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5日
第521章亲生父亲之谜4
犹豫一些时日之后,宁大庆就决定了重赴旧地,而且是势在必得,要把凉宗墓作为他一生最大的挑战去完成。
与丁煜承包下几座目标山头大举开挖的策略不同,宁大庆他们更低调,一切都是潜在暗处进行。少有人知晓他们的存在,但他们却一直都悄然注视着其他人的存在。
他们也隐蔽地去过深山寻找,他们还暗中去附近十几个村子打听传闻,试图从一些山民口中得到一星半点线索。就是在暗中打听的过程中,宁大庆去过小凉村。
在小凉村,宁大庆和毕铭亮曾经远远看到一个少年,当时,他们俩就不由得停下脚步,躲在树后呆望了很久。
那个少年体格健壮,比一般的少年都要高大,而且,在少年身边还经常陪伴着一名旧白色衣服的女孩,女孩从长相上来说,比起宁大庆的掌上明珠宁雪都绝不逊色半分。
这些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宁大庆和毕铭亮多看了几眼之后,发现少年长得太像一个人了。没错,少年很像十几年前的任雄丰。
或许真的就是长得像而已吧,世上长得像的人还是很多的。毕铭亮这样想着。但,鬼使神差,他和宁大庆就是忍不住想一探究竟。他俩没有直接找那个少年,却找村里的老人打听了一番,结果,他们很快便得知少年的身世。
少年名叫田一天,是村里田胜朴的儿子,但却并不是亲生儿子,而是十几年前的一个凌晨田胜朴起了个大早,在村头废旧的瓦房附近听到哭叫声,沿着声音找到的一岁左右小男孩。
当时村里人只能把小男孩理解成弃婴,而且他们都搞不懂这么敦实可爱的一个小男孩怎么会被父母抛弃。村里人没办法知道小男孩姓会名谁!b没办法知道小男孩的准确生日,因为男孩身上并不像正常的弃婴身上都放着一张生辰八字。当然小男孩也不全无特征,当时村里人发现,小男孩穿的衣服上用针缝有一个大大的“天”字,所以大伙都猜想,小男孩本身的名字里边肯定是带有一个“天”字。
没有人知道他姓什么,但“天”字却作为明显的符号被保留了下来。田胜朴把小男孩抱回家后,正是根据这个“天”字重新给他起了名,叫?-b0一天”。
听到这些后,毕铭亮与宁大庆已经完全肯定了,田一天就是当年任雄丰的儿子。两人感慨万分,又去路边多看了两眼田一天。如果他们一直都没能知晓任雄丰卧底身份的话,那么此刻他们必定会上前去与田一天相认。但现在,他们没这么做,他们延续了十几年前的决定。恩也说不清,怨也道不明,就不如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当成是从来没有过任何关系。
他们以为从此各走各路,决不会跟这个名叫田一天的少年再有任何的交集,然而,命运偏偏没打算按他们的意思去安排。一段时间之后,毕铭亮他们听说镇街上发生了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一个孙姓女人拿出一些家传古董在街上换钱,其中有一只非常有意思的玉马。
这只玉马与古籍中凉宗王生前个人爱好信息极其吻合,加上懂行的人都能看得出玉马的年代,于是,不少大小势力都争相去寻找那个来历不明的孙姓女人。
宁大庆、毕铭亮、阮松三人费心周折,还是打听出了孙姓女人叫孙月,小凉村人,而她的另一重身份更是叫毕铭亮三个感叹不已,她居然就是田一天的养母!
毕铭亮他们得到这个消息有点晚了,他们还没来得及去找孙月,有人就比他们先出手了,而且采取的是最惨无人道的方式。孙月被丁煜五名手下兽行摧残自尽,丁煜的五名手下全被判刑十二三年。诡异的是,丁煜本人却连同少年田一天一道,失踪了!
