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集市都会在午后结束,但是丰收季节中是个例外。更多小说 ltxs520.com尤其是庆典日的集市,在太阳下山后仍然持续着,力士角逐已经分出胜负,歌舞娱乐却接连不断,街上的摊位都挂上灯盏,将街道映照的通明。
我把集市上的吃食摊子吃了个遍,肚子撑的饱饱的。戈亚一路走一路跟我抢吃,也没叫唤饿,倒是到了酒馆前就迈不动步了。
在集市庆典日时是有规定的,酒馆都要到太阳落山才可以售酒(估计是怕太多人大白天就喝的醉醺醺的会妨碍秩序)。像戈亚这样的酒鬼,憋了一天早就心痒难耐,售酒刚一开始,他那狗鼻子就闻到了,迫不及待的拉着我进去酒馆,要了一大杯麦酒,豪爽地一口灌下去了大半杯。
酒瘾得到满足的感觉不言而喻。他满脸痛快的放下杯子,就看到了对面眼巴巴盯着他的我。
“想尝尝?”他乐。
我满脸期待的使劲点头。麦酒作为啤酒的前身,历史相当悠久,我早就好奇是什么味道了。但是麦酒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是平民的饮料,贵族们喝的都是更昂贵的葡萄酒,因为他们相信葡萄酒对身体更好,而麦酒则不然。因此,王宫中根本不会供应麦酒,我也就无从品尝。
我满眼晶亮的盯着他看,还真像小狗看着主人手里的吃食。戈亚也不吝啬,爽快的把酒罐递过来。我大喜,捧着杯子,也学他的样子,仰头就往下灌。
此时的人们还不知道啤酒花这东西,在酿制麦酒时会加入水果,蜂蜜或其他奇奇怪怪的香料或药草,喝起来味道十分奇特,也许算不上美味,但是对于我来说,好奇被满足的喜悦大过了味觉的享受。我一口把剩下的酒饮光,杯子往桌上一摔,那种痛快简直难以形容。
“再来一杯!”我大声说。
戈亚被我逗得哈哈大笑,毫不犹豫的再叫了两大杯来,没过多久就进了我俩的肚子。然后他又叫了葡萄酒,蜜酒,各种不同口味的酒来给我尝。我今天高兴,喝的特别爽快,结果……当然是醉倒在桌子上了。
我自打重生,还从来没喝醉过酒。记得上辈子我的酒品很好的,喝多了不闹不吐,就是睡觉。而换了个身体后,这项优点显然没保持下来。也许也是因为这些酒的酒精度都不算太高,我虽然身体趴软了,却没有完全丧失意识,满脸艳红,伏在桌子上一直笑。
“喂,小野猫,你没事吧?”
声音似乎离我好远,拐弯抹角的,语调十分滑稽,我听得好笑,咯咯的笑出声来。只听那声音又响起,似是有些无奈地:“总共算起来喝了不到五杯,就醉倒了?”
“才……没醉!”我口齿糯糯的驳他:“还要……香草酒……”
遥远的声音笑起来,说了句什么,我实在听不清,然后桌上响起钱币碰撞的脆响,是有人在桌上扔了钱。比起说话声,这声音响亮的厉害,让我不觉皱起眉头,接着就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凭感觉,该是我被人抗在肩膀上了……
混蛋……一定是戈亚那个混蛋……我好歹也做过公主,就不会对我用公主抱吗……居然像麻袋一样抗在肩上,呜……头好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