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都尸……传闻是从恶魔尸体上诞生出来的血裔魔物,智力低下,宛若野兽,喜欢在夜间活动,自愈能力相当强悍,甚至能掠夺其它生物的血肉弥补自身,完全成长起来的伏都尸,简直就是一座肉山!”
方元默默回忆着来自黑夜眷族图鉴上的信息:“猪湾的这头伏都尸,明显更加狡猾!它每天只狩猎几个人,在这种人员流动密集的码头上,几乎没有丝毫异常……”
当然,伏都尸毕竟智慧不高,能有这样的狩猎意识就已经相当不错了,可不会专门区分本地人与外乡人。
这样做的下场,就是本地干活的帮派成员渐渐发现,他们的伙伴数目越来越少,在几次试探之后,终于发现了伏都尸的踪影。
可惜,对于他们而言,找到黑夜眷族的踪迹,只是代表灾难的开始。
“猪湾中,能藏下伏都尸的地方,究竟在哪里呢?”
方元默默在集市上逛着,目光注视着诸多的阴影之地:“老屋、仓库、乃至地窖……都有着可能。”
实在是难以想象,在这个繁荣的码头上,竟然寄居着那样的一头怪兽。
此时,它是否也躲在某个阴影当中,贪婪地注视着猎场中的食粮呢?
方元忽然一个激灵。
‘实际上,区区一头伏都尸,按照弗洛克这次带来的人手以及准备,完全可以应付……怕的还是各种突发情况……’
‘可惜……弗洛克没有听从我的建议,先将黑杰克等人尽数抓来审问,否则的话就轻松多了,至少可以获得一些线索。’
对于弗洛克的顾忌,方元也略知一二,黑市商人们虽然是老鼠与秃鹫一样的角色,但这个群体却不容小觑。
作为普通人中的黑暗面执掌,他们甚至与很多猎魔人分会都有着联系,为他们供应大量的资源。
身份地位越高,做事就越要讲究吃相。
比如这次,如果在行动过程中发现什么蛛丝马迹,那弗洛克回去之后必然抄了胡林区所有黑市商人的老巢。
‘可惜……那时候就太迟了。’
方元摇摇头:‘如果能够单独行动的话,我更喜欢回去,先把黑杰克拖出来再说……’
以他的手段,要让对方说实话,还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嗯?”
就在这时候,他明显感觉到了一个微弱的恶意从后方撞来。
“对不起!”
一个抱着纸袋子的少女脚下一个‘踉跄’,撞到了方元身上,赤红色的头发飘扬,夹杂着肥皂的香气。
她红着脸,似乎手足无措地欠了欠身,就想挤入人群中。
‘原来我这样的人,也有桃花运么?’
方元嘴角噙着一丝笑意,默默转入一个拐角。
……
“哈哈……那个外乡人一看就是肥羊,竟然在市集上漫无目的地乱转,不偷光他简直对不起自己!”
赤红色头发的少女跑进拐角,卸去伪装,一下变得身材飞扬起来,转动着手上的一个钱包:“明天的面包钱有着落了。”
她迫不及待地打开拉链,旋即一怔:“这么多?!不对劲!”
作为一个自小就混迹在猪湾的金手指,当看到厚厚一叠纸币的时候,她第一个念头并不是发财了,而是有着巨大的危险!
“那样一个小白脸,衣服饰品看起来也不怎么华丽,怎么可能有这么多钱?莫非他是哪里的贵族?不!贵族老爷出行,身边肯定有着几个奴仆与侍女,那就是……”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我本身很厉害!”方元从墙上一跃而下:“小老鼠……你还想往哪里跑?”
“这……这个钱包只是我捡到的,正想回去交给先生呢!”
女盗贼尴尬地笑了笑,脸上飞起两朵红云,明亮的大眼睛当中甚至还溢出的泪花:“这位先生……你一定要相信我!”
“没有尝试逃跑,你很聪明!”
方元施施然地上前,接过钱包:“知道我为什么故意放你走,直到这里来么?”
女盗贼吞了口唾沫,看着周围寂寥无人的巷子,还有那似乎很远的吵杂声,连自己的声音都变得颤抖起来:“因为……这里没……没有其他人!”
“宾勾!答对了!”方元上下打量了下这个女盗贼,对方白皙的皮肤,紫色的眼眸,还有精致的小脸,哪怕经过掩饰,也可以看出是一个不错的美人。首发..
“刚才……如果我在大街上就揭穿你的话,你会怎么做?不要骗我!”
方元淡淡问着,眼睛中冒出精光。
“我会……”
女盗贼低垂下头:“我会撕裂自己的裙子,再大声求助!”
“果然是个好办法!”方元点点头:“第二个问题,你的名字!”
“爱蒙,我叫做爱蒙,大人!”
女盗贼变得跟小猫一样乖巧,这也是她的生存哲学——遇到难以抗拒的力量,就乖乖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