接下来的三年,宁大庆毕铭亮阮松带着团伙一边继续盗掘一些小墓,一边留意着凉宗墓有无新的消息和动向e82eg于丁煜的残暴做法,毕铭亮能看得出,宁大庆是不太喜欢的。毕铭亮还看得出,那毕竟是任雄丰的儿子,任雄丰怀有着一些连他自己都说不清的复杂感情。
宁大庆曾经与毕铭亮、阮松商量关于凉宗墓的继续应对方案。宁大庆的意思是,残暴方式对一般人可以,但是他不希望用在田一天身上。将来如果有一天真找到田一天,凉宗墓的秘密他们要,但尽量不伤害田一天,留田一天一命。
用手段从田一天身上挖出凉宗墓的秘密和财富来,这是他们忍不住必须要去做的事情,也算是十几年前与任雄丰旧怨的延续;
保留田一天性命,这是为对得住因他们而死的任雄丰,对得住当年那份生死情,也算是十几年前与任雄丰恩的延续。
既然有恩,便会有恩的延续;既然有怨,便会有怨的延续。恩怨权衡,宁大庆他们选择了这样的决定。
为防毕铭亮、阮松在夺宝过程中禁不住杀死田一天,宁大庆还对他们俩说了重话,说如果杀害田一天,他们就不配做任雄丰的兄弟,也不配做他宁大庆的兄弟。
这也就是两个多月前的那个夜晚,在深山假墓前,当气急败坏的夜鼠伸手掐向雷宇天,就要拧断雷宇天脖子时,为什么老万会凌厉挥刀,果断斩断夜鼠手臂的原因之一。
其中的一个原因,自然是因为老万想起了当晚出发前夕,宁雪再三向他叮
嘱,放过雷宇天狗命一条;另一个原因,却是因为宁大庆生前同样叮嘱过,让雷宇天活着。
当然,还有第三个原因,老万本就讨厌夜鼠,他跟夜鼠本人虽无仇,但跟夜鼠的哥哥夜鹰却结有梁子。
那是田一天失踪又过了三年之后,也就是从如今往前倒推的十年前,团伙老大宁大庆、老三毕铭亮、老四阮松带着龙刀等手下弟兄,进入并不在砚市的另外一个古墓,不料,当时却遭遇夜鹰的黑吃黑,老四阮松当场惨死,宁大庆与夜鹰拼命,削掉夜鹰下巴,又刺中夜鹰左胸,但最后还是被夜鹰的十几条毒蛇围攻,毒发身亡。
当时,毕铭亮自己也成了个血人,夜鹰的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宁大庆团伙几个主心骨全部覆灭了,后来毕铭亮是命大,自己爬了出去,重新活下来。
那之后,毕铭亮蓄了胡须,戴上了灰帽,改了姓名。就连与他走得近的人,也知道他叫老万,身份来历成谜,而那个毕铭亮,所有人都以为已经死掉了。
整个团伙基本上算溃散了。老万很希望以新的身份重振旗鼓,他也作了一些努力,重新拉了一些人入伙。
第522章背叛
宁大庆不在了,老万作为宁雪的长辈,一定程度上是把宁雪当成自己女儿一般看待的。
那时的宁雪,实际上早已明白自己父亲干的是什么行当。早在宁大庆去世之前的两三年里,有时宁雪偷听到父亲与毕铭亮他们聊到一些棘手的事情,就出其不意地冒出来,出几个鬼主意。宁大庆喝斥她,不让她掺合,但同时却又眼前一亮,不得不认为宁雪的主意非常可行。事后结合宁雪的主意去做,还真的事半功倍。到后头宁大庆甚至不得不承认,如果团伙将来有朝一日交到宁雪手中,一定会比在他手上壮大许多。
宁大庆被害去世后,老万有时跟宁雪聊天时,不经意仍会聊到一些棘手的事情,因为他实际上已经习惯于听到宁雪的意见了。渐渐,宁雪越来越多地给老万意见,直到后来,宁雪事实上已经成了这个团伙的大脑与核心。
又过了几年后,老万和宁雪得知当年弟兄中比较出色的龙刀也没死,转而去做了杀手。正是宁雪亲自出面,说动了龙刀重新加入团伙。一开始主要是出于宁雪父亲生前对龙刀的恩情很重、交情颇深,到后来,重新回归之后,龙刀对宁雪本人也不得不产生了自愧不如的臣服。
经历了那么多生生死死,老万自认是从不轻易落泪的人。然而,知道宁雪只身前去找夜鹰报仇,并且很可能已经被捕或是不测的时候,老万回忆着前后加起来三十几年的漫长往事,老眼所眺望之处,只觉得眼中一团苍茫。
似乎是陈年的老泪模糊了老眼,又似乎是天地太渺茫,混浊了眼。这人世,真可谓天苍苍,地茫茫。
宁雪不只是在电话中对他坚称是去替父报仇,老万还相信,宁雪一定对她自己也是反复宣称,她只是在替父报仇,别无他意。
然而,真的只是这样么?
