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他现在准备开海鲜档口,问了他货品来源,就告诉他去周边打渔的村子里也转转,防止货被人掐着。又问了他档口位置在哪,告诉他档口的门牌一定要做得夺目一些。另外还给他提供了几条思路。
如果只是靠批发商上门,那生意需要抢,可能还得打价格战。他们周围省城都是海鲜自由的,大家不缺吃海鲜。可内陆地区就没那么多海鲜可选了,对于海鲜的需求也是比较高的。他可以雇人或者是自己出差,去内陆地区考察考察市场,跟一些感兴趣的人或者是大型酒店谈合作。
洛爱华自己也有些想法,跟宫沧溟聊到兴头上,也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好的想法宫沧溟就点头,不好的也直接告诉洛爱华。
俩人倒是聊得投机,洛渔从厨房探出个脑袋,见天色都暗了,这俩还聊得高兴呢。
她厨房里也做好了几道菜,白汁芦笋拌蟹柳,芦笋应当是早上买回来的,还新鲜得很。洛渔就把芦笋下端老的部分切掉,放到锅里稍微煮一煮,煮到断生还有脆劲的时候就捞起来。
其实这白汁芦笋是在川城吃的,那头虽然爱吃辣,却也有几道让洛渔都啧啧称的完全不辣的素菜。像开水白菜,做法繁琐巧妙,可以说是清淡菜的巅峰之作了。
白汁芦笋倒没那么难,也就是煮一煮捞起。再弄奶汤放胡椒粉猪油等配料加芦笋继续煮,原本是要加火腿丝的,但家里没有好火腿,洛渔就用蟹柳代替,煮到芦笋软耙了,再捞起来。
出锅前她尝了的,加火腿丝的白汁芦笋会有一股咸香咸香的味道,给芦笋清新的口感增加些许风味。但加蟹柳的味道则完全不同,要说的话,应该是海陆同游。芦笋是陆地的清新,而蟹柳则是海里的鲜新,再加上奶汤的浓稠滋味,风味比加了火腿丝的白汁芦笋要更难以琢磨些,不过味道很好,洛渔是很喜欢的。
除了白汁芦笋还做了太白鸭,这太白鸭其实就是新鲜整鸭放到炖汤的罐子里,加入枸杞女儿红炖出来汤。女儿红家里没有,但洛渔在杨梅上季的时候做了杨梅酒的,虽然现在还没有那么足的酒味,用来炖汤却挺不错的,毕竟家里有孩子,太上劲的酒用来炖汤孩子还喝不了呢。
加了杨梅酒炖出来的汤带着一股子淡淡的酒味,也混杂着杨梅独有酸香。很巧妙的化解了鸭汤的油腻,叫人闻着香味就忍不住的咽口水。
这还不算呢,主要是汤的颜色很漂亮,杨梅酒颜色是如琥珀的绛红色,汤的颜色盛在白瓷碗里也清清靓靓的,宛如染红天空的丹霞一般。
这香味太上头了,洛渔端着碗尝尝味道的功夫,抬头就看到吴鹏带着阿淼在窗口那往里看。
“这是什么汤,看起来很好喝的样子。”
吴鹏腆着厚脸皮。
阿淼嘴里还扯着一块果丹皮,含含糊糊的开口。
“阿姐,饭饭,饿饿。”
作者有话要说: 大曹本人:饭饭、饿饿
第94章 、第章
今晚他们的饭吃得比较晚,?到七点半等张秀梅吴丽回来了才开始吃的。
中间洛爱华去医院将沈晏接了过来,屋里这么多好吃的,也得让人家孩子吃些不是?
沈晏见过吴鹏却没见过宫沧溟,?看到宫沧溟的时候吓得往吴丽身后躲。然后又被吴丽拖出来叫叔叔,阿淼在一旁笑,?说她是叫哥哥的,?以后沈晏得叫她姑姑。
然后沈晏就不答应了,坚持叫了宫沧溟哥哥。
宫沧溟都不介意,低头看了沈晏扎着滞留针的细瘦胳膊,然后问吴丽沈晏是得了什么病。
一大家子团团做好,给洛渔空了个位置,?她给隔壁阿香婶送一份翡翠豆腐去了,?回来的时候刚落座就听到吴丽低声跟宫沧溟说沈晏病的事。
“之前是没多长时间活头了,那病很难治,?得换骨髓。我们在这边等了几年,?都没等到。医生也说再等不到就得回家了,?放医院也没法治。谁知道就是前几个月开始,他这病慢慢的就好了,?医生还不相信呢,检查了好多遍,?才敢确定的,?直说这就是迹。”
大家都没发出声音听吴丽讲,?虽然就是简单几句,?但一个女人拖着重病的孩子熬过这些年,想想都是不容易的。
吴鹏嘴贱得很,“孩子爸爸呢?怎么一直都是你一个人?”
