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刻,男人倒地,在手夹带着公文包呈现四十五度角时,子弹从包底出,对着天空咆哮了一声。
咖啡店店员以及少量顾客都震惊了,整半分钟后,才听见几声醒悟过来的尖叫。
而此刻,我们已经在闻讯赶来的保镖掩护下离开了现场。
余下的残局,自然有人留下收拾,是不用我们担心的。
回家的路上,碧姨沉默着,我也一样——她需要安静,我就给予她安静,其他任何事物,也是如此。
终于,在车行驶到一半时,碧姨开口了:“不欢,你真的不打算告诉我?”
碧姨的声音挺严肃的,和平时不太一样,我心一凛,只得坦白:“好,我说……碧姨,你那罐眼霜,确实是我偷偷挖了一半去。”
碧姨眼角微颤一下,顿了顿,道:“我是指,你的身体似乎有了某种变化。”
碧姨并非媸颜陋质,估计是从上次我救李徘古以及这次事件中看出我的反应较平日敏捷许多,自然有所怀疑。
其实,我并没有想要瞒碧姨的意思,只是觉得没有说的必要。
既然碧姨想知道,我也就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
仔细地听完后,碧姨又是沉默,我则继续转头,数车窗外的树玩。
当数到第九十八棵时,碧姨重新开口:“这件事还有谁知晓吗?”
我认真地想了想,摇头给出答案。
“谁也不要再告诉,特别是徘古。”碧姨郑重嘱咐。
“为什么?”为什么李徘古要特意地提出来。
“你的反应速度,是一个顶级保镖特有的,李徘古自然需要你的能力,我不想你将来的身份,只是他的保镖。”碧姨说出因由。
“可是,我挺乐意的。”我耸耸肩;“当他的保镖,可以随时和他,和碧姨你待在一起,没什么不好。”
“不欢,你无大志。”碧姨凝眉。
我掀起自己的T恤,仔细看了看口,雪脯一片,确实没有大痣。
可当我这么做了之后,车“吱呀”一声开了个“s”型。
抬头,发现前面的司机哥哥脸颊边是一大片可疑的红印。
估计是我随地掀衣服惹的祸,赶紧将衣服放下,顺便黯然一下——碧姨要像我这么做,绝对会引发鼻血喷泉,看来,我何不欢道行尚浅啊道行尚浅。
越想越不甘心,便像倾城站在皇屋顶上那样,将衣服一会掀起,一会放下,再掀起,再放下,又掀起,又放下……
就这么,我们这辆车就在公路上一直弯曲。
一会是“s”形,一会是“e”形,一会是“x”形。
最后,为了全车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着想,碧姨终于制止了我这种严重的女流氓行为。
第一点不欢其人(十八)
回家之后,碧姨和往常一样,回卧室去洗澡泡脚了。
来去都是坐车,本不累,我没事干,便来到地下室的练枪房中练习击。
打了十多发,成绩不错,只有一个八环,一个九环,其余的都正中红心。
从小开始练,有时一站就是两个小时,手一直举着,久而久之,肩胛上便有了毛病,时不时酸痛,那滋味才叫一个**,发作起来恨不得将皮划开,把里面那神经给扯出来揉揉。
此刻,老毛病就不幸犯了,便准备再打个五法就停下来休息。
可正当打到第二发时,刺猬警备系统又开始报警。
接着,眼角一瞥,发现一把亮锃锃的锋利无比的小刀正向着我的喉咙刺来。
速度在接受范围内,我矮身一躲,小刀堪堪擦过衣领,姿势潇洒自然——如果不是矮下去的头撞在了来人的黄瓜上的话。
准确地说,是额头撞上的,话说,那黄瓜还挺硬的,我的额头有些发红。
没有豆腐要创造机会吃豆腐,吃了豆腐就要假装没吃到豆腐。
我秉持这一理念,挺立起身子,一跃,跳到离那刺客三米开外的地方站定。
正准备貌似无辜兼正气凛然地大吼一声“来者何人”,但看清那人时,我心里的花,那是朵朵怒放,开满田野,大地飘香。
因为,我又一次吃了李徘古的豆腐——刺客,就是他。
取下耳塞,我额上的淡淡红印,接着冲过去,殷勤地问道:“不好意思,没看见是你,没撞痛吧?”