谁是任雄丰,宁雪并不知晓;雷宇天即是任雄丰的儿子任云天,宁雪也不知晓;她二十九年多前尚在腹中之时便被指与任云天成娃娃亲,宁雪更是不知情。
因为,任雄丰的事情之后,宁大庆没有跟宁雪特意去提过,老万、阮松同样从来没跟她提过。
然而,就能从此两不相干了么?
他们几个不提起,老天却要提起!老天就那么旁观着,冷笑着,非得让这两个原本已经注定毫无关系的年轻人再次在岔路口猛然相遇,让宁雪在对前尘旧事浑然不觉的前提下,依然渐渐心里有了雷宇天。
天一阵一阵的转凉了。夜鹰、阿虎他们身上都挖出了很多事,死已经是他们几个注定的结局。然而,艾瑶薇的口却不好撬开。
艾瑶薇一直只承认她是团伙中很普通的一员,而且是受骗上当被利用的那种,对团伙重大行动或内幕一无所知。公安们开展了种种心理攻势,然而,他们很快就发现,对一般人有效的心理攻势,在艾瑶薇面前却全无用处。
当然,艾瑶薇长期蹲监狱已经是免不了的。夜鹰虽然恶贯满盈,且当时正在实施犯罪,但艾瑶薇当着公安的面仍击毙夜鹰,这一点就够她判刑的了。只是,却无法从她嘴里挖出更多的事、更多的人来。
又过了好些天,老万已经得到确切的消息,宁雪被捕了。不仅老万得到这个消息,龙刀也同样很快确认了这一消息。
老万还来不及揪心于宁雪的境况,一个另他不得不警惕的苗头随之又出现了。
原本按照宁雪的安排,龙刀辗转迂回数天之后,所有古董将转移到指定的地点,与老万汇合。
然而,连续几天,龙刀都是一再拖延,说是情况特殊,安全起见。直到宁雪被捕的消息确认下来之后,龙刀索性对老万采取了不理不睬的态度。
没错,龙刀就是在观望。
宁雪没有出事之前,龙刀自然毫无二心,会遵照宁雪与他二人定下的计划,将货迂回送达指定的地点。
然而,那天在醋厂面包车上,龙刀终究没拦住心急如焚的宁雪。宁雪决意而去,接下来,龙刀便开始陷入了沉思。
他在等。如果宁雪居然能够全身而退,那么一切照旧,价值连城的古董依然是属于整个团伙
的。
但,要是宁雪出了事,这些东西该谁?这可是任何同行一辈子也碰不到的巨额钱财,交给宁雪没二话,但凭什么要去交给老万?凭什么,这些东西就不能属于他龙刀?
