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孩子,是不是连自己生日都忘了?”简萍从厨房里端出一碗面,“快,这是遥遥她爸爸亲手擀的面条呢,一长条一点儿都没断,先吃了,要一口气吃完啊!”
霍云一下子说不出话来,他看向肖遥,肖遥得意地向他挑挑眉毛,霍云低下头,把面条往嘴里塞,不想让他们看见自己湿润的眼眶。
吃完饭,简萍将他们赶出去玩:“你们年轻人,好好处对象就行了,快出去走走,消消食。”
肖遥拉着霍云的手,带他在村里散步。这里虽然是个村庄,但离市区很近,村民们生活富裕,环境也打理得非常优美,两人沿着小河边的石板路慢慢走着,夕阳西下,将天空染成温柔的粉紫色。
霍云有一种错觉,他好像已经和肖遥走过一生,两人都已经是白发苍苍的老人,就隐居在这个美丽的小村子里,每天互相搀扶着散步……他突然开口:“我还没有和你说过我的家庭吧?”
肖遥摇摇头,霍云出身显赫,这很明显,但肖遥总觉得他过得并不开心,便从不主动去问,对她来说,霍云的背景反而只是累赘。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过过生日……我的父母是政治联姻,我母亲生下我之后得了产后抑郁,没多久就去世了。而我叫爸爸的那个男人,一直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也有别的孩子……从小我就是陈叔带大,陈叔是我外公的旧部,是我母亲的娘家人。”
霍云短促地笑了一下:“可笑的是,我外公家族非常有势力,我父亲则是新兴力量,所以即使貌合离成这样,双方也维持着盟友关系,各取所需。我父亲在我五岁的时候,他把一个情妇带回了主家,那个情妇的儿子也跟着回了家,比我小一岁。小时候发生了一些非常糟糕的事情,让我在家里步履维艰,外公告诫我,要是不想被人抓住弱点,就不能在乎任何东西,哪怕心里再想,也不能表现出来。
所以我后来干脆变成一个混世魔王,再加上那个女人的挑拨,我父亲也觉得我废了,所以精心栽培那个女人的儿子,而我的那些叔叔伯伯们,更是乐见其成。
我觉得我就像天生天养的野兽一样,胡乱长到十几岁,我外公给了我最后一个机会,参军,去一个战乱国家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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