他虽然见过吴丽很多次,却跟她不熟的,?甚至之前都没听说她有个重病儿子,毕竟他见到沈晏的时候沈晏虽然看起来瘦了些,气色却蛮好的。
“孩子爸爸早些年拿着治病的钱走了,再也没回来。”
吴丽简单的说道,面上也没什么愤慨的情绪,很自然的说出来,仿佛这就是一件小小的事情。
洛渔瞪了吴鹏一眼,吴鹏赶紧跟吴丽道歉。
“不好意思啊,我就是随口一问,没别的意思。”
“这有什么的,基本见到我的都会问孩子爸的事,刚开始还觉得难过觉得自己挺可悲的,现在好了,想他干啥啊,有那个功夫我就好好挣钱,努力给孩子治病,现在只需要在医院里观察两个月就能出院,我什么都不想了,就想平平安安的让孩子度过这两个月。”
吴丽本来就不是什么心思重的女人,她身上很有些北方女人豪爽大气的特质,面对困难的时候不低头,认定的事就放开手去做。可能也就刚开始自我厌弃一阵子,想开后就好了。当然,也或许是做妈妈的都这么刚强,为了孩子,吃再多苦受再多累都是愿意的。
她这样的情绪感染到了大家,吴鹏手里端起一杯杨梅酒。
对大家说道:“庆祝丽姐迎来新生活,也祝阿晏平安出院,以后就健健康康的,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
洛爱华和宫沧溟以及吴丽都是喝酒的,洛渔他们喝果汁。几个小朋友也举着杯子,小大人一样跟大家伙碰杯。
“庆祝,祝福。”
洛渔低声说道,其实她听到吴丽说这些话的时候,内心是很有感触的。这种感触比宫先生治好病的感触还要深。或许是因为他年纪比较大,本身又是很强大的一个人,治好她,在洛渔看来是自然而然的事请。
但沈晏不一样,他只是个小小的孩子,刚见面的时候他比阿淼要小一圈。头光光的,手臂上有很多扎针的痕迹,非常弱小。看到他现在这样健康的举着杯子,和阿淼凑到一起研究谁的果汁更好喝。就让洛渔心里升起了非常不一样的情绪。
她在想,曾经的自己是不是太自私了。不,不是自私,她那是自保。环境不一样,她很清楚这一点,在唐宫那样的环境里,她的命是自己的,也不是自己的。随时都有人要她的命,怀璧其罪,若是被人知道她有那样的玉珠,结局是什么,她的死亡已经告诉她了。
所以她来到这个年代,不相信任何人,不敢暴露自己的水珠。在她的意识里,处理不好,她就是会没命的。
可在这里时间呆的长了,她渐渐的也意识到,这个年代,跟从前的唐宫不一样呢。
没有人能随意其他人的生死,也没有人能夺走她手上的水珠。她是自由的,也是安全的。
既然是这样的话,她还要自私的将水珠完全化为几用吗?她当然知道,化为几用是没有关系的,水珠跟了她两辈子,本来就是她的东西。她就算只给自己用,那也是理所应当的。
但水珠的功效比她想的要强大很多,它对重病之人来说,这就是一个救命的药。还是那句话,洛渔从来不是一个很有善心的人,面对生老病死,她能做到视若无睹。
面对成年人的病痛,她都是可以视而不见的。但孩子呢?或许是女人对孩子天生的软心肠。她在得知其他人成年人重病的时候,不会主动去做出什么。但听到吴丽的孩子病重时,她主动拿了吃的,主动的隐秘的小心的给沈晏调理身体。
沈晏的病能好,她高兴的层级比得知其他人病好要高非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