龙刀一直等,几天之后确认宁雪真被捕了,龙刀一拍大腿。
“咱们改变路线,换地方!”龙刀冲小胡子等人咬咬牙道。
这两天东西一直藏在外省一处隐蔽仓库,等着下一步的去向。现在,龙刀可以决定了,下一部不是赶往与老万他们事先商量好的地点,而是龙刀自行决定的另外一个地点。
“跟我听好了,路线绝对保密!我说的保密,这次不只是指对外界,包括对于团队内部除咱们之外的任何人,包括对老万,一律不得走漏半点消息!否则,别怪我不留情面!”龙刀召集他手下亲信,下了死命令。
车子行走了很久。前方已是一个多年前的小矿区。特殊的是,六七年前,矿井发生了大事故,矿塌了,整个矿区也废了,只留下一些灰蒙蒙却无人光顾的矿房。
那些荒凉的矿房对龙刀来说却是求之不得的上佳去处。
车子已开进矿区灰扑扑的旧路。老万已经失去了对龙刀动向的掌握,现在每向前开进一点,离龙刀个人的巨富大梦便又近了一程。
天空中渐渐飘起洋洋洒洒的细雨,令车窗外的整个矿区看起来如同一帧帧灰黑山脉构成的、寂寥的旧电影胶片。
这样的鬼地方按道理只可能有龙刀他们几辆车,不会再有其他任何车辆出现。然而,偏偏眼前便出现了别的车辆,令龙刀险些怀疑自己的双眼。
第523章雨中的疯狂
一辆大货车从对面开了过来,车子不比龙刀用来运装古董的货车小。
货车越来越近时,那司机突然变得就像醉驾一般,车头一歪,别了过来,猛挡在了古董货车的前面。
龙刀这边的司机顿时一惊,连忙减速,将车停了下来。
他们可丝毫不敢跟对方相撞。虽然龙刀的车看起来是再普通不过的工厂货车,可只有他们自己清楚,那一车纸箱之中,大多数海绵包裹的都简直是堪称无价之宝的古董,这要被撞上,得损失其中多少宝贝?
对方的车门开了,从所谓的货车车厢中跳下足足二十来号人,只有两三个守住了运古董的货车,其他人却全部直奔后边两辆面包车,将面包车团团围住,并且持刀砍向车玻璃。
“龙刀,还不想下车吗?!”有人从砍毁的车门中伸进刀去,指向里边的龙刀。
龙刀已经认了出来,包围他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人。严格来说,就在几天之前,还是自己人。现在更准确的说法是,那些是老万的人。
“龙刀,擅自改变路线,不想给个说法吗?”又有人靠近过来责问。龙刀知道,那是老万手下最得意的帮手之一。
“没有想改变路线。把刀放下,听我说!”龙刀完全不知道自己绝密的路线是怎么泄露到老万他们那去的,而且会泄露得这么快。
龙刀请对方放下刀,他要好好解释一番。最好当然是直接向老万当面进行解释。可惜的是,露面的二十来人全是老万手下,老万自己却迟迟未露面。这怎么行,龙刀已经等不及了,必须要进行解释了。
他的解释就是,连续两声枪响。
动脑不动拳,动拳不动刀,动刀不动枪。这原本是盗墓这一行大家默认的规则。这是一个无法声张的行业,闹出太轰轰烈烈的动静,对任何一方都没有好处,只能引起官方的注意而已。正是因此,不同团伙间出现争执、抢夺的时候,能用计谋解决的就决不用拳头,能用拳头的就决不动凶器,能用普通凶器解决的就决不动枪。
不动声色地解决事情,闷声做事、埋头发财,永远是上上之选。
然而,那样的法则只是适应于一般的情况之下。这次的情形注定不同。价值连城的古董,又怎么可能与一般的古墓混为一谈?
非常的情况下,就会催生出非常的决定,发生非常的事情来。
龙刀原非鲁莽屠狗之辈,然而这次,他却直接跳过了计谋,跳过了拳头,又跳过了刀刀棍棍之类的冷兵器,直接落到了枪!