“没事。”李徘古淡淡一笑,企图将我的目光从他的受伤处拉回来。
但我辈立场一向坚定,盯着他黄瓜的目光仍是炯炯,那温度,再高个一两度,就能将他的裤子给烧出洞来——当然,这也是我所期望的。
“怎么可能没事呢?我的头都痛了,难道你的小头还能有我的大头坚硬?”我的表情,够傻够天真,但我的心思,却是很黄很暴力:“多说无益,赶紧把伤处掏出来我仔细检查看看。”
毛爷爷说过,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我边说,边将手往他的□探去,但李徘古却及时擒住了我的手,继续微笑,恍若春风:“我没事,真的。”
说完之后又补充道:“你应该对我的质量有信心才是。”
我丝毫不死心,手上用力,向着黄瓜前进前进前进进,一边继续很傻很天真地笑:“话不是这么说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没有事,得亮出来才知道。”
人在禽兽状态时,会爆发出很大的潜力,就像现在的我一样,,气,神,都蹭蹭蹭满格,那力气大得连李徘古都有些吃不消。
眼见着我的手就要接触到重点时,李徘古忽然低头,用唇瓣轻擦过我的唇。
他的唇,柔和,略带点点湿润,有股淡雅的气息。
虽然只是0.1秒的接触,但已经足够让我神魂颠倒,昏得厕所在哪边都找不着了。
“我很好,真的。”李徘古将我推在墙上,重新掌握了主动权。
反正已经落了下风,再妄想也是枉然,我干脆恢复了凛然不可侵犯的神色,问道:“你怎么来了?”
“听说你和碧姨在刚才遭遇到刺杀,我来看看你的情况。”李徘古伸出手指,在我的鼻尖上轻轻滑动着。
“目前本人情绪尚稳定。”我的言下之意是,如果李徘古的手再不收敛一点,很可能我就爆发了。
“听说,是你救了碧姨,是吗?”李徘古的手指似乎恋上了我的鼻尖,不断地逗弄着。
我点头,两只眼睛不自觉看向他的手指,有成为斗**眼的倾向。
“而上次,你也成功地救了我。”李徘古重复着一个事实。
我再次点头,动作加重了些。
倘若李徘古是想着人情债,来偿,我是非常乐意接受的。
但李徘古和我的思维不太一样,他继续道:“刚才,戴着耳塞的你更是身手矫捷地躲开了我的偷袭。”
听到这,我觉得有些不对劲了,也隐约猜到李徘古已经晓得了一些事情。
“不欢,你还是打算瞒着我吗?”
他的手指在我的人中处停下,我呼吸的热度,笼罩着他那干净的指甲。
碧姨千叮万嘱,让我务必要瞒住李徘古,但我并没有答应。
我将一切都告诉了李徘古,只隐瞒了碧姨的那些话。
听闻之后,李徘古的手指,来到了我的眼睑之上,沿着眼睛的线条慢慢游走。
指端的凉润,让被碰触的地方一片清明。
“还记得刚到我家那天夜里,在阁楼中,你答应我的事情吗?”李徘古问。
当然记得。
在那个只有纯白月光的阁楼中,在香萦绕中,在李徘古的温柔包围下,我答应了李徘古。
从此,我是他的人,不论他说什么,我都要照做。
“现在,你是需要我做什么吗?”我问出了脑海中的疑问。
“你愿意吗?”他问。
“愿意。”我答。
“即使在还不知道你需要做的事情时?”他问。
“不论你说什么,都要照做。”我答,没有一点犹豫:“这是我们的约定。”
李徘古看着我,目光如水温柔,可是那黑色的水,虽然洁净,却并不透底,谁也看不透水面下是剧烈的翻滚,还是表里如一的沉静。
“不欢……不欢,我的不欢。”
他喃喃地念着我的名字,当听见最后我名字前的定语时,我的心,像是在热水中泡着,暖意横流。
接着,他捧起我的脸,吻上了我。
很文雅的一个吻,只是四片唇瓣的轻触,但我却感觉浑身像是着了火,并且那火苗,全都迅速地聚集在了嘴唇上,唇瓣下的血,像是煮沸的小米粥似地,在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泡。
我希望那温度能够将我的唇融化为胶状,永永远远地粘在李徘古的嘴上。
可惜,这个属于我和他的初吻并没有持续多长的时间。
李徘古的手机响起,他只能放开我接听。
最近这段时间,他似乎变得很忙碌。
对着那边说了几句后,他挂上电话,抚着我的脸颊,最后在我的额头上一吻——隔着刘海,没什么太大的感觉。
“有事要出去一下,晚上回来再来看你。”他说。
目送着他离开后,我心绪如那澎湃的海洋,起伏不定,为了发泄下因为李徘古的碰触而变得过多的力,我重新戴上耳塞,开始击。
但也才了五发子弹,我又直觉般地感觉到身后又有人。
取下耳塞,转身,看见了身后的李李吉。
也许是灯光的影,他的脸色似乎暗暗的。
我都怀疑他是否是像我一样偷了碧姨的影粉,涂了全脸。网 网</P></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