刚发出,便被一拳打中了小肚子,疼得她惨叫一声,把腰向下弯去,又被一把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