如果他们有坦克,有火箭,那么枪一定会被舍弃,直接运用坦克火箭。
超出极限的巨大诱惑下,一切的手段也脱离了常理与常道,无所不用其极。
超出极限的巨大诱惑下,一切的理智与冷静也会暂停,让位于心中滔天的欲念。
没有人想到龙刀会疯狂到如此程度,老万的手下没想到,老万自己只怕也是没能完全想到。
两声枪响,老万的两名手下应声倒地,显然是活不成了。其中还包括一名乃是老万特别倚重的手下。
要知道龙刀在离开团伙的几年里干的什么。他做过几年杀手,而且是杀手中的佼佼者。能够一颗子弹解决的人命,他决不会花费两颗。
一人一颗子弹,瞬间了结两个人。
就像是两声序曲,紧接着,更多的枪声响起。
有龙刀的手下紧随着龙刀迅速开了枪,也有老万的人紧急拔枪回击。
老万原本一直坐在车中注视着龙刀这边,当两声枪响刺痛了他的耳朵,
他心里咯噔了一下,立马掠过一阵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拍在沙滩上的悲凉。
龙刀太狠、太绝情了,这份狠绝,超出了老万的预想。
其实,老万一直也没有彻底信任过龙刀,正因如此,老万除了自身层级高于龙刀而对龙刀进行直接安排之外,还在龙刀的亲信中安排了自己的眼线。
正是这关键眼线的通风报信,才会让龙刀自以为绝密的路线变化,很快就传到了老万那里。也正因此,老万的人马来得这么快,半路杀出,将龙刀堵了个无路可走。
宁雪回不来了,龙刀顿起私吞之心,老万接到这样的消息并没有太过震惊,但,他依然没想到龙刀会疯狂成眼前这样。
老万原以为多少会有一番争执,争执不下之后会有一顿拳脚相拼。他没想到,原本一向沉着的龙刀竟然如同受到刺激的疯狗一般,甘冒最大忌讳,直接动用了枪。
事情超出了老万的预料和控制,但既然冷不防走到了这一步,也唯有兵来将挡地去面对了。
已经有子弹向老万这边射来。车玻璃已被打碎,老万从相反的一侧跳下了车,借着车体的掩护,也开枪向龙刀这边射击。
车体掩护的范围终究是有限的,而子弹却突然多得像是用不完,一声一声,在清冷的空气中燃放着毫不喜庆的血色鞭炮。
雨在下,而子弹就如同横向飞行的雨滴,浑水摸鱼地夹杂在雨水中乱飞,所谓枪林弹雨,正是眼前写照。
有人正瞄向别人时,自己却突然额头一热,仿佛不是被一颗子弹击中头颅,而只是被一滴过于坚硬的雨水击中一般,仰面倒地,张大着嘴,望向湿漉漉的天空。
有人才刚刚一枪射中昔日同伙的额头,突然自己肋骨一酸,一颗花生般的金属从旁边追着赶着,钻进了腰子。
雨天。废矿区。人迹绝。
这是一部被浓缩成短短几分钟的生死大片,冷清得连观众都没有。
同伙的死与伤并没有给侥幸完好者带来任何警醒与顿悟,余下的人没有停下开枪,相反,他们继续追逐着,仿佛在子弹间跳着奇怪的舞。他们各方都认为倒下的人越多,自己就离胜利越近了。他们各方都觉得再坚持一会儿,自己注定是活到最后的赢家。
第524章床头
他们并不知道,其实他们谁也不是赢家。他们甚至也并非互为敌人。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敌人,那就是贪婪。
雨落到地上有了暗淡的红色;风吹到面前有了陌生的腥味。
大多数人终究只是受伤而没有惨死,一来是因为这帮人中,枪法精准的毕竟只在少数,所以枪下毙命的人数也就有限。二来,是因为老万明白了真正的胜负取决于龙刀的死活,终于,老万在连中几枪之后,成功击毙了龙刀。
看到龙刀被击毙,从半开的车门中慢慢滑了出来,滑落在水汪汪的路面,老万总算露出了胜利者的笑容。
然而,这笑容仅保持了几秒终而已。还没有完全死透的龙刀居然从湿淋淋的路面吃力的抬起手来,一颗带着闪亮雨水的子弹飞进了老万的胸口,就像一滴煮沸的水,令老万的心脏传来一阵烧灼感。
老万用力支着双腿,不愿让自己倒下,只想让已经被破坏掉的心脏再多运转一会儿。但,他还是倒下了。
两个人就那么隔着路面的水洼,相互望着,渐渐闭眼,渐渐无声,渐渐气绝。
龙刀、老万二人一死,双方也就全都停止了反抗与挣扎。枪声终于停了下来。
其实还有一个更重要也更现实的原因是:双方的枪都没子弹了。
他们所带的都是平时用来防身的最普通手枪而已,没多少备用的子弹,在迷蒙的雨幕中射中了一些,但浪费掉的更多。
双方都没有子弹了,继续拼的便是最简单的武力。龙刀、老万已死,现场老万的手下人数占绝对优势,因此,他们赢了。
他们赢了,却赢得不知所措。谁也不知道下一步接着该怎么办。
他们只能本能地制服龙刀手下那仅存的一两个懵懵然的小角色,押上他们,却完全不知该去往何方。平时,他们都只接受某个看不见的隐形大脑的指挥,现在,那个大脑消失了,没有了大脑的他们,压根不知该何去何从。
他们想到了逃。事态超出了他们的预料与控制,那么他们就必须以超出常规的速度赶紧逃跑。
然而,自从龙刀开了第一枪起,事情就注定已经无法如愿以偿地发展下去了。
当这群人头脑发蒙而又纷乱、拖沓地准备着撤离,警笛声却呼啸传来。
龙刀从开出第一枪时就只顾胜负而没顾及更大的后果。太过密集的枪声到底惊动了一里多外的村落,第一时间便有人报了警。
当警车闻讯而来时,发现自己五六个警察面对的居然是十几个亡命之徒,连民警们自己都不敢相信。
好在,由于报警人提到有密集的枪声,所以除了冲在前面的五六个民警外,紧随其后的,立马就有更多公安增援了过来。
老万、龙刀两个头领已死,而手下这些人又已经消耗完了最后一发子弹,而且大多都受了枪伤,面对大批而至的警察,面对大量的枪支,他们知道袭警已不可行,就算自杀也没了
子弹。
大批公安荷枪实弹重重包围了十几个人,除了躺在地上或死或重任昏迷的一部分人被抬上救护车之外,余下十多个人全部被押上了警车。
对于公安来说,每想破获一起盗墓案是多么困难重重的事情,每要捣毁一个盗墓团伙更是如何的难上加难,挫折连连。然而,这一次,这批出警的公安却是想都没想到,就这么捣毁了一个最神秘的盗墓团伙。
严格来说,不是捣毁,而是盗墓团伙自己送上了门。
监狱之中,宁雪没有听到哪怕一声枪响,她只是那么长久地闭目,感受到一度疯狂激越的思绪总算从那几天的状态中平复了下来。
一平复下来,人也就重新变得敏感多疑。她突然无奈地长叹一声,耳边仿佛响起阵阵枪声。
原本,以她的聪慧,她早该提前想到,万一她有任何的三长两短,龙刀是否会甘听老万的安排,整个团伙会否刀枪相见。
只是,听到夜鹰现身的那一刻,她根本不愿意让自己的心智运转,根本不愿意让自己安静下来哪怕十来分钟,去思虑长远、盘算周全。
她一向自信最懂人心,然而最终的那一瞬,她最没能看懂,也是人心。
一念之差,便是覆灭。关键是,宁雪这么聪明的人,到最后甚至却弄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一念,导致了她的顾此失彼、丢盔卸甲?
是因为太急于替父亲铲除死仇么?是因为太急于替父亲铲除死仇么?是因为太急于替父亲铲除死仇么?
是的!是的!是的!
宁雪这样肯定地回答着自己。
没有半点原因是因为担心那个人么?
没有!没有!没有!
宁雪如此坚定地否认着。
跟雷宇天半分钱关系都没有!就是因为自己恨夜鹰,恨了十年!
宁雪这样反复地暗示自己。或许,越是难以相信的答案,越需要一再的暗示。
砚市人民医院。青叶柔用医院标有编号的开水壶打来开水,又用杯子倒了一杯放在床头柜子上冷着。
自然而然地做着这些,却感觉到有一道贼亮贼亮的光在瞄向自己。青叶柔侧转婀娜的腰身,回头一看,却见丈夫雷宇天不知啥时醒了,睁眼看着她即便忙碌起来依然如风景浮动的身影。
丈夫眼睛依然青肿得不像话,双眼像熊猫,额头却因为肿着包包而像犀牛……总之不像个正常人,更像是山里放出来的受伤兽类。
如此不忍多看的一张脸,唯有目光却放着亮,透过肿胀的眼皮望向她,就像太阳拔开乌云照向她,有着炙热。
“干吗呀老公,”毕竟病房里还有其他病人和家属,青叶柔被丈夫这目不转睛的眼神看得有点不好意思,“瞪得吓我一跳。醒了也不说一声!”
“我现在有那么丑吗,都能吓着你?”雷宇天知道妻子在撒娇,便顺着她的话说。已经过去几天了,其实比起一开始,已经消肿了很多,但整体看起来还是有点不大对得住观众。
“是呀,尤其是这双眼,这眼圈,丑成国宝了。你说我是不是捡着宝了?”青叶柔习惯地拢了拢耳边秀发,然后弯腰帮丈夫摇着病床,将平坦的床摇成四十五度,让丈夫斜坐起来。
丈夫一坐起,青叶柔便将双腿一并,坐在了他的病床边缘,然后一只手臂已伸过去,环住丈夫的头,另一只手端起开水杯子,准备送给丈夫喝。
这样看去,青叶柔就好似在用自己的手臂港湾泊着一个大小孩,喂着他。一切那么的细腻馨香,却又自然而然,连她自己都没太留意这散发着宁静温馨的画面。
第525章相拥而眠
青叶柔并没有直接将开水送到雷宇天嘴边,而是自己先喝了两口。
“水也要跟我抢喝呵?”雷宇天伸长了脖子来接,却接了个空。
“你才知道?想想看,以前你在树上摘那些野果子,哪一个不是你先尝了,咬了两口再给我吃的?等着,以后天天跟你抢吃的!”青叶柔边说边咽下一口开水,吐吐舌头。明明十三年前在山里,是雷宇天摘了好果子给她吃她不要,雷宇天自己的果子咬了两口她又要来抢,雷宇天当年都被她奇怪的心思弄得一头雾水,现在倒好,她还反过来倒打一耙,说是雷宇天跟她抢东西吃。
喝了两口,又吹了几口气,青叶柔这才将水杯送到丈夫嘴边。
结果,她如此纤细的动作,换来的却是雷宇天咕噜咕噜两大口,就将一杯水喝了个底朝天。那样子,真是有点牛嚼牡丹。
“刚刚睡一小觉,头痛好些了不?”青叶柔放开杯子,轻声问雷宇天。
在安蓝的三年里,雷宇天的头痛本已好了一些,只是未痊愈而已。如今经历了痛苦记忆的唤醒、青叶柔的失踪,再加上最近被夜鹰他们暴揍,头痛比起在安蓝时严重了不少。
“轻松多了。”雷宇天那张青青肿肿乌云密布的脸上有了暖阳般的一笑,只是,额角却渗着一层细密汗水,显然是刚刚睡觉时出了汗。
青叶柔从自己包包里翻出纸巾,铺开在她白皙的手掌上,然后印在了丈夫的脸上,替他吸着汗水。
就像当年在山里头,她和他互相捧着清洌的泉水为对方洗脸,两个像山间小兽般的人
儿,互相用手指感触着对方每一个五官的细节。
就像在安蓝时,他睡在床上,额头上有了汗,她也会这样轻轻地帮他拭去。
一切就像是注定了的动作,从十几年前开始做着,还会一直这样做下去。如果可以的话,她希望直到垂垂老矣的那一年、那一天,她这白皙胜雪莹洁如玉的妙手上会有了褶皱、添了黄斑,仍颤巍巍地轻拭他的脸。那时,丈夫这张方方正正还颇有几分姿色的臭脸也一定是老眼昏花、皮肤松弛皱皱巴巴。
她只盼,到时这双昏花的老眼中却依然透出一如今日的贼亮光芒,看到她挨过来,就贼心不死,青春常在。
他和她从来就没怎么坦途过,一直皱皱巴巴活到现在。所以,两个人一定要皱巴地活,活到爱不动的年龄,依然皱皱巴巴地粘在一起,皱皱巴巴地分不开你我。
到那时候,他是她皱巴巴的天空;而她,是他皱巴巴的女神。
拭了汗,雷宇天抬头望了眼高处的吊瓶。
“说,你是不是想尿尿了呀?”青叶柔还没等雷宇天开口,却已经猜出他的意图,附在他耳边,娇笑着轻问他。
“这你都知道?”雷宇天无语。
“你呀,刚喝了水就要上小厕,是不是太直来直去了?”青叶柔才不放过取笑他的机会。
雷宇天伸出手,要去摘取高处的吊瓶,他显然是想自己一手举着吊瓶,去往病房里自带的洗手间。
青叶柔一巴掌打开了他的手,然后站起来替他取下吊瓶,给他举着,随他去洗手间。
“老婆你还去呵?”雷宇天偷瞄一眼其他病床,有些不好意思。
“我不去谁去?你以为恢复彻底了呀,呆会要是摔跤呢?”青叶柔却理直气壮,没有半点忸怩,挽住丈夫胳膊,另一只手高举着吊瓶,就随他一起进了洗手间,掩上门。
雷宇天被艾瑶薇砍了三刀的那只手依然绕着纱布,并且仍痛着,他的另一只手又插着输液针头,双手都不是特别方便。
青叶柔将吊瓶挂在洗手间的挂钩上,然后修长的娇躯转了过来,什么也不说,白玉般的纤手伸向雷宇天裤子前,有点不得要领地帮他解着病号服的裤子。
好不容易解开了,然后替他轻轻托着。听到瀑布般的声音,她仰面飞望了丈夫一眼,却又猛低下头去。虽然是自己丈夫,她却还是白皙脸蛋上浸出一片红来。
重新替丈夫穿好裤子后,青叶柔才举着吊瓶,将丈夫送回床上。
夜晚降临,青叶柔当然不会离开。医院有十元一晚的小床可租,专门给家属陪伴用的,但有些病人家属并没有用,而是夫妻俩挨着睡下。人生有生老病死,而在病的这一关头,有情的两个人会发现原来彼此的生命连接得那么紧,眷恋有那么深。
青叶柔也像那些夫妻一样,她没有用医院发租的小床,而是紧挨着雷宇天,挤在了他的病床上。
不过,她并不像其他的妻子那么轻松,只因雷宇天太高大了,不只费布、费饭,还费床,一张不宽的病床被他占领了大半。
就算这样,青叶柔依然喜孜孜地,满意地从身后抱住了雷宇天的腰,脸蛋紧挨着他的肩背。这样是最省地方的睡法,比两个人正面相对要省地方一些。
她喜欢这样蹭着他的肩背。那宽阔的肩背像有质感的天空,又像有血有肉的山。她这样贴着他,便没有了任何的阴霾,只感到自己所处的地方,有天有地。
还在十几年前只是少女的时候,当他光着膀子用上衣为她挡雨撑起一方晴空,她就已经迷上了他这闪着雨水与汗水的肩背。那时起,能够有一天从后边抱着他,紧贴着他的肩背,便是她夜里出现过好几回的少女梦。现在,她觉得梦都照进了现实,虽然有过太多的苦,至少现在一切却不负她的芳心